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落异世 第二十一章节 秋收节

作者 : 随风逐沙

夕阳西下,冥想了五个小时的伯莎因为满心装着秋收节的期待仓促结束例行魔法存储,起了起身,闭眼感受一下魔力,还好,已经存储到平时的七成,精神力也恢复的不错。

不过这里是哪里啊?努力回想起她进城的事宜。

嗯…记得进城后迷迷糊糊快倒的时候闻到一股浓厚的酒香味。哦,想起来了!她冲到柜台还把老板吓了一跳,之后便随意向老板要了间房精神恍惚倒了下去。

抬眼看了眼太阳,伯莎立马冲出房间,没时间了,秋收节要结束了。

萨尔维城局域分内、外两城。外城住的都是平民,内城才是从东门进入之人入住之地。一旦平民想要进入内城都必须要经过外城广场。

出了住房,伯莎确认了她随意找的果然不是旅店,而是酒馆。而且位置正好处在内城城门前,是人流量最多的地方。今天正好又正好是秋收节,进内城之人更是数不胜数。

拔脚随人潮向内城前去,一入内城,映入眼帘的便是上千坪大的广场,这才发现内、外两城原来只有一墙之隔,两大广场也相对映。

内城广场中心一个直径八米的喷泉,在温暖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流光溢彩,分外漂亮。随处可见售卖商品的流动商贩、流浪艺团、吟游诗人,吸引了不少游人驻足,艺团的大帐篷前更是人满为患。不过,当伯莎到达的时候只赶到一部戏的尾巴,没看到头没意思也看不明白,在戏蓬子里站了一会儿就无聊的出来了。

望眼周围的人流,明明已经傍晚,依然没有减少的趋势。不再去其他艺团里观看,伯莎兴致勃勃的游走于流动商贩中淘起宝来。

饰品永远是女子的最爱,对她也不例外。模了模头上精致的发簪,又看了看手上简单典雅的头饰,犹豫不决。发簪整理头发简单轻便轻松,这个头饰又是她最喜欢的造型,到底选择哪个好呢?

趁着节日准备大捞一笔的老板见金主上门,搓起手,一副狼外婆样子上前推销起手上的商品,“小姐真有眼光,这两个可是我这里最热卖的饰品了,您看看这簪子,多华丽精致……”

老板的长篇介绍伯莎一句没听,依旧做着自己的选择,过了一会,想了想,决定先听听价钱方面,伯莎打断老板的长篇推销,指了指手上的发簪,“这个多少钱?”

“两个金币,”突然被打断,老板被自己口水呛了一下,止住咳嗽,伸出二个指头,比出个手势。回答完又拿起伯莎放下的发簪,谄媚继续推销,“而且这个只要一百五十个个银币,看您那么喜欢,这样吧,两个如果您都买的话,我就吃亏点,算您便宜点,”说着又坚起三根指头,比出个ok的姿势加强说服力。“三个金币怎样,便宜吧。”

真的把她当肥羊宰了,三个金币?!夸他说的出口,三个金币可是相当于这个第二大经济之城普通百姓一个月的生活用度。听完价钱,伯莎放下饰品二话不说立马走人。

“小姐,别走啊,价钱我们好商量……”肥羊离去,老板着急地欲挽留住客源。

老板起身的阻拦,伯莎没有理会。无意中回头一瞥,视线顿被定住。改变主意,踱回到摊贩地点,拿起因老板步开而露出外面的一叠纱,压下心中的兴奋,表现漠不关心的无谓态度问。

“这个又怎么卖?”如果她没看错的话,这可是由千金难求的天蚕丝织成。

看到所问之物,老板的表情有些扭捏,瞬间又打出他的精打算盘“这个嘛,其实我也不知道价格,这是我捡到的。不过如果您想要的话,我可以把它当做赠品卖与您,如何?”

当初捡到时摆了几年也乏人问津,没想到今天有人看上,如果能因为它多卖几个物品,那值了。心中打着小啾啾的商人做出了让他日后后悔莫及的亏本买卖。

随便挑出几个摊上的精品,为免商贩怀疑,又特意讨价还价一番,最后伯莎胜利的以四个金币价格心满意足地拿到四个饰品和最想要的纱巾兴奋离开。

开心的又逛了会其他商铺小贩处,抱着满满的战利品出了店门。走到人流稀少处的小巷,左看看,右瞅瞅,为防露出实力,确定没人的伯莎瞬间闪进黑暗里把东西装入个人储物空间。

没有繁重的商品,伯莎一身轻的回到广场。本来就没有进过食的胃此刻发出声响,提醒她别亏待了它。

*

萨尔维城最豪华的萨尔餐厅内,二楼窗边的餐桌一隅。

一切看在眼里,从那个长相平凡女人一出现在这广场就吸引住身边人的注意,停止了一直不间断的唠叨,原先还好奇是什么人解救了他,但观察一会。很平凡,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没想到从未对女人感过兴趣的王弟居然会有在意某个女人的一天,太难得了!

“你喜欢那种女人?”拿着酒杯,看了眼窗外朝这方向前行的伯莎,拍拍身边人的肩膀开口。调侃句,“她向这边来了呢…”

身边人瞅了他一眼,懒的理会,继续他的关注。

丝毫不在意他的反应,男子继续寻找着让他王弟感兴趣的点。但这样的安静没有持续几分钟,他再发出磁性的声音。

“她想向哪里去,刚刚不是还朝这边来的么?”对于外面女人的转向很不满,他还期待着看到她和王弟相遇呢,怎么说转向就转向了。

他的问题依旧无人应答,因为他同王兄一样不明白。不过刚才因为两人距离缩短的紧张确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丝丝失落。

窗外,伯莎原本想好好犒劳一天未好好进食的胃,特地选择那个面积最大,而且装饰最豪华的大餐厅而去的。

但一阵优美乐声传进耳里让她打消了原先的计划,随意在路边摊买了大量小吃,边走边吃寻找着乐音的源泉。嘴里塞满食物,在手中只剩下几支肉串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人潮水最拥挤地方——歌谣发源地。

不显露实力的情况下,站在后头的伯莎扒开人群,试着向前挤了挤,可惜卡在中间,不上不下的位置就再也前进不了。混在人潮中,各人身体散发的体味让她一阵呼吸困难,更不要说有那心听音乐。

脑筋迅速转动,一抹奸笑随即在嘴角形成。在他人不察觉的之时,偷偷地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一个在土匪窝顺来的钱袋扔到自己身后地上,指着后方钱袋向着前头大声高嚷:“那是谁的钱袋,谁掉了钱袋?”

安静的人群中突兀地响起一个声音,音量之大,导致回头率百之百,听其内容后,群众个个急惊色的顺着伯莎指的后方而去。

果然金钱的魅力就是大啊。

“这钱袋怎么装的是石头?”某个好不容易争到钱袋的某人打开后立刻叫嚷。

上当了!没有抢到钱袋的人听到这句话立刻把头转向伯莎刚站的原地,只是那地方哪还有人啊,快速在人群中搜索,在观众最前面看到此人。

人们的眼神太锋利,严重影响到伯莎的欣赏,实在无法做到忽视的她转过身,无辜地反驳。

“看我干什么,我看到之后还没有靠近就被你们挤到这里来了,我怎么会知道。”心理却在暗暗鄙视,谁会把钱币给你们啊,白痴!

人群听到她这么说回想下确实确有其事,而且她口中的‘挤出去’一词让失去前边位置的听者汗颜发窘,也让其他人无话可说。此话无人再争议,众人又回归听者状态。

伯莎发现从她叫丢钱开始这位身穿黑色斗蓬遮掩住样貌的吟游诗人就没有停止过弹奏,甚至连一丝关注都没投过,音乐中一丝的波动都没有。

不愧是乐曲的演奏者,够敬业,够专注。

他的音乐真好听啊,尤其是这首一听就是在赞扬神的曲子!(她听过那首曲子,以前老师教过。)

吟游诗人,是历史的传播者也是乐曲的先驱者。他们用着大陆上独有的乐器独奏,创建好的乐曲同时也传播着新讯息。

几曲完毕,去掉主题,伯莎很想大声叫好。可是她从小就是无神论者,听了这么多赞美神的曲调,心里多少产生了些抵触情绪。为表达她对演奏者的敬意同观众随便拍拍手,不过对与这位演奏者的演奏伯莎还是非常喜欢、赞赏的。

音乐能反应出一个人的心灵,从乐曲中一下子就能听出这个奏者是个很温柔的人,伯莎产生了非要跟她好好结识结识,共同讨论音乐的念头。

天已黑,表演完的吟游诗人拿着手中的六弦琴对着广场的喷泉擦试边调整,有些观众已经离去,还有一些观众驻足叫安可,任性地希望他再奏一曲才肯离去。可吟游诗人依旧做着自己的事情,仿佛一切与他无关似的,完全无视。

广场上人影稀落,观众已经无几,伯莎抬脚走上前去,下意识的行个贵族礼,“您好!我叫伯莎·布…温,很高兴认识你!”结交朋友需要真诚,伯水莎差点月兑口她真实姓氏,可是好像无法做到呢,因为她的真姓还是不能说出口。

同她预想一般,呤游诗人依旧做着自己的事情,对于她的介绍没有一丝搭理之意。

撇下嘴,对与他的反应没有介意,因为在她明白有实力的人难免傲气,这纯属正常。

“刚才您那首赞美生命之神的曲子真的很好听,没想到您那么喜欢生命之神。”从几首赞美神的曲目中就属生命之神方面的演奏最富感情了,对于这一点,伯莎满不解的。

按理说,人们大多数应该偏向赞美光明之神的,怎么他好像对生命之神情有独钟?!这多少有些怪异。生命之神只是神殿和精灵族两大势力的信仰,难道他是神殿的人?!还是她多想?他单单只是一个普通的吟游者,没有什么其他特别含义。

听到此话,吟游诗人停止了乐器保养,无声抬眼望向伯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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