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路上的行人车辆还不是太多。
越晨光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景物浮光掠影般闪过,轻轻地摇下车窗。清晨的风清新怡人,带着柔和清凉的水气迎面扑来。
她微闭着眼,她轻轻呢喃:“阿唯,生日快乐!”
她怎么会忘记呢?今天是宁唯的生日呢!其实,她本该跟他说一句生日快乐的。
可是她还没开口,宁唯便神情淡漠地对她说:“今晚我很晚才回来,不用等我!”
一时间,越晨光不知该作何反应,只得木讷地看着他发出了声:“哦!”
那时的宁唯也只是抬头面无表情地看了越晨光一眼,便转身出去。
“阿唯。”
越晨光叫住了他,原本,她想说,昨天我跟阿秀学做了长寿面,听说吃了便是平安长寿的。一开口却变成了:“你小心点,今晚你慢慢回来,我不等你!”
越晨光想,他该是跟尹箬一起庆生的。
最后,那碗还在餐桌上冒着烟的面便被她跟小曦一起吃了。长寿面本是做了两碗的。因为宁唯生日的这一天,也是小曦五岁的生日。由于晨光对金属敏感,她很少接触厨房,小曦自然也很少吃到她做的食物。小曦似乎对她做的长寿面很满意,一向低垂的眼睛溢了满满的单纯的喜悦,一向苍白的脸因温度的关系而有了丝丝红晕。小曦的身子弱,吃得本来不多,这天却把他自己的那份吃完了,宁唯的那一份也在自己和他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干抹净了。看着小曦满足的笑,越晨光想,也许,以后她该经常下厨。
吃完早饭,阿秀便像往常般叫司机载越晨光送小曦上学。
车子平稳地驶进了宽敞整洁的柏油公路,车速的关系,风有点大。最后,越晨光摇上车窗。转过头,小曦正枕着她的腿熟睡,小小的手紧拽着越晨光的衣角,轻轻地,时不时地发出几声病态的咳嗽。越晨光把一旁的外套拿了过来,动作轻盈地盖在他身上。
小曦,她跟宁唯的孩子!五年里,她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地长大。这个愿望该是不难实现的,越晨光想。因为,他可是吃了自己的长寿面的,长寿面,一生平安长寿。
车子停在了学校门前,越晨光叫醒了小曦,仔仔细细地帮他穿好外套。小曦总爱习惯性地低着头,有点泛黄的头发,小小的无神的眼睛,骨架也比同龄人小许多。小曦长得并不好看,尽管宁唯美得宛如神祗。可是,他是自己的小曦,心心念念,小心翼翼护着的小曦。
走下车,来到门口,越晨光蹲下,轻轻地往他的额吻了一下,看着他笑意融融:“小曦生日快乐!今晚回来,妈妈煲汤给你喝。”
小曦点点头,便进了校门,在门关的那一刹那,他转过身,用因长年服食药物而变得有点沙哑的声音对晨光说:“妈妈再见!”
送完小曦,该是回宁家的,中途却接到了庄囹的电话。庄囹是越晨光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长长的发,漂亮的脸。
相约的地点是一家高级雅致的咖啡厅,越晨光到那里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打扮高贵的女人狠狠地打了庄囹一巴掌,声音凌厉:“兼尘已经与我结了婚,还那么死缠烂打地贴过来,你不觉得羞耻,我也替你觉得恶心!”
女人说着,拿起桌上的水便泼了上去,咖啡厅里的人都一边往这里望,一边窃窃私语。
庄囹,你为什么不还手,为什么不还击?若是以前的你,那么骄傲,绝不回允许别人这么对你的。而你对沈兼尘的爱,却让那么高傲的你有了这么卑微的姿态。
越晨光默然,随手拿起一旁的果汁,走过去,毫不犹豫地朝那个女人泼去。站在庄囹面前,定定地看着秦青藜,语气没有一丝起伏:“滚!”
秦青藜,便是越晨光的另一个为数不多的朋友。越晨光曾以为,她们之间的友谊,该是识于偶然,止于永久的。记得,高中的那会儿,有一次,秦青藜被初恋劈了腿,虽然嘴里说不在乎,可是那为情憔悴的姿势任谁都看得一清二楚。不久后,她便病了,高烧不止。这样的她着实让人心疼,而庄囹,一向冷淡的庄囹居然只身一人跑去找那有黑道背景的男人,心心念念想着的是为秦青藜出气。
而当越晨光跟秦青藜赶到时,庄囹的腿却受伤了,从大腿蜿蜒至膝盖的伤口,大把大把地流血,那时的秦青藜无法遏制地哭了出来,曾经,即使被所爱之人背叛,虽会神伤,却也没有哭过。而现在,她却哭了,哭得不知所措。而后,还生着病的秦青藜,只有四十公斤的秦青藜背着1米76的庄囹,一路跑去医院,来到医院时,整个人宛如虚月兑,汗水湿了衣衫,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嘴里不停地喊着对不起。而庄囹,那么爱漂亮的庄囹却再也无法穿短裙。
那时的越晨光没有跟去,像往常一样冷静,只是一向对金属过敏的她捡起那把还染着庄囹的血的刀,狠狠地往那个男人的手臂插去,目光冷冷:“如果你再敢伤黎子还有庄囹,我就把你杀了,你信么?”
越晨光知道,那个男生是恐惧的,因为她知道那一刻自己的眼神有多恶毒。
十年的友谊,彼此曾经守望相助,一起走过青涩的时刻,如今却到了彼此针锋相对的那一刻。而接下来,竟是她跟秦青藜像个泼妇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了起来。
曾经的时光不再,如今的背叛,确实是变得心安理得。时光留不住的除了年月,还有变了质的感情,无论之于友情,或是爱情。
这场闹剧是在服务生的阻拦下落幕的,狼狈的秦青藜被拉到一边,不可抑制地抽泣,隐忍的泪水硬是没流下来,而同样狼狈的越晨光也被拉到了一边,蓬乱的头发,衣衫上还带着果汁的污渍。一旁的庄囹就那么无悲无喜地坐在那儿。曾经那么要好的三人,如今却是连陌生人也不如。
到了最后的结果,便是她们三个被经理“请”了出去。某个意义上,即使有那么多人在看着,越晨光亦不会觉得丢脸,因为她从来都是对自己陌生的人事物漠不关心。
然而,当她看到宁唯目光深邃,不带任何感情地仿若一个旁观者般看着她时,有那么一种感觉,卑微到尘埃里去,卑微得连阳光照耀也会疼。尹箬站在他的身边,挽着他的手,笑语嫣然,不掺一丝鄙夷的杂质。在宁唯的旁边还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以她的位置,她清晰地听到那男的用英语与宁唯说:“那女的好像在哪儿见过。”
但见宁唯说得云淡风轻:“她是我的太太,越晨光。”
男人有点讶然,便不再说话。
阿唯,对不起!阿唯,我以后不会这样了。阿唯,你能原谅我么?
她的声音几不可闻,以他的位置该是无法听清。
尹箬递给她手帕时,晨光只是机械地接了过来,尹箬的笑温情单纯,这让她无法拒绝,无从生气。然而,她却无法对善意的尹箬扬起笑容或说一声谢谢。
“处理好事情,自己回去吧!”
宁唯走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
闻言,越晨光只是木讷地点点头,连转身看他的背影的力气也没有。
事情就这么烟消云散,越晨光跟着庄囹去到附近的服装店买了换洗的衣服,两人便在街上游游荡荡地走了半天。最后,庄囹干脆走到路旁的花基坐着,点燃一支烟,姿势熟念,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媚惑风情。
越晨光打掉她的烟,沉默地看着她。庄囹无所谓地笑了笑,看着她说:“阿晨,我爱兼尘!”
“那藜子呢?”
即使沈兼尘爱过你,可是,如今他所牵的人不是你。有时候,有些爱若是无法地久天长,再执著,便是停留太久。
庄囹靠着越晨光,笑得不可置否:“那件事后,我被停学。我去过很多个城市,每去一个城市就换一份工作。什么都做过,洗碗的,拖地的。
那时,曾经有一个老板对我很好,而我并不知道他对我的想法,只想着,那个人很温暖,就像自己的父亲。直到有一天,他把我□□了,我才恍然清晰。原来这个世界我从不曾涉足。我什么也无法做,竟是连死也不能。其实想想,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也犯不着去死。事后,那个老板给了我好多钱,我却无从拒绝,因为我的确需要钱,女乃女乃的病需要好多好多钱。后来,我终是回了本市,跟女乃女乃一起生活。女乃女乃死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我竟是连火葬她的钱也拿不出。然后,兼尘出现了,在我无枝可依的时候。
阿晨爱过人,应该知道的,最初,我跟兼尘分手时说得潇洒,可是心里却是实实在在的痛。有那么一个人,他不顾前尘,把我从无望的绝境里救出来。我不想放手,我承认,我很低微,我会恐惧,一个人流浪的生活太可怕了。”
越晨光默然抬头,阳光照耀。
人世间百转千回,爱别离,求不得。情这回事,无论是自己,庄囹还是秦青藜都无法随心掌握,这是情感动物的无能为力。
越晨光经过一间精品店的时候,停了脚步,犹豫再三,终是走了进去。看店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抬头灿烂地笑,涉世未深的模样。
庄囹对于从不喜欢逛精品店的越晨光,如今却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些摆设的物品挑选的的举动奇怪不已。
“今天是阿唯的生日!”越晨光的声音很轻,几不可闻。
庄囹看着她愣了愣。长发温顺地挽于耳际,小巧的耳垂,线条柔和的侧脸,认真专注的目光。淡然的越晨光,木讷的越晨光,连自己的生日都会记错的越晨光,却把那个男人的生日记得真切。也许,越晨光嫁给他并不只因为家庭的关系。庄囹记得,五年前,小曦出生的那一天,也是越晨光出车祸的同一天。那时,她打电话给自己,她也该是这样的语气,带着些许期待,些许胆怯:“今天阿唯生日,你说我该送什么给他?”那时,庄囹刚巧通宵加班,整个人疲惫不堪,只是说了句,随便什么都好!便匆匆挂了手机。然而,下一刻,车祸便发生了。车辆撞翻的瞬间,她本能地屈起双腿护着肚子,直到外力挤压下也不肯放弃。
从那以后,热爱跑步的越晨光,在许多跑步比赛得了许多冠军的越晨光,再也无法跑步,再也看不到她在赛道上那神采奕奕的姿态。
那么傻的越晨光,究竟是要多深的爱才能让你情痴至此?
越晨光看着那只银白色的纹路精致的打火机,高雅而不失霸气。她想,宁唯该是喜欢它的。
“可以帮我把它包起来么?我要这个!”
越晨光指着那个小巧的打火机说。店员微笑着应声点头。而后,越晨光另外为小曦选了一份礼物。
出了精品店,两人又漫无目的地逛了一下,着实是无趣,便互相拥抱后道别。
回到宁家,管家阿秀正指挥着佣人忙上忙下,越晨光心里疑惑,问了一下。
阿秀笑着说:“今天是少爷跟小少爷的生辰。国外那边打电话回来说,太老爷和老爷他们今年会回来跟少爷一起过!”
宁唯的爷爷与父母一直都是住在国外的,鲜少回来,就连宁唯的生日也不例外。每年,她也是在过年的时候跟着宁唯出国看望他们。所以越晨光对他们并不熟悉,记忆中,他们似乎只回来过两次,一次是阿唯跟她结婚时,而另一次便是小曦出生的时候。这一次,该是第三次了吧!?
思及此,越晨光问:“阿唯知道么?”
话刚出,她又猜想到,阿唯该是不知道的,否则他也不会说今晚晚回来。
果然,阿秀回答:“一开始该是不知道的!中午的时候,老徐才打电话通知了少爷!”
越晨光没再问便上了楼。
回到楼上换了衣服,小憩了一会儿。
下来时,厅的摆设隆重了许多,越晨光径自走到厨房,平时做菜的厨子正在里面忙碌。晨光没有说话,站在了一边。
阿秀凑巧进来,看到徘徊不前的越晨光,心里讶然,便笑着拉着越晨光的手问:“少夫人怎么跑到厨房里来了?”
“我想煲汤给阿唯还有小曦喝,可以么?”
“这有什么不可以!掌勺的,快过来,少夫人要煲汤,帮着选一下材料。”掌厨爽快地应声而来。
阿秀在一旁一边帮忙,一边说得欣慰:“少夫人不只是一个好妻子还是一个好妈妈。少爷娶了你是他的福气!”
一旁的掌厨也投来了赞同的目光。
越晨光被说得有点腼腆,抬起头,微微地看着阿秀:“真的么?我总怕自己做得不够好!”
“傻孩子,老夫人刚嫁来时也是跟你一样忐忑,可是现在你看,她跟老爷是琴瑟和睦。“
琴瑟和睦,她跟阿唯?恍惚间,越晨光觉得,仿若有漫天的日光散作温暖的弦,埋藏在心里。
“少爷爱吃玉米,小少爷也爱吃,做胡萝卜玉米煲尾龙骨吧。”
阿秀看着她,眼神带着鼓励。
经过了多番程序,汤算是大功告成了。
越晨光算算时间,该是接小曦了。司机载着她来到学校,门口里已经有不少的父母在那里等候,晨光扣好风衣,下了车,走到了门口。
校铃响起,许多孩子走了出来。
远远地,越晨光便看到了小曦,她可爱的小曦。扬起嘴角,也不管小曦是否看到,笑意盈盈地向他招手。而小曦在看到越晨光那一刹那,便直直地跑过去,扑到越晨光怀里。
“光子!”
越晨光转过头,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对着她讪讪地笑了笑。这是她的姐姐,越晨星。
越晨光先让小曦上了车,便跟着越晨星来到学校门前的人行路旁的樱树下。
“光子,帮帮姐姐,你姐夫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银行又不肯贷款。再这么下去,下个月员工的薪水给不出,公司只有破产这条路了!那公司是你姐夫的心血,你帮帮他。”
天空随着夜色变得昏暗,不一会儿,便下起了雪。这初冬的第一场雪!
“如果是宁唯,他一定可以让银行融资的。”
越晨光转过头看着她,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爸爸曾为这件事找过宁家的人!你能想像么,一个见惯世事,年过半百的人却对着比自己的女儿还年轻的人卑躬曲膝,毕恭毕敬。”
越晨光愣了愣,记忆中,父亲很爱写书法,而他写得最多的便是“竹可焚而不可损其节,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
父亲是一个很严厉的人,无论于人于己。可是在对待儿女的事方面,他总是一再低头,放弃自己的原则。假若是以前,越晨光该是无法感受父亲的感受的,可是,自从生了小曦,已为人母的自己才发现,有时候,对儿女的爱,从来都是本能,容不得你半点犹豫。
越晨光抬头看着华灯初上,看着雪落无声。
半晌,终是转过头:“你先回去吧!”
闻言,越晨星还想说什么却又无从说起。看着眼前这个依旧面无波澜的女子,越晨星心里想:到底是该说她太冷情,还是太通世故?她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妹妹。她可以在母亲死的时候不流一滴泪;却也可以帮自己的朋友出头而刺伤人,被警所拘留。她懂得对人慈悲,却从来是一副淡然处之的态度。可是不管怎样,越晨星知道,她总会帮自己。如人所言,也许每个人都可做到对自己的亲人淡之远之,但血缘的枷锁无法挣月兑,无法使人对其听而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