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两天,便扯着秀秀一块去肖府,秀秀这丫头一心以为她要去给顾芸眉说情,十分不高兴,嘟着嘴,死活不愿意去。
只好自己动手摘了些葡萄去锦姐姐家,这丫头一心以为自己心软,可是自己心里有一把称,该做的该说的自然不会少,可是不该说的不该做的,也不会做。她们之间的事情自然是自己解决好,外人是插不上的。
锦姐姐有孕在身,自当多去看看她。她自从怀孕后,口味也越发的挑剔起来,热爱一切酸酸的东西,楚默白把她宠上了天,找一切她喜欢的食物。
她越过庭院,穿过厅堂,轻车熟路的走到肖锦房间的时候,她正在房间里品尝还未熟透的橘子,她看着那绿绿的颜色,就有种酸涩感,冒出酸水来,牙齿都要酸到了。
“我的姐姐,你以前可是最讨厌吃酸的,现在真让人大开眼界啊!”
“以后你会明白的。”她的眼睛本来就充满了灵气,长长地扑闪着,现在又多出一种温和的想要滴出水来的母性光环,使她整个身上都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云溪只觉得一种不可思议,孕育一个孩子真是件伟大而又神圣的事情。
“我记得你最喜欢吃酸的,来尝尝啊。”
云溪坐下来,看着旁边绿色的叶子上还有没干的露珠,就知道是刚刚摘下来送过来的。可是旁边方圆二百里没有听说种这种橘子的,可见楚默白一定费了好一番思量才及时弄到的。
“算了吧,我再馋,还不至于和孕妇抢东西吃。”
她用纤长的手指捏起一个放在嘴边故意引诱她:“你真的不吃,太可惜了,前面可是还有很多的,恐怕要坏了扔了。”
“楚大哥怎么弄那么多啊?”
“是有人送的,多着呢,放心吃吧。”
她想了想,有些动心,觉得吃几个应该没问题。可是吃起来容易停下来难。
楚默白和慕容言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眼前一幕:两人在兴致勃勃的吃着让人流口水的橘子,一个因为另一个的陪吃而吃的更加津津有味,另一个因为喜欢吃的很是享受。嘴里被酸的不停地咂着嘴,念叨着:“酸死了,酸死了。”可手里的动作丝毫未停。
楚默白皱紧了眉头,而慕容言忍俊不禁,还以为这人喜欢吃美食,没想到通吃啊。
云溪看见他们进来,慌忙站起来,心虚了下,不好意思的窘迫的喊道:“楚大哥,慕容公子。”
看着慕容言满面春风的笑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肯定在心里嘲笑她呢,看吧,他的笑意更深了,眼睛都眯起来了。
偏偏这时肖锦也站起来,吩咐春梅道:“再去洗一些,云儿很喜欢吃呢。”
慕容言恍然大悟道:“原来小姐也很喜欢吃啊!”他的目光有些意味深长,有些狡猾,还有些嘲弄。
云溪确定他是故意的拉长了音调,颇有种意味不明的味道,她的脸腾的红了,更囧了。谁知还没眼力劲,随即又懊恼道:“早知如此,我应该把那棵树都移来。”
云溪恨的咬牙切齿的,你要是觉得这样就把我打到那你就错了,她心里恨恨的想。“慕容公子竟然知道哪有这样的树,一定也很喜欢吃吧。”她争取把笑容笑得没那么狰狞。
“是啊,很喜欢吃,不过没那么重口味,只喜欢吃熟透的。”他笑得风华绝代。云溪只想把他的脸狠狠的捏肿。
“那公子把树移来了,岂不是吃不到熟透的了,只能和我们一样吃未熟的了”
“没关系,慕容家在一个山庄里种了一片橘子林,姑娘该不至于把一整个林子都吃光吧。”
云溪气结,恼怒的瞪着他佯装好心的脸,心里忿忿不平:我有那么能吃吗?
索性他一会就告辞了,不然这心里不知会被堵到啥时候,她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云溪小姐,还不准备走吗?”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又扭头轻飘飘的说了一句。
心里顿时气结,深深地安慰自己一番:“他是恩人,他是恩人。”才挤出一抹笑来:“公子先行,我一会就走。”
他无限可惜的叹了口气,似乎故意说给我听又似自言自语道:“可惜,家里还有许多橘子怕要烂掉了。”
我眼睛一亮,随即又很有骨气的说:“公子吃了,不就不会坏了,吃了不心疼,扔了心疼。”
几年之后想起来当时他怔了一下,云溪就觉得自己的回答太令人满意了。
六月的天,小孩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出着太阳,这会雨就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云溪坐在窗前,无所事事,去看了看母亲,刚从帕子上画了一朵茉莉,正准备锈呢,秀秀在一旁帮忙,李夫人也已年近五十,但脸上丝毫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也许与她温婉贤淑善良的性子有关,和李老爷两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过来之后一直恩爱有加,跟着李老爷几十年,别人家三妻四妾,唯有他只娶了她一人,也不曾因生了个女儿而心生芥蒂。虽然李老爷官职很小,但李夫人感激知足,为其排解纷扰,不离不弃。云溪想:像父母这样的婚姻也很好,结婚后再有感情,分歧摩合,最后就是厮守一辈子,省了很多麻烦和心伤心痛。呆了一会,觉得没意思,也帮不上忙,给她们泡了一壶茶,便回了自己房间。
细细的雨丝像一根线垂下来,悄无声息的落下!树木花草却愈发的娇艳。显得窗前的人儿有些落寞。阴雨天真是滋生愁绪的时候啊。
想当年,自己也在下雨天,把秀秀打发走,偷偷的拿出一方手帕来,仔细的绣着。虽然那一朵兰花被自己锈出来很不好看,针脚有时粗,有时细,很不规则,背面更是乱七八糟。
但云溪的心里,充满了欣喜,这可是自己平生第一幅作品啊,从小就不喜欢这些文雅的活,李夫人心灵手巧,一手的好活,可是女儿却不成器,死活不学。包括跟着先生上课,每次都弄些恶作剧,先生被气走了好几次,为此,父亲还狠狠的打了她一顿,最后还是恨铁不成钢,也无办法,便顺了她的心意,去跟着盛天的父亲练了武。
因父亲和盛天的父亲是同乡,那时盛一行还是军中的教头,还不是现在统领三军的将军,从此认识了盛天,一起练武,一起玩耍。盛天比自己懂事,创了祸,会替自己兜着。两人一起长大,原以为会这样一直走下去。
有一次,看见锦姐姐给楚默白锈手帕,心血来潮也想绣一幅,求着锦姐姐绘了一副铃兰图,因为锦姐姐说它的花语是:“纯洁,幸福,我想让我纯洁的心一直幸福的跟你走下去。”当时多么幸福的事情,现在想起来却是有些可笑。多么美好的情事都终究是过眼云烟。
锈好了,想着别的男人都揣着好看精致的手帕,而盛天看到这不甚美观的手帕,该是一副怎样纠结的表情啊。可是,最终这条丑陋的手帕也没有见天日。就被弃在角落里。
云溪突然心血来潮的想把它翻出来,最终在一个角落的抽屉里把手帕翻了出来,当时秀秀要扔,自己没让,她还生了一肚子的气。现在想来,在伤心的时候,有人陪伴,一起走过忧伤,实在是件幸运的事。
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副手镯,是盛天送给自己其中的一件东西,当时年少,意气风发,练了一点武艺,便幻想着能快意江湖,踏遍河山,除暴安良。怕家里不同意,又怕家里担心,于是就拉上盛天一起走了。某天来到一个小镇上,集市相当热闹,兴高采烈的拉着盛天逛街。和金陵城不一样的风情,这也新奇,那也新奇。走了好远,回头看见盛天没有跟上来,又跑回去,他指了指一个小摊上那副手镯说:“好不好看?”扭头看着她:“我买了,送给你,你带上肯定好看”。撅了撅嘴,拽着他,“好看是好看,可我不喜欢戴的,碍事”。
“女孩子要有女孩的样子,”捋了捋她垂到胸前的小辫子,宠溺的道:“我还没送过你手镯呢,买了吧”。
付了钱,抓住她的手腕直接套了上去,戴上果真是好看极了。镯子上映着他温润如玉的样子,多年后仍不曾忘记,和风淡淡的午后,有人陪伴,便想一生一世的地久天长。不曾多想,他喜欢的也许是眉姐姐那样满目风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子,能让人怜惜,能让人呵护的女子。而我恰恰相反,不懂风情,不附庸风雅,只会舞刀弄枪,单纯的只会闯祸的小麻烦。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在岁月静好的长河里,一个人走过太过孤单。有你陪伴日子才像蜜糖。并肩走过,痕迹都是一世一双人,只要有你,处处春暖花开。
现在回头看看,当时的想法真是简单。甩了甩头,露出一抹苦笑来。把东西重新收起来,放回原来的地方。或许这是人生第一笔杰作,也是最后一笔。以后再没有勇气拿起针来重锈一副。
突然很想念天香楼的糕点,不知道那美味的点心能否盖过这难言的苦涩。看看外面依然不紧不慢飘着的细雨,慕容言应该在吧。
哎,怎么会想起慕容言呢,心念一动,想起就做,从房间里拿起一把伞,撑开,也没有告知秀秀,就告诉了李叔一声,说是要去肖府去看锦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