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邪与尸怪 第3章:盅术与盅虫

作者 : jimmy张三

“还不是罗明富那畜生,他把我奸杀后,用手电钻在我后脑钻了个洞,将我的脑髓全部抽走了,也不知道那畜生要我的脑髓拿去做啥。”女鬼的情绪又变得激动,哭了起来。

“好了,你别哭了,你不是要我帮你翻案吗,好,我现在答应你,这个忙我帮定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太好了。”

女鬼欢喜说道,止住骂声,连连向我躹躬道谢。

“好了,别谢了,翻案这事我会帮你处理好,你就别操心了,赶紧回地府去报道吧。”我下了促客令。

女鬼挺识趣,没再啰嗦了,直接从我办公室里飘出去了。隔壁店堂里矮子招呼着把她送出了店外,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我一个人坐在办公椅上,心情很沉重,阿翠的脑髓被抽走,可不是简单的虐尸行为,也不是哪个变态想要用她的脑髓作滋补品食用,而是涉及到邪恶盅术的问题。我现在敢明确断定她脑髓被抽和盅术有关,因为刚才我问过,她的生日是冬至那天。

据古代文史记载,盅术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最早出现在江南的江浙一带,只不过当时的盅术并非用来害人,而是用于治病救人。本草纲目中说,捉一百只毒虫,养于缸中,不放吃食,让它们相互撕咬残杀,最后胜出的那只毒虫之王,便是盅虫。将盅虫配药可治百病。后来流传到西南苗族聚居区,苗族巫师看到盅虫毒性极强,是万毒之王,便心生邪念,每天对盅虫施于巫咒,受到巫咒的盅虫和巫师通灵,受巫师控制,到处害人。也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原本治病救人的盅术,便成了害人性命的邪恶东西。盅术在苗族居住区广为流传,延续至今。不过现在盅术已经改良了,首先是无须捉一百只毒虫。十二只即可。另外也不是让盅虫一味地杀人,而是用于蛊惑人心,往人体内种盅,让人心志丧失,为已所控。

十二只毒虫撕咬最后剩下的那只成为盅虫,此时它仅是一只毒虫而已,必须往它身上施于巫咒,它才能与盅主通灵,为盅主所用。而这一过程,非一日之功,须长期施咒,短则一年,长则数年。期间必须给它喂食,而盅虫的食物,正是人的脑髓。

邪恶的盅术是属阴的东西,所以盅虫必须吃女人的脑髓,越漂亮的女人脑髓品质趁佳。男人的不可以。也不是所有女人的脑髓都可拿来喂给它,必须是冬至日出生的女人才行。因为盅术和鬼魂不同,并非纯阴之物,而是介乎于阴阳之间的邪恶体。冬至这天开始,夜晚变短,白昼变长,是二十四节气中,阴阳交割之日。所以必须冬至这天出生的女人脑髓才能拿来喂食盅虫。

难道罗明富这小子懂盅术?正用阿翠的脑髓养盅虫?这还了得,这可是非常邪恶的东西,是我们道家法理中不可容忍的邪恶行为,我身为一名正统道法传人自是不能坐视不管,一定要毁掉他的盅虫,阻止他继续这种邪恶行为。何况,我还答应了女鬼,要帮她翻案呢。

我在琢磨是直接去找罗明富质问,还是报案让警察去调查好。我亲自去找罗明富的话,他肯定不会说,养盅虫是小,他把阿翠奸杀了毁尸灭迹那可是要掉脑袋的罪行。

我相信警察肯定有手段让他“供认不讳”,不但奸杀阿翠的事情到时要吐出来,养盅虫一事,也绝对瞒不住。所以我决定去找警察,这样才是最靠谱的选择。

抬腕看表,已经是十点多了,感觉肚子有点饿,想叫矮子凌去帮我买份宵夜,这家伙又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自己跑腿了。

我的办公室只有一条门,和隔壁的店堂相通,我从办公室里出来,来到店堂,这里摆放着十几副棺材和一堆花圈,我也没开灯,黑灯瞎火的,的确显的阴森恐怖。不过我这个店主,专门和鬼魂打交道的人,自然是不会怕这几副空棺材和花圈了。

我哼着小曲向店门口走去,突然一个白色的身影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前方两米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便与我擦身而过瞬间飘到我身后去了。

“是谁?”我急忙转过身喝问。

却是一点回应也没有,我迅速走到墙边按下店堂大灯开关,整个店堂顿时亮如白昼。哪里有什么身影,连只鬼影都没有。

真是奇了怪了,明明看到了一个白色身影,从我前面蹿过去时带起的细微风声我都听到了。最让我费解的是,那身影并非鬼,鬼身上都带有鬼气,我一闻便知道。难道是小偷?也不可能啊,我这店都卖死人的东西,小偷要偷也不会偷我这种店,当然,也不可能是矮子凌,刚才那身影修长,最少一米八以上,与矮子凌的矮小身段完全不合,而且矮子凌也绝没有这份身手。

这种怪事不能大意,得仔细查清楚心里才踏实。我急忙把睡在隔楼上的矮子凌叫醒,两人在店堂里仔细查找了一遍,甚至各个棺材都打开来看了,也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

“三哥,你可能是看错了吧。”矮子凌眨巴着一双小眼睛说道、

我甩甩头,或许真是看错了。

“可能是吧。我出去吃点东西,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不去了,犯困,继续睡觉去。”矮子凌打着呵欠回隔楼睡觉了。

我关掉灯,走出了店外。

我们宝江镇是千年古镇,是全国都排的上号的著名景区,仅镇圩上的常住人口就有五六千,算上周边村落的人口,有两三万之多,加上有大量的外来游客,所以我们镇圩相当热闹,夜市丰富,到处是霓虹亮彩,古朴中带着浓浓的繁华气息。

晚上十点多,街上还很闹腾,我吹着清凉的晚风,望着街上的红男绿女,心情很愉快。

我哼着小曲儿,目标明确向一家名叫“香得来”的餐馆走去。

香得来正是罗明富开的“黑店”,专门宰外地游客,像我们这种本地人倒是不欺。不过我平时很少去他店里吃东西,从小就反感这小子,平时不和他打交道。

今晚去他店里吃东西,我当然是怀有一定的目的性,那就是打探一下盅虫的事情。

“喂,你们怎能这样?一盘炒肉片竟然要一百八,我们总共才点了五个菜,竟然收我们八百多块。有没有搞错?”

“没有搞错,我们店里的菜,所用的食材,都是纯天然的有机食物,所以要比其他店里的贵。”

“也不能贵的这么离谱啊,这几个菜就是五星级酒店也不用这么多钱啊。”

“五星级酒店也不能和我们比,我们的服务质量,我们的菜品质量都要高过五星级酒店,所以我们的收费自然也比五星级酒店高。”

“他马的强词夺理,你们明明就是欺负我们外地人,就是故意宰我们这些外地游客,”

“是啊,你们这家店就是黑店。”

“他马的,老子就是宰你们了,我们的店就是黑店,你怎么着?你们他马的一句话,到底给钱不给钱。”

“不给,我就不信没有王法了。”

“对,就不给,看他们能把我们怎么着。”

“他马的,老子就是王法,想在老子店里吃霸王餐,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给我打。”

我刚走到“香得来”店门口,就听到里面响起争吵声,随即又砰隆砰隆打起来了。

“嗷,嗷,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我们给钱,我们给钱……”

没过多久,店里便传来了求饶声,然后殴打和惨叫声便停止了,又过了会儿,两个鼻青脸肿的青年男子,哎哟哎哟呻~吟着走出餐馆慌乱地离开了,看样子被打的不轻。

“嗨哟,阿三来了啊,真是稀客,快请进,请进。”罗明富这小子知道我懂法术,所以对我倒是挺客气,此刻见我推门进来,便热络地迎了上来。

“肥子,这生意不错啊,赚发了啊。”我也客气地笑着,这小子从小就长的特别肥,所以有了个肥子的外号。

“汗,我这算什么生意。”罗明富嘿嘿笑着,“阿三,吃点什么?”

“炒一盘猪肝,再炒一盘大肠,外加两支啤酒。”我随口回道。

“好哩,你等着。马上就来。”罗明富急忙招呼厨师烧菜去了。

“东瓜,马脚,刚才出手也太重了吧,把那两人打成这样。”我冲两个二十出头,坐在洗发上看电视的小青年笑说道。

这两小青年是这家黑店的打手,罗明富的马仔,平时街上碰面了也会打个招呼,都熟悉。

长的白白胖胖的东瓜扭头看我,笑着说:“活该,那两小子太不识相,竟然还敢骂我们,不揍丫的揍谁。”

“就是,他马的,那两逼货,竟敢在老子面前耍横,老子不砸扁逼的。”那瘦高个,外号马脚的小青年,似乎余怒未消,咬牙切齿地说着,还扬了扬拳头。

“那两小子是哪里人呢?”我问。

东瓜嘬了嘬牙花子:“不知道,反正不是咱本地人就是,讲普通话的。”

“管逼哪里的,不识相就得砸逼的。”马脚口气很冲地说道。

闲聊间,我点的酒菜端上桌了,我自顾开始吃起来。

这时罗明富凑上前来,拉张凳子坐到桌前,嘻笑着说:“阿三,给我讲个鬼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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