我在加入幻影旅团的八个小时后得知了一个触目惊心的消息——该组织是个强盗组织。♀
……我居然成了一个强盗。
我做过各种各样的职业,因为附身之体的关系,大多数是一些在众人眼里代表正义的立场,就算不是,所做事的出发点也都是好的。
强盗……
我情不自禁地想像了下一个画面:俊美优雅的团长站在前方,身后是凶神恶煞的一众部下,他嘴角露出如沐春风的微笑,接着伸手一撩头发,瞬间将它变成主席头,配着部下们威胁凶恶的眼神,他对瑟瑟发抖的可怜路人温柔地开口: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
嘶……我忍不禁打了个冷颤。
……就是怪盗、神偷也比强盗好听。
我一定已经彻底月兑离了原本应有的轨迹,我有预感那老头子又会啰里八嗦了……
……算了,事已至此,我得想想办法挽救下,比如找个正业,强盗只是我的业余副业,而已。
这是我在入团第一天晚上下的决定,在团长扔下早睡早起的忠告后,侠客就大致给我讲了下我们即将要去干嘛。
目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简而言之,幻影旅团看上了啥七大美色的啥水晶骨羽,要去从别人手里抢劫,而三天后有个为此举办的收藏家展示会,正好一网打尽。
我设想过这群人出了流星街后会有什么作为,不管如何,在黑暗世界里,这群人肯定是有一定名气的,这也是我的目的之一,可没想到……
“怎么了?这副表情?难道是不乐意去?”侠客问我,“虽然你是新人,但团长亲自下的集合令,除非是无法行动,是不能缺席的哦。♀”
“不不……”我连连摇头,迅速调整好心态,义正严辞地说,“如此狼心狗肺猪肾的事情,我怎么能够不参与?”
侠客:“……”
加都加入了,再矫情不就成溅人了。
所以即使是烧杀掠夺无恶不作的强盗……我也会认真去完成的。这当然不是我的三观不对,而是这根本就是流星街的生存法则嘛……说不定我还能从中体会出一种道之精髓呢。
而且,仔细想想,旅团的宗旨是胡作非为的话,也确实是强盗最适合了,因为怪盗与神偷都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为了表明我的决心,我在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下手把自己的头发剪了。
“你……”信长眯着眼看我,估计是被我反射阳光的头皮闪到了。
“你居然真剃了光头啊!哈哈哈!”芬克斯乐不可支。
我模了模光滑的头皮,在众人瞩目里朝着团长羞涩地露齿一笑:“其实我是觉得这样的造型更适合去打劫……当然,我也想试试究竟能不能长出和团长您一样的柔顺头发来。”
窝金:“哈哈哈哈哈!有决心我喜欢!”
团长沉默半晌,然后撇开视线,转身的同时,他的皮大衣划过一道霸气的弧度,“准备好了,那就走吧。”
在抢劫完成度进行到80%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作为打手我的任务原本应该很简单,可因为年纪小,长得又比较正常,混进这种正式场合的可用性很大,所以我就跟着团长派克与玛奇一起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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