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懒得理他,把头探出车外,看着良落骑马而行,逍遥自在的咬着根青草,似乎有种微妙
的气场把他和我们隔开,他无牵无挂,独自己一个,骑着他独自的马,想着他独自的事,也倍显落寞。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n倍,广告少或许,我是习惯了他的身前,总跟着一个烦人的阿九。但他,或许并不会因我的存在或是离开而改变什么?在我没有出现之前,他也是这般安静的度过了万年千年。良落一直在我需要时陪着我,可是谁会一直在陪伴良落?
良落一直在教我如何如何修炼法术,如何如何保护自己,但他偏偏傻的不会去教天生愚笨的我,学会去喜欢,去爱到想要占有一个人。如果我懂得的话,我想,我会去喜欢良落的。但在这漫长的千年,我偏偏从未有学会喜欢。养成的,只有依赖。我依旧不解,何为喜欢?怎样才知道自己是真真切切的喜欢上一个人了?看看小白,他这般不靠谱的一个人,刚遇见我才几天,就迫不及待要亲我,额,虽然是我自己靠上去的。这类人我还是避而远之为好,不然我若学会他这种所谓的喜欢,将会变得有多滥。♀情?咦?怎么觉得我在贬低自己似得?
或许,还是阿良靠谱点“喂!”我去叫阿良。阿良回头,懒懒的看了眼我:“怎么?还没吃饱吗?你都胖成这样了,该是收敛收敛的。”丫的,小爷收回他靠谱的话。
我郁闷不已,暗里用灵力给他使了个绊子:“再敢说小爷胖的话,小爷就把你揍成真正的胖子!”良落笑笑,随手就化开了我设的屏障,“再乱来,我就把它封住。”我冲他做了个鬼脸,切,会听你的话才怪。
“墨歌,想来想去或许只有你会回答我了?”“……姑娘请问。”“别老叫我姑娘姑娘的,叫我阿九就好,不然的话,叫声爷听着我也能接受。”墨歌头冒黑线,艰难开口:“……云昔。”我忽然发现,这长途慢慢,无聊时调。戏调。戏墨歌,再不然墨色也不错。这样起码不会无聊,也能避免我和小白独处,让他逮到机会反过来去调。戏我。
“喂,墨歌,你喜欢过人么?”“……”墨歌嘴角抽搐几下,没有理我,一副和我说话还不如让她去练武的心力憔悴之态,我说的正高兴,也不去理会她有没有用心去听我难得严肃的说话,自己兴致昂扬的喋喋不休:“像你这样冷冷淡淡的,恐怕也是没有喜欢过人的吧?不过你总归接触过比我要多许多的人,总会接触一些的吧?你应该知道,什么样的心情才叫作喜欢的,对吧?……”墨歌被我问的语噎,竟一时没了反应。良落回过头,逆着光细细看着我,似在思考我说的每一个字眼,却难得的一言不发,没有再去打趣我。
“奴,不知。”墨歌淡淡丢下这个回答,极为迅速的拉了拉马的缰绳,驱马快走几步,尽量离我远了些,或是在怕我另再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去纠缠从不会去想那些的她。
小爷就当真这般招人烦么?我表示自己很受伤。闷闷不乐的乖乖坐会回马车,到了人间,连以前对我百依百顺的阿良都变得那样不可爱了。我在心中抱怨念叨,一副怨妇之态。
“阿九,可是有喜欢的人了?”小白忽然问我,眼睛却看着车外,眉头皱的厉害,他目光像是锁紧了什么,可我偏偏又看不到。“要是我知道自己喜欢着谁,我还问这些难到是因为觉着好玩吗?”
“呵。想想就是这样。像你这样后知后觉的一个人……”小白笑着摇摇头,“阿九,你可愿听个故事?或许,这就是喜欢。”小白的话说的我一愣。
何为,喜欢?或许,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答案。只不过,不到自己真正发现已经喜欢上了一个人的那一天,没有人会去为自己,何为喜欢。
说不定,小白会给我一个答案。我点点头,示意我在听。
小白看了我片刻,柔和的给我一种他似是在用目光抚模我的脸颊的错觉。我整个人立马变得不好了,催促道:“快讲就行了,不用盯着我找灵感。”小白不去理会,他半似回忆,半似转述的言道:“……齐国国君好战,人人都说他歹毒冷血,杀人如麻。我,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长大。”齐国?怪不得,那个濒死的人,为何会去说“齐国”。小白说起那个齐国国君,竟然没有用“父王”这个字眼,我不知道,该是怎样的经历会让一个人用这样失望到像是对一个陌生人一般的言辞去谈论自己的父亲。我只看着小白,不知该如何才会安慰到他。小白笑笑,倒像是在劝我释怀“不过没关系,再恶劣的环境,人总有适应的那一天。只要,习惯就好。”我似是明白了什么。习惯。或许,在神妖面前,这般弱小的人类尚能够生生不息,便跟他们会习惯一切的恶劣环境有关。
“我又有什么好觉得自己可怜的呢?最起码,在别人眼中,我还是齐国的公子小白。不管,这个名号对我是多么大的一个嘲讽。这些,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便已经自己学会如何应对,如何装作不懂,用无知去把自己尽量保护起来。我那时最常想的,就是我为什么不是公子纠,偏偏要是公子小白?同样是公子,他有着太多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我除了母妃,太傅,不敢再对任何人轻易吐露心扉。或许,不是因为我不敢,而是因为我周围的人,完全不屑去听吧?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伙伴是可以倾吐心扉的。他,不喜欢我,我从别人的态度里就可以看出。公子纠或许比我更讨喜一些,又或许是他有一位来头不小的母亲。因为齐国的国君,可能从来没有让任何的人入过他的眼。他与所有宫姬的婚约,可能都只不过来自一张联姻协书。所以,我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深深的厌倦,但我,却注定无法逃离。仅仅因为,我是公子小白。那时候,我竟开始同情公子纠。他比我,要受到更加约束的关注,所有人,都将他当作国君去培养。我常想着,或许不久,公子纠登上皇位,把我随便流放到一片荒地,再下道旨意要我永世不入国都,我便算是真正的自由了。”他说的无比淡然,却在我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流放?这就是,他所渴望的自由?人类,真是一种复杂到让人,不对,让妖怪想想就觉得头疼的神奇物种。他们在倾其一生,追求着多么可笑的,所谓的自由?
小白一副事不关己之态,倒像是在和我讨论一些无关痛痒的他人的经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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