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武王 第1章我是个犯人

作者 : 夏月月鸟

第1章我是个犯人

夏天,男,中国国籍,汉族,25岁。身高185cm,体重185斤。

出生具体年月不详,籍贯不详,父母信息不详。属于无业流民。

十二岁在中国浙江首次作案,偷取现金2000元。当天被捕,三月,入本省区下金华市少管所进行教育。同年八月,释放。

十三岁在福建三明市作案,抢劫两名中年男子。一周后被捕。二月,进三明市少管所,同年十月,释放。

十四岁在广东省省会城市,广州再次作案。与人斗殴,打断对方腿骨,使其终身残疾。同年,一月被捕,并送入广州市少管所。两年后,十一月,释放。

十七岁于江苏常州市再次被捕。因涉嫌组织团体卖yin。四月入常州看守所,因为未满18岁,不得送入监狱劳改。在常州看守所,度过进两年。十九个月后,释放。

十九岁因为蓄意伤人,持刀砍伤两名少数民族同胞,在兰州被捕并入看守所。六月份入看守所,同年九月,因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本人对该案犯下错误,供认不讳,表现良好。提前送入兰州监狱。并在六年后四月再次释放。

二十五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打伤打死多人。法院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八月被捕,因案发地点在浙江杭州,现,杭州看守所在押。因为,管教使其表现良好,有多年牢狱经验。特批杭州第一看守所四区402当任龙头一职。现今依然在押……

吴达华把嘴边的阳光利群拿开,吐出一口白烟。看着手中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资料,无声的叹了口气。

“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可惜了。”杭州市市一看守所的3,4区科长,吴达华的叹息不是没有道理的。要知道,这个名字叫夏天的青年,他从12岁到25岁的牢狱生涯减刑了至少10年!即使是在21世纪中叶过去10多年后,国家法制改革很多,这也是很了不起的成就。

从夏天的个人档案里,吴达华可以清楚的看到,夏天每次入狱一开始都是刺头!最开始的三个月,必定犯事。在牢中,少管所打架,把别人打伤,几乎是每次都这样。

当,管教(看守所或监狱民jing的一般称呼)把夏天安排进“刺头室”。里面的人很快的安分下来,不仅是夏天安分了,其他里面的各个聚集起来的“刺头”全部安分守己!

夏天,在从少管所开始一直到监狱。他立过5次大功!13次小功!其中特级大功3次!一级大功2次!

特级大功包括:一次,他发现“同窗”自杀,即时阻止并抢救,为狱医救人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一次,阻止十人以上的逃狱计划!一次,阻止“同窗”劫持所长企图和国家谈判。

吴达华看着夏天档案2寸照上,那张帅气俊朗的脸,不知在想些什么。这个叫做夏天的青年十分帅气,他的一张脸很白皙,而白中又带着红,算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唇红齿白。唯一缺憾的就是他的眼睛。

都说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一个人的气质,80%是看眼睛的。可惜,夏天只有一双不大不小,看上去呆滞的眼神。这让他整体面容看上去减分很多,但他依然是个帅哥。如果他的眼神能更好看,更犀利那么一点点,他也会成为国内几所超级学府中快要毕业,或再读研究生里的超级校草学长师兄!

镜头一转,杭一看(杭州市第一人民看守所简称),4区,402室。

“你是谁!”一个年纪轻轻的小胖子对着下面的20人问道。

“报告!我是一个犯人。是一个在押人员。”回答这个问题的是一个年纪和他相仿的少年,两人估计都20岁没到,18,9岁上下。

“你是什么人?”小胖子又对另一人问道。

“我是一名犯罪嫌疑人。也是一名在押人员。”那个被问到的中年男子是这么回答的。

这二人的回答为何会不同?因为其中一人法院判决书已经下来,另一人则还没最后定罪判罚。

“好了,让师傅先背一遍《杭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守则》。”小胖子说完,带头鼓起了掌,20人中所有人都跟着鼓掌。好像即将说话的这个人,不是一个和他们一样的在押人员,而是个管教,管理,科长之类的职务人员。

本来,一个靠在绿sè沥青墙壁随意坐着的青年人站起来,他身高不错,有1米85左右,11月的杭州已经很冷。看守所室内除了管教办公室有空调,其他地方其实室内室外温差不到3度。外面是0度,里面最多也就2度。但这个青年就穿一件洗的干干净净的橘红sè在押人员服装,他的胳膊露在外面,粗细比之大腿不遑多让,一根根粗大的经脉如龙蛇般盘绕在他手臂上。衣服背后绣着几个大字“杭州市第一看守所”,胸前是他的编号“3248”。他也就一条单薄的迷彩裤。脚下是一双刺着骷髅的懒人布鞋(不用系鞋带的那种布鞋)

“第一:为了维护看守所的监管秩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本规范是在押人员的言行准则,必须严格遵守。听从管教安排,服从民jing指导,和武jing的检查”

“第三:主动汇报思想,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发现其他在押人员的违反监规和预谋、实施月兑逃、行凶、自杀等犯罪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和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第四:就餐时,必须顺序排队领餐,不准敲击餐具,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伙吃伙喝,不准互相串换食物,不准乱倒剩饭,不准浪费粮食。”

……

“第十五:在押人员之间不准私自借用和馈赠财物和钱物,如自愿资助他人,必须书面报告管教,经批准后方可馈赠或借用。”

“最后一条:在押人员之间不准私自借用和馈赠财物和钱物,如自愿资助他人,必须书面报告管教,经批准后方可馈赠或借用。”

青年对于看守所的规矩是倒背如流,16条守则背下来,没有一丝卡壳。单看青年的脸,你会感觉他很清瘦,但看到他的身材,你会发现他绝对是“穿衣显瘦,月兑衣秀肉”型的男人。他的面容俊美,,只是眼神有些二愣子一般呆呆的。

可是整个3区和4区,40多个监室,6,7百人。没有一个人敢惹他!包括管教,管理,科长。

如果,你看到他的眼睛就觉得这个青年是个傻子,那么你才是真傻子。

他帮助管教收拾4区刺头,或者别的区域管教让他友情出场一下。可不会手软,且他打人很有分寸,指哪打哪,想残就残,想骨折就骨折,他不想让你残,你还真残不了!

他打人的时候,眼神依然呆呆的,没什么变化,只是带着狞笑。只有他杀人时,眼神才会变成两把“激光剑”,可见过的人第二天都没有醒过来!当然,还有一个时候,他的眼神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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