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仲越想越觉得心里痒痒,越觉得自己想的很合适,他不顾父母的劝阻,吃罢午饭就急匆匆的出了门,生怕哪个古董商人会提前到来似的。
等庞仲赶到他小时候熟悉的那个院落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已经三三两两的站了不少人。大多都是闲着看热闹的年轻人,由于气候炎热,这个钟点还不到去地里干活的时候,而且年轻人大都喜欢看热闹,老人们都早早的午睡去了,只留下满院子的年轻人。
“嘿,这不是庞仲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庞仲刚一进门,一个大嗓门的人顿时惊叫了起来。
庞仲闻声望去,发现原来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子,个子跟他差不多高,带着副眼镜,是小时候一起玩着长大的小伙伴,不由笑着走了过去,叫着现在听着有点不顺耳的小名,道:“二狗蛋,你也来看热闹啊?”
“那是,什么热闹我不得凑过来瞧瞧啊,你见过我拉下那次看热闹的机会了?”二狗蛋得意的笑了笑,问道:“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上午啊,你没看到我吧。”庞仲得意的笑了起来,往常他在外面上学的时候每次回家大家都非常惊讶庞仲终于回家了。
“上午没在家,没看到。”二狗蛋摇摇头,道:“你怎么也来凑热闹来着,我记得你不是最不喜欢凑热闹么?”
庞仲原来有些自闭,不太喜欢跟人交流,往常放假回家也是呆在家里上网看书,基本上都不出门跟人玩的,所以二狗蛋看到庞仲突然出来凑热闹,觉得非常稀奇。
“哈哈。”被人说破自己不善交流的庞仲尴尬的笑了笑,道:“我也是听我爸说的,这不是刚回来闲着也没事么,索性出来凑凑热闹,对了,我听说有不少好东西呢?”
“那是。”听到庞仲这么一问,二狗蛋顿时变的神神秘秘起来,道:“你光听说这个了,听没听说我们队上挖出来一座北宋时期的古墓?”
“吃饭的时候听我爸说了,我想去看,结果我爸不让我去。”庞仲对于没能亲眼看到挖掘现场还是有点耿耿于怀。
“你可别去。”二狗蛋一听庞仲要去看发掘现场,顿时急着劝阻道:“那个地方邪性的很,进去的人都出事了,现在就文物所的人在那里,我们大家都不去那里看热闹的。”
顿了顿,二狗蛋又道:“为了看个热闹把自己搭进去太不值得了,你还是老老实实看这个吧,这个不比那个差。”
“是吗?”庞仲有点不太相信,道:“我就听我爸说有什么瓷器,几个出嫁的凤冠,还有一对银烛台。”
“还有别的呢,二狗蛋左瞧右看发现没人注意这里,小声道:“我听我妈他们说还有金子的呢,可是我没见过,不过就算是有,也不见得人家拿出来卖啊,谁不知道现在金子越来越值钱啊,而且古董更值钱。”
庞仲听到二狗蛋的话顿时苦笑了起来,他原来还觉得自己以为村里人朴实,没见过太多的大世面,人们也不一定懂得这种东西的好坏,不过从刚刚小时候的玩伴嘴里的话,庞仲明白了,村里人朴实是对的,但是却有着农民式的狡猾,他们或许并不怎么懂得古董的真实价值,但是却非常清楚古董值钱,而且更懂得持物待售。
“这倒是实话。”庞仲苦笑着点点头,他突然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不一会,在本家人的带领下,几个穿着正式的人走了进来,跟着他们一起进来的还有个不太起眼的小老头,穿着一身老实中山装,看起来土里土气的,旁人或许不清楚这个人的身份,但是庞仲却知道,这个人就是他们收古董的所带的掌眼师父,看到对方的阵容,庞仲突然觉得,对方的实力要比自己想象的要强悍的多。
或许出于防范心理,本家人并没有拿出几件古玩,二女乃女乃的孙子就拿出来了三顶凤冠,一对庞仲父亲描述的银烛台和两只瓷碗。
庞仲原本觉得凤冠没什么好稀奇的,而且古代的凤冠并不怎么好看,可当那二顶凤冠出现在庞仲面前的时候,庞仲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对古玩的所有认知都是错的。
以前的庞仲总是以为古玩都是颜色褪去,色彩黯淡,枯黄而且古老的物品,但是这二顶拥有差不多100年历史的凤冠,却是颜色依旧靓丽鲜艳,大红色的帽子里用金银镂空镶嵌,金线织就的凤凰图案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就跟活了似的,异常动人,金黄色的流苏犹如像是黄金做就的似的。
整个凤冠在庞仲眼里就像是刚刚做成的一样,而且这二顶凤冠保存的非常好,整个凤冠一点压折痕迹都没有,看的出来,凤冠的主人非常珍惜它们,把它们一直保存在盒子里,而且经常拿出来清洁擦拭,这点从凤冠上那经过了100年依旧光彩动人的金银图案和饰品就能看的出来。
“宝贝啊。”二狗蛋在一旁惊叹道:“MBD,当初老子结婚的时候要是让我老婆穿上一身红礼服外带这顶帽子,那多漂亮啊,比那什么婚纱之类的要好看多了。”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原本就对这个东西动心的庞仲,此时听到二狗蛋的话,再想到自己还未曾结婚,心中更是打起了这二个东西的主意,这两个东西在别人手里或许只是收藏品罢了,可在庞仲眼里,这简直就是上苍赐给他的宝贝,想象如果自己将来娶媳妇的时候,让媳妇带着这个帽子,那么指不定有多美呢。
一瞬间,庞仲就凤冠上联想起了蓝晴跟宁秀,想象着她们两人带着凤冠那绝美的模样,一时间,庞仲竟然痴了。
“这个20000块。”就在庞仲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掌眼师父检查完了这两顶凤冠,开出了一个在村里面人觉得巨大的数额。
众人听到这个数目,顿时倒吸了口冷气,那凤冠虽然用的是金丝银饰,但是用量却并不多,大家觉得就是再好再值钱给了万二八千的就不少了,却没想人家一口就给到了2万的价钱,一瞬间,大家都觉得自己的眼睛红了。
庞仲也被这句话惊醒了,不过被惊醒之后,庞仲用火热的目光望着那两顶凤冠,他觉得,就算别的什么都不要,也得要这俩个凤冠。
顿了顿,庞仲把目光对准了那对银烛台,银烛台的个头比庞仲的父亲描述的甚至还要大上两分,只不过远远看上去黑漆漆的,如果不仔细去观察的话根本就不觉得它们是银的,巨大的银烛台上有三个插蜡烛的钎子,由于使用年代长久,那个钎子蜡台上甚至残留着烧尽的蜡烛残留物,钎子上甚至已经被燃尽的蜡烛烧灼黑了。
“这个看起来真脏啊。”二狗蛋推了推庞仲,道:“如果人家不说,我指不定拿它当垃圾看呢。”
“呵呵,我觉得也是。”庞仲摇摇头,原本以为应该银光闪闪的烛台现在看起来就跟被抹了一层墨似的,黑漆漆的,不过从上面雕琢的花纹上依旧能看出这是件年代久远的古物。
烛台上雕琢着一株环绕而上的花枝,枝头上隐约还能看到一只喜鹊模样的鸟类站在那里。
庞仲虽然没能看出什么好处来,但是依旧觉得,这两个东西就凭他们本身的银子材质,也能值不少钱,虽然现在白银价格已经不值钱了,但是毕竟古代白银做就的物品遗留下来的还是不多的,就凭这个噱头和这个巨大的个头,也能值不少钱了。
果然,就在庞仲暗暗揣着这对银烛台的价格的时候,那个老头给出了一个5万的价格,这个价格在村里人的眼里已经是天价了,这才100多年的东西就值5万,那北宋墓里面的东西还不得值50甚至是500万了?
那两个瓷碗,掌眼师父只是草草看了两眼就认定只不过是普通的饭碗罢了,能卖到几十块钱的价格就已经很高了。
“这样吧,凤冠两个2万,这个烛台是5万一对,一共七万块。”很快,一个中年男子就走到了二女乃女乃的家人面前,谈起了价格。
“这个有点少吧,这个可是银子的呢,一个5万还差不多。”二女乃女乃的孙子脸色有点不自然,他觉得人家给他的价钱少了。
“这不可能,虽然你这对银烛台个头大,而且也是足银,但是现在银子价钱低了,根本不值钱,而且你这个年头也不长,给你5万还是看在那凤冠的面子上呢,说实话,我是看重了凤冠才给你银烛台这个价钱呢。”中年人面色坦然的侃侃而谈,话里话外讲述了一个意思,那就是我给你的钱已经够多了。
一旁的庞仲听到二狗蛋的话,顿时明白了二女乃女乃的孙子脸色不自然的原因,原来他们以为这几样东西的价钱能换一栋楼房呢,可现在根本换不来。
“太少了,我不能卖。”二女乃女乃的孙子脸色阴沉的摇摇头。
“啊。”中年人看到对方萌生取消交易的念头,眼中顿时闪过一丝焦急的神色,道:“这样吧,算上这两破碗,就算我不赚你钱了,给你8万块,就这个价了,再多我就不要了。”
“8万啊?”二女乃女乃的孙子闻言眼前顿时一亮,虽然没能达到他预期的价格,但是能卖到8万却也不少了,自己再凑点,再卖掉其他的东西,也能凑够一套楼房的价钱了。
“8万就8……”二女乃女乃的孙子又磨蹭了几句,发现对方真的有走的意思,不由有些慌了,急忙点头就要答应。
可就在这个以后,一个声音从人群里响了起来:
“我出10万。”
(君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