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武春秋 第六章 一体双魂

作者 : 孙瑕

“yin山之北有蛮族,俗皆谓之曰‘妖蛮’。

传闻上古时洪水泛滥,妖孽横行,百姓不堪其苦。有天生神人名大禹者,劈山导流,疏治水患,又规划九洲,铸九鼎以镇压神州地脉,于是神州人族始兴,繁育昌盛。

水患已平,妖患未除,有飞天翼虎盘踞山林,有啸月银狼横行荒原,有双头铁鳄潜行大泽,种种妖物,自恃异能,不服驯化,鼓动百兽,以人为食。

禹神感百姓之苦,遂率人族壮士万余,力斩妖族中大能者,放其余部于北域荒原。妖族自此大衰,不敢自居于人族之上。

且妖族繁育不易,遂有妖族能化为人形者,混迹于北域边民之中,互通婚姻,以延续血脉,后遂自成一族,繁衍壮大,渐渐据有北疆百万里广袤之地。至今北疆之民犹有生而具兽形者,当地人谓之‘返祖’,即妖族后裔之证也。

北蛮以畜牧游猎为生,不事农桑,民用匮乏,往往觊觎中原之富足,南下劫掠,所到之处,生灵涂炭,至有以生人为食,以人骨制器之**之举。中原百姓视之为妖魔,名之为‘妖蛮’,可谓不诬也”

“秦岭之南,荒山绝岭无虑百万,中原之民向来视之为穷山恶水之地,盖因绝谷密林之中,落叶腐草堆积万年之久,尽化为毒烟瘴气,人触之则染病,只堪为蛇虫鼠蚁之乐土,遂为中原隔绝于化外。

相传峻岭大泽深处,亦有土著世居于山洞、岩穴之中,能吸瘴气无伤,家家豢养蛊虫,噬食毒物。因谓之为‘穴蛮’。

一万三千年前,逢炎汉皇朝末世,炎汉皇族后裔败退中原,避守西南。丞相诸葛卧龙有志兴复汉室,征召‘穴蛮’数十万人以充军伍。南疆蛮族始为世人所详知。

南疆蛮族大多身材矮小,黥面纹身,然身手矫健,可于深山沟壑中如履平地,奔走如飞。

诸葛伏龙七征‘穴蛮’,尽诛其桀骜不驯者,又教其众稼穑、建筑之法,‘穴蛮’尽皆服膺,视之为神。岭南各处,诸葛之庙,今ri犹存,香火万年不绝。

‘穴蛮’虽居化外之地,然犹敬畏汉人,视中原王朝为宗主,此皆诸葛之功也”

“西域边鄙之地有蛮人,金发白肤,高目深鼻,相貌迥异于中原汉民。

西鄙之民xing喜逐利,常不辞辛苦,远涉万里,横穿瀚海沙漠,来往于西域中原。以西域特产之金珠玉石交易中国之丝、棉、茶、瓷,一来一往,往往获利巨万。

西域百国,小者不过据一城之地,亦有势力广大,威慑诸国者,名曰伊兰。人口数千万,带甲者近百万。伊兰国主自称为万王之王,有混一宇内之志。只不知万里之外,尚有中国,地方千万里,人口何止亿万。国人闻胡商所传‘万王之王’之名,皆以为坐井观天之谈。

西域各国,上至国主,下至贱民,皆信奉大光明神,以为光明降世,终结黑暗,塑造世界,创造人类,其大伟力、大功德,无可比拟者,是为唯一之神。

西蛮殊傲慢,以本族所信奉之神为世界之主,他族信仰之神皆伪,不信仰光明大神者皆视若仇寇,务必斩尽诛绝。

光明神无可见之形,唯以火焰之状传其神。西域有宗派曰光明神殿,其门徒传播光明信仰,代神灵行人间事。西域万民共尊之,威权至能凌驾于百国国主之上。

神殿中人以白衣为尊,红衣次之,西域百姓亦喜着白衣,佩火焰形纹章。中原由是俗谓西蛮为‘白衣火蛮’”

方夔掩上书卷,长吁了一口气,桃溪村毕竟是太小了,困在这北疆之一隅,这具身体的所见所知实在是太有限了。要想快速了解眼前的这个新世界,莫过于通过读书来增长阅历,寻求答案。

可是原本那个天生憨傻的方夔哪里是个读书的料子,十三年来就没翻过一页书本,好在现今是自己掌控了这具身体,这才有机会将方家的藏书饱览一番。

几部正史,野史,让他搞清楚了现今乃是大良国赵氏皇帝当政,太祖赵金镛原本是前朝大周的头号大将,却一朝发动叛乱,成功上位,将大周的柴姓皇帝赶下了台,自己黄袍加身做起来皇帝。

大良立国已逾三百余年,历代皇帝虽不尽是英明神武,但治民并不过分苛刻,百姓的生活还算是过得去。只是四境有些不安,不止北方的妖蛮时常过境掳掠,就连南方原本对中原王朝颇为敬畏的穴蛮也开始蠢蠢yu动。

而此刻方夔拿在手中的乃是数百年前一位无名氏所著的《四极搜奇录》,这本书上引神话传说,下附作者亲身所见所闻,讲述九州地理,四方民俗,使得方夔大略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概貌。

真是个jing彩的世界啊,可惜,他并没有在书架上找到他最感兴趣的东西——比如道门的秘法神咒,武道的神功秘典。

方夔知道,这个世界的确有完全异于地球世界的力量存在,可以让**凡胎拥有移山填海、摘星拿月的神通,这种力量在古人的著述中多有记载,并且已经在他老爹方耀明的身上初现端倪。

在武侠小说,超级英雄动漫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哪个没有大侠梦,哪个不想做超人。已经不仅仅是武功,更是超越了武功范畴的神通之力,这种神秘的力量才是方夔重生以来对这个新世界最迫切的向往。

“也是啊,我这位便宜老爹明明有一副高深莫测的功夫,却隐居在这个边鄙小村里,不问世事,也从不在人前显露武艺,若不是被傻子气急了,恐怕连他的妻儿都不知道他身怀绝技,显然是有意掩盖自己的过往经历。这样一来,就算他藏着多少秘籍,也不会摆在明面上叫人发现。”

“夔儿,还在看书吗?别累坏了眼睛,先把这碗汤喝了再说。”方夔的母亲杨氏走进书房,手中端着一碗鸡汤,眼中满是慈爱。

哎,虽说挨了老爹一掌,但这具身体比牛还壮,哪里还用得着喝鸡汤来进补,只不过这种话在慈母面前却说不出口,只得应了声:“有劳母亲了。”便将一碗热汤咕嘟嘟喝了个干净。

“你父亲说,让你喝过了汤便去见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

“哦,孩儿知道了。”

走在通往前厅的路上,方夔忍不住回想起几天前发生的那一幕。

混沌初开,光明在前,宛若新生。自己的灵魂即将成为这具强健身体的主宰。但那个傻孩子的灵魂呢?该拿他怎么办?吞噬他?消灭他?他现在虚弱已极,自己的确有这个能力,但自己是否有这种权利?灭魂夺舍,鸠占鹊巢?

不想,亦不能。

方夔的手指轻轻点出,一道温暖的光幕罩在那团虚弱的灵魂之火上,闪烁的光影终于稳定了下来,傻孩子的灵魂甜甜的沉睡过去。

方夔现在成了这具身体的主宰,但他明白,另一个方夔的灵魂恐怕不久就可以恢复,到那时会是怎样一种情形,也许两个灵魂会相互争夺身体的主导权,交替出现吧,就像得了人格分裂一样。

不过,这些还暂时不必去考虑,自己总不能装成傻子来掩饰身份吧?当务之急是怎样向方夔的父母解释,一个傻子挨了一巴掌之后,为什么突然变成了头脑正常的人。

哎,自己明明有十几年的准备期,怎么就没想到要事先把瞎话编圆呢?

方夔短短的一瞬间便完成对这具身体的接管,但之后的一整天时间,他明明知道方耀明焦躁懊悔,杨氏哭天抹泪,却硬是装晕不睁眼,因为他发觉,要想找个理由让方氏夫妇接受自己儿子突如其来的新变化,自己的才智竟然有些不够用。

“呃,鄙人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的,不懂什么叫‘穿越’,那我就换一种你们这种封建时代的老古董们能听懂的说法吧,‘夺舍’懂不懂?这回懂了?就是我这个外来户的灵魂,或者只是一道脑电波之类的东西,总之不管什么都好啦,硬是闯进了你儿子的身体里,来了个鸠占鹊巢”

拜托,这种话怎么说得出口,就算方夔心存善念,没有打灭方大傻子的灵魂,可一旦坦白了真相,恐怕面前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实际上武力值超级强横的便宜老爹会直接一巴掌把自己抽死。

“那个,父亲大人,让孩儿怎么说呢,我就是方夔,不过是另一个方夔,因为父亲大人并没有为我取属于自己的名字。

我与弟弟一同出生,我叫他弟弟,因为我觉得他到现在也没有真正长大。

也许是上天的错误,我们兄弟两个生在了同一个身体里,弟弟生来强壮,我却比较虚弱,只能躲在弟弟的背后。

直到前一天,弟弟挨了父亲的打,身体虽然无恙,灵魂却虚弱了下来,我才可以出现与爹娘见面。

这些年虽然是弟弟主宰着这具身体,但弟弟能看到的我也能够看到,我做梦都想亲口叫一声‘爹、娘’,呜呜呜”

好肉麻,不过效果还真不错。

乖乖,老爹狠狠揪了几把胡子之后,居然点头表示相信了。

想起那一ri的情景,方夔忍不住暗道侥幸。

真得感谢这个科学不发达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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