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月GL 钱多人傻

作者 : 允

打定主意,我就开始做出发前的准备了。

据说此地离金陵约七八百里,这一带都挺繁华,应该不愁买不到东西,日用品便没有带很多,倒是路上吃的零食、水果,零零散散买了几大包。

古代没有超市,现在又不是赶集的时候,买齐东西很耗了我几天时间。

之后我又打听雇车的事,这客栈门口总是等着两三个他们称之为帮闲的人,平常叫他们做点事,扛点东西,十分便当。有时候买了东西直接给他们让他们送回来,自己继续逛街,也不见有任何问题,因此我也很放心地叫了一个名为牛二的帮闲叫他带我去车马行。牛二带我七弯八绕,穿过好多条巷子,才见一个破旧的旗帜,旗子上面写着“驿”字,我奇道:“是去车马行,怎么到驿站了?”

牛二笑着解释:“寻常脚行大多是在驿站边的,这里价格公道,人也多。”

果然我们走近,就看到十几辆车,车夫或坐在车前辕,或蹲在地上,有说话的,有吃饭的,热闹得很。

我仔细一看,车子已经不能算良莠不齐,大概只能算是莠莠不齐了:大部分都是驴车牛车,也有几辆一个人推的板车。唯二的马车,一辆上面只搭个棚子,盖两块木板,便算是车厢,车厢又小,又矮,又臭,看上去安全系数也很低,拉车的马瘦的很,车夫穿个黑布褂子,闷头在地上抽烟;一辆更狠,整个是用一个轿厢盖住的,破损的地方用布钉起来,花花绿绿的,好像现代的车身广告穿到马车上一样,那匹马看上去就很老了,毛都掉得差不多了,还长了藓。

…算了我还是辛苦点骑马走算了…

牛二大概看出我的心思,赔笑说:“姑娘也可以买辆车,雇个车夫跟着,到时再卖掉也成。”

我让他带我去卖车的地方,这地方更偏僻,是个木匠家,门口有些造好的车厢摆着,除了新一点,没比车马行的好到哪里去。

我默默地鄙视了一下这个镇子的生产技术水平,最后还是忍不住定了一架这木匠所能造出来的最豪华的马车——邀月的观念里,把我逐出门墙等同于分家,给的钱真心不少,现在我包袱里可是有整整三百万两银票和足足十斤金叶子,区区五十两银子四两多金叶子,如果造出来的东西不满意,直接扔掉骑马也好。

花完钱心情很好,又去集市上绕了一圈,在一家小酒馆吃了个饭。

牛二极力向我推荐这家的桂花酒,我来了这么久还没有喝过酒呢,便要了一小壶,喝了一点,这身体的酒量差得惊人,这怎么算也不到五度的酒,喝了两个酒杯的分量,我就感觉脸上发热,头上发晕,赶紧打住,把剩下的酒打包回去了——我是多么勤俭节约的好孩子啊!

喝了酒,晚上睡得就很早,起来的时候已经到中午了,醒来的时候对镜子一照,发现脸上青了一块,我以为是铜镜照的不清楚,到这醉仙居引的水池边一看,左脸青了好大一块,就像是被人掐的一样。

以往的我睡觉虽然不怎么警觉,常常被邀月责骂说没用,寻常武林人要靠近还是很困难的,何况现在我神功大成,再要说我会无声无息地给人接近,那简直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淤青……难道是我自己弄的?

真是……囧里个囧的。

淤青虽然不怎么疼,可也过了好几天才消。这几天我都没出门,马车做好了,送到客栈来,我给老板付了点钱,请他把车停在院子里,然后又找小二,让他叫牛二给我挑一匹马,小二说牛二不知怎么摔了一跤,摔断了腿,他推荐一个叫李甲的帮闲,李甲找了个马贩子,给我带来几匹马看看,我也不懂,只见都长得高大匀称,就选了最漂亮的一匹黑马买了,马贩子喊了二百两,我看他眼神虚浮,内中泡沫恐怕挺多,就砍了半天,最终砍成六十两成交,给了李甲一两银子劳务费。等他们出去的时候,我听见马贩子对李甲说:“老兄说是个羊牯,我还兴冲冲地把最好的几匹都拉来了,谁知居然是个行家!”

李甲道:“你没看这娘儿们素日花钱的样子,简直不把钱当钱一样!谁知今天竟是中了邪了!”马贩子反过来劝他:“我看她出手阔绰,衣衫华丽,却敢孤身上路,指不定就是哪位江湖女侠,这里是移花宫的地盘,每日移花宫的人来回,投宿住店的,哪个不要登记报备!独她一来,非但没人盘问,连这附近街道的恶少年们都清了,说不得是个大人物,你别得罪她,好生伺候,看她打赏起来,也不小气呢。”

李甲道:“她不小气,你的铜钱也是要给的,休要混赖。”

马贩子笑嘻嘻与他说了几句,大约是要少些钱之类,李甲道:“她便讲了这许久,你这马也比平常卖贵了三成了!我不向你要加价便罢了,你还来赖我……”

声音渐远,我却无心再听了。

原来砍半天还是买贵了…对自己的情商感到很挫折…算了,现在姐是土豪,不在乎这点。

不过还是不爽就是。

我对着镜子照照,脸上淤青已经散了,我便去驿站那里雇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三四十岁的车夫,本来还想叫帮闲的,结果门口的人连李甲在内全都莫名其妙不见了,只好亲力亲为。打包了东西,地契房契银票金叶子都贴身收好,留出十几两碎银子装在外面,其他总共封了三个箱子,叫小二与车夫给我抬到车上,把车装好,为了与睿德对称,这新买的黑马叫做“达克”,dark是也,临走结账的时候掌柜听了,又好生恭维了一番,说是“克通克达,允富允贵”,我觉得古代的掌柜们实在都是巧嘴+强力脑补帝,好笑之余多的一点碎银就当小费给他了。

于是这天下午,我坐在窄小的马车上,向金陵出发了。

我还是穿着男装,车夫说我耳朵有洞,男装未免奇怪,不如穿回女装,我一是觉得女装繁复,行动不便,二是经过买马事件以后对世人都多了点防备不想轻易相信这个车夫,就罢了。他就建议我拿脂粉把耳朵眼盖上,我对这车夫的丰富江湖经验表示钦佩,他淡定说明这年头江湖上女扮男装的侠女们不少,能瞒天过海的实在不多,如他这等车夫,走南闯北,哪里的女侠性子烈,哪里的侠女爱斯文,都是门儿清的,武功虽不及我们,见识绝对是我们的数倍,江湖险恶,光有武功没有脑子是没有好下场滴,我们应该虚心学习,不耻下问。

我万料不到当时这么老实沉闷的车夫,竟然是个话唠,只好一路听他唠叨,到下一个城镇打尖时候才罢。

睿德和达克着实不错,一下午四个多小时,走了二百多里路,听车夫说起,我才知道睿德是汗血马,达克差一些,也是西域引进的良种,睿德四岁,刚刚长成,达克七岁,正是壮年,两匹马一个品种好,一个经验多,又都是良种,互相不服气,因此今天跑得快了些,但它们都不是以耐力著称的种族,明天估计跑不了这么快,不过两三天的时间,也够跑到金陵了。

我对只用多容忍他两三天表示欣慰。

这个镇子叫做芙蓉镇,我根据前世的记忆,估计应该在常州附近,但是前世我就是个路痴,这辈子又没单独出过远门,这估算有几成靠谱,还值得商榷。

总之是住下来,我阔绰地包了天字的两间房,叫小二好生地犒劳我的马儿,点了满满一桌饭菜。

吃得开心,鬼使神差想起我打包的那壶酒了,回房的时候偷偷喝了两口,体会到那种轻微的眩晕感觉,心情好得不得了,于是我又多喝了几口。

然后我就觉得头晕透了,整个人都没有力气,趴在桌上再也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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