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强烈的崇拜个人主义,夏侯欢儿微扯了扯嘴角,有些同情她的过去,“对不起,勾起你不愉快的记忆。”
乐芙摇头,脸上有着释然的笑容:“没关系,小姐,喝粥吧,邢爷说你是人类,我想你应该喜欢新鲜的食物。”
夏侯欢儿坐在餐椅上,捧着那一碗冒着米香味儿的粥,感动得手都有点发抖了。
双眸闪亮,夸张地说:“喜欢两个字已经不能表达我此刻激动的心情。”
说完,拿起小汤勺小心翼翼地盛起粥,看见里面有肉丝,她顿住了动作,谨慎地问:“这是什么肉?”
“这是野鸡肉,怎么了?”乐芙疑惑地反问。
夏侯欢儿干笑,做出垂涎的夸张神情说:“没什么,野鸡啊,太棒了,我爱死它了。”
他|妈的,在这地方看多了茹毛饮血的事情,她心里都有阴影儿了,老怕不小心吃到人肉。
“小姐喜欢就多吃点。”乐芙见她喜欢,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夏侯欢儿一边吃,一边点头猛称赞她的手艺好,食材新鲜,火候够,入口鲜甜可口。
吃人嘴短,她是不会吝啬赞美滴。
利索地干掉三碗,她才意犹未尽地擦着嘴角。
望着收拾东西的乐芙,她伸手托着下巴问:“乐芙,你知不知道邢爷去哪了?
乐芙摇了摇头:“他没说。”
“哦。”像他那样的性格,是不太可能随便把自己的行踪告诉别人,不过想也知道,除了丧尸营,他还能去哪?
夏侯欢儿耸耸肩,拄着拐杖起身。
乐芙立即上前扶起她,问:“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有拐杖就行了,你不用扶我,我去书房找点资料,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这个世界对她来说还很陌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她想还是趁着有时间,多了解一下。
“好吧,小姐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乐芙说完,便去干自己的活儿。
夏侯欢儿拄着拐杖来到书房。
这书房很大,里面有很多书架,分门类别,每个书架都放满书。
在办公桌上,有两台超薄型的先进笔记本,丫的,既然不用插电,里面装的是永久能量矿石电源。
她在办公椅坐下,打开其中一台笔记本,显示器提示输入密码。
她随便按下一组数字,笔记本立即震动了起来,显示器上突然闪出血腥恐怖的丧尸吃人动画。
夏侯欢儿被吓了一跳,随即咒骂:“靠,什么玩意,吓人啊。”
指尖随便在笔记本上点了几下,笔记本上发出滋滋的电流声,突然发出一把尖锐的声音:“黑客入侵,黑客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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