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九界—鬼王兽妃 015◆ 一级凶兽,类猛犸(文)

作者 : 冷优然

勒德拉城位于大陆西北侧,从这里到极北之地,如果是一群兽人前往十天时间完全是够了,但是现在带上了伏宝一个半兽人恐怕就得行走一个月左右,这还是在直接横穿迷雾森林的情况下。

迷雾森林就是勒德拉城外的森林,这片森林覆盖面积极广,从极北之地南侧一直朝着西南方向绵延到哈克达部落东侧,森林外围并不怎么危险,一个三级兽人战士就可以在这里肆意纵横,但是森林内围却不是所有兽人都可以撒野的,特别是森林中心地带,就算是青龙榜高手也要掂量一下,进得去很可能会出不来。

这一次莫广陵带着众人横穿迷雾森林,当然也没有从它的中心地带走,而是绕过了那个雾气最为浓郁的中心,由东侧走出森林。

因为没几步路就会走进崎岖的森林,所以胡奇没有准备车辆,而是应莫广陵的吩咐找来了一头成长期的“类猛犸”给伏宝做代步工具。

乘着等待的时间,伏宝又挑衅了佘升一回,两人气场好像真的不对盘,伏宝才说一句,佘升就跳脚了,两人先是语言攻击,然后就升级到了“决斗”。莫广陵也没在意,任两人胡闹,只是暗示了佘升只比招式。

伏宝抽出软剑,朝着另一边挥了挥。佘升会意,跟着她就走远了。莫广陵没阻止,反正有他在,总不会有什么危险。这时候的他还没有发现,他这种沉默的纵容仅半天就越来越自然。

佘升也有分寸,没有利用压倒性的力量欺负伏宝,只是比拼招式,但就算是这样,他相信也能让伏宝喝一壶的。因为在他看来,身手再好也只是半兽人,力量就不是一个等级的。就算她方才能一举拔起一斧头并扔回去,那也只说明力气稍微大点罢了。虽然这样的力气在多数半兽人中是难以看到的。

不过他很快就后悔了,因为只比招式的话,伏宝的各种高级剑法显然要比佘升拿着斧头砍人要强上许多。一招一式之间如跳舞般轻盈柔软,惹得莫广陵和双生子都看了过来。

佘升知道自己要败了,不甘心地再次加大了力气,却还是被伏宝化解了。碍于面子,他当然也不可能使用力量,就只能在力气上做文章,可是做了几次他发现伏宝总是能用各种招数化解了他斧头上的重量。

莫广陵微微眯起眼睛,心里似乎在想什么,半响,见伏宝额头上都是汗水,便出了声:“过来。”

伏宝已经对莫广陵很亲近,在这个陌生的界面几乎将他当作了伏白石来看,听他这样说,就立马剑身一转缠在腰上,又踹了地上累趴下的佘升一脚,哼道:“叫你嘲笑小爷!”说完就撒丫子跑了,还得佘升没法抓住她脚踝。

佘升磨着牙瞪着眼,狠狠伸出中指,从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爱记仇的雌性!

不过说回来,和这小半兽人对打,好像还蛮有收获的,至少他虽然有些累,可精神很好,还能在脑中回忆伏宝所耍出来的招数,也有了一点小小的领悟。

伏宝走到莫广陵身边,等了半响也没等到莫广陵问自己什么,虽然奇怪却只得按捺下心思,乖乖站好。等了一段时间后,她就听见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就好像天边的巨雷临近了似的。

她饶有兴趣地望过去,知道是那只“类猛犸”来了。

石子路的末端,只见一头比伏宝的人还要高大几分的大象在胡奇的驱赶下笨重地走了过来,它身高体壮(伏宝觉得挺肥),有四只粗壮的大腿,脚生四趾,头特别大,头顶上有一团较短的毛发揉杂在一起,全身覆盖着长长的深褐色皮毛,嘴边长着两根朝天弯曲的长角,灰白色的,没有一点光芒。

这就是类猛犸,一头代步用的一级凶兽,性情温和容易驯养,背部宽阔常常被人用来托一些重物杂物。

它不是真正的猛犸兽,真正的猛犸兽是三级凶兽,力量巨大,破坏力很强,性格也很野,身体毛发很短,有的甚至没有。那对长角也是向鼻子中间弯曲的,并且很长,是乳白色的,带着一点流光。而且猛玛象的身形也是类猛犸的两倍大,一脚就能把伏宝给踩得稀巴烂。

最后一句话是佘升在胡奇为伏宝解释的时候添上的,惹得伏宝狠狠给了他一个白眼。

其实兽人们出行根本不需要准备东西,只要有森林,兽人总是不会饿死的,他们吃的穿的用的都可以在森林里直接取用。但莫广陵为了伏宝还是专门吩咐胡奇,让他准备小半兽人可以用的东西,特地吩咐了要一张最柔软的兽皮垫在类猛犸的背部,为的就是不扎着伏宝的小屁屁。

伏宝想跑过去凑近了看看从没见过的大家伙——类猛犸,但是莫广陵二话不说就直接伸手拎住了她的兽皮衣,然后在小雌性的瞪眼和不解中接过了胡奇递给他的一双做工极好,材质柔软的草鞋。

他是天生的王者,哪怕在夺取勒德拉政权前也没有对谁或者为谁弯过腰,就是兽神都无法压弯他高傲的脊梁。他拿着草鞋看了看伏宝的小脚,绕过了她伸过来的小手,一把将人托着到了怀里头,然后这样给她穿上了鞋子。

他这回抱得比较小心,果然没让身上坚硬的兽皮衣伤到她**在外的过于娇女敕的手臂。

她的脚很白很女敕很小,自己的手掌很轻松就能完全包裹住她的。莫广陵这样想着,给她穿上了鞋子,动作生涩缓慢却有一种独特的优雅。这动作直接把胡奇四人给震惊得心都飞出了九霄云外。

不过伏宝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就是心里对他又亲近了几分。这种动作伏白石也经常做,而且伏白石还是弯腰来做的,所以她也没觉得让一个青龙榜强者给自己穿鞋有什么好稀奇的。

穿上鞋子伏宝就抱着莫广陵的手臂扭了扭,顺着他强壮的身躯滑了下来,然后噔噔噔地跑到了类猛犸的身边,左右看看,正想伸手,却被一只手掌给包住了,这手掌很温暖。

“别碰。”类猛犸虽然不是猛犸兽,但毛发对这只小雌性来说也很扎人。莫广陵将人拉回来后就皱了皱眉,这手怎么这么凉,随即朝胡奇要了一件白色的披风,由四只北极狐的完整皮毛制成,是最柔软的兽皮之一。

披风一盖在伏宝身上,她就觉得暖和了不少。在这里不论是兽人还是半兽人都很适应这里的天气,哪怕现在是严冬,弱小的半兽人穿一件露着手臂的兽皮衣也不会觉得非常冷,待在屋内烤烤火就行了,一个严冬就能这样捱过去。

可是伏宝不行,因为她现在正在屋外吹冷风,而且抵御严寒的能力虽然比前世好了太多,可相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还是要差一点的。她之所以还能咬着牙不吭声,全靠身体里的灵力在支撑,只要灵力在丹田内打转,既不消耗也能让她感觉温暖一点。

为此,她突然有些迷茫,如果她遭遇危险,将灵力都用完了,那她以后每一个冬天岂不是都要裹上七八层兽皮?那和前世那种弱不禁风的情况有什么不同?不行,绝对不行,她必须得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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