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坏蛋 第5章 亲吻马晓晨

作者 : 茶几上的盘

那时我们“东城五霸”有三个上了大学,只有我和郑大钱因为分数不够,仍然留在从出生就一直呆到现在的地方。从此我们五霸分道扬镳,天各一方。

马晓晨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传媒大学,攻读表演专业。虽然我及其舍不得她离开,但这么漂亮的女孩今后不当演员简直天理难容。为了广大观众着想,她也应该去。

她的对象王俊超也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说王的大学和自己的分隔两地,要穿越大半个城市才得以相见,坐地铁要两个多小时。

虽然我还不知道地铁是什么玩意,但觉得它的速度势必不会低多少,要两个小时才能见面,可见北京是个很大的地方。我于是对那片广阔的土地充满了好奇,想要一探究竟。

我说:“马晓晨,等有时间了,我去北京找你玩。”

马晓晨很大方的说:“行啊,到时候食宿我来解决,你人来就行了。”

后来我去北京的第一天就吓了一跳,马晓晨跟高中比起来完全像变了个人:虽然清纯依旧,但更多的透出一种妩媚。以前她很少化妆,现在的眼睫毛却莫名的变长许多,眼睛也在衬托之下更加的大了,眨眼的时候忽闪忽闪的,从里面射出无形的电流,刺激地我心跳频频加速,不敢多和她对视。

这还是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的母夜叉吗?

我向她问过这个问题,她当时的回答是:“要不咱俩练练?”

我说:“不了吧,周围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还穿着一尺高的高跟鞋,走路都晃晃悠悠的。”

结果当我们来到一条无人且黑洞洞的小巷的时候,我毫无征兆的把拳头甩了过去。她早有戒备,柔若无骨的蛮腰往后一弯,就闪避了过去。

我借着前倾的身体,旋转了180度,一脚后旋踢飞出。

也不知是大学真正让她蜕变成为一个大家闺秀,还是今天她的状态不佳,这一脚她竟来不及躲避,重重踹在了后腰之上,她不由自主的往前趔趄了三步才停下来。

马晓晨弯下腰,一动也不动。长发从背上披散下来,让我看不清此刻她是何表情。

我远远地站着,却不敢上前:“晓晨,你…你没事吧?”

她摇了摇头,我惴惴不安地走上前去,紧张道:“你怎么样?”

她努力挤出一丝微笑:“欺负一个女孩子,很有意思吗?”

“……是你说要练练的。”

“好吧,你赢了。”

若放在之前,就算马晓晨受伤再重,也会咬牙反击。可这一次她却甘愿低头认输,大学这个东西真可怕,能将一个人的性格彻底改变。

我搀扶着马晓晨,替她理了理耳边凌乱的长发。那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里隐约噙着些泪花,估计是被我的一脚给踹疼了。

巴掌大的小脸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心跳越来越快,从下盘升起一股热流来,激荡着我的大脑,让我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我突兀把她搂在怀里,气喘吁吁道:“晓晨,从小学我就一直喜欢你,我已经喜欢你好久了!”

接着摁住她后脑,在她做出反应之前,对着她抹了唇彩的小嘴亲了下去。

马晓晨在我的怀里极力挣扎,拼命的摇摆自己的脑袋,但我的嘴就像一块磁铁,她摇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我的双掌贴在她后背的曲线上,来回摩挲,那种触觉叫我今生难忘。

猝然,脚面传来锐利的痛觉,让我忍不住高呼出来。低头一看,马晓晨一尺多高的高跟鞋像一枚铁钉,正扎在我的脚面上。

我忙不迭抽回自己受伤的脚,她因此得以挣月兑我的束缚。

抹了一把嘴巴,马晓晨说:“王小明,你放尊重点,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不知为何,无比的气愤,“操,老子喜欢了你那么多年,那个王俊超算个屁啊!老子跟你眉来眼去的时候,那傻逼还不知道在哪调戏小姑娘呢!”

“小明,你喜欢我,我其实是知道的。”马晓晨见我这样,语气却软了下来,“但你为什么没有对我表白过,却和那个张倩在一起了?你知道吗,当时你要是跟我说你喜欢我,我绝对会答应的!我从初中到高中都没谈恋爱,你以为我在等谁?就是为了等你,你这个傻瓜!现在我有男朋友了你却倒来追求我了,当初干嘛和那个**在一起?你知道吗,你和她每天出双入对的时候我有多难过?见了之后还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毕业以后我终于放弃了,我接受了王俊超,他对我也很好。现在,你再来追我已经来不及了。你要是真的喜欢我就不要再做出伤害我的事情!”

她一口气说完了上述这段话,语气显得急促,因此脸憋得有些涨红。

原来是这样,原来在我心中一直奉为女神的马晓晨,喜欢的人居然是我这个信徒。

此时远处的一个小店不合时宜地响起了神曲的音乐: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这是我最为讨厌的一首歌,那个大妈像打了鸡血也似的嚎啕大叫,根本不考虑别人能否接受。

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经过了这么多年,这首歌始终经久不衰,依旧活跃在各种店铺和广场之间,让人听了为之作呕。

我们在这喧嚣的音乐背景声里站了好久,双方都沉默不语。寂静之中我能听到马晓晨隐约的呼吸声,她疯狂发育的胸口一起一伏,涤荡着我的心灵。

“那你把王俊超甩了,我们重新在一起。”末了我说了这么一句。

马晓晨不怒反笑:“也只有你能想出这么损的东西!感情的事情不是儿戏。今天我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在明天到来以后希望你不要再提及此事!”

这就是我第一天达到北京去看马晓晨所发生的事情,隔天我们真的像什么都没发生似得。她请了假,陪我到各种地方尽兴玩耍了一番。

我的足迹踏遍了北京各处,马晓晨仗义疏财,走到哪里就买许多当地的东西给我,导致我回去的时候行李箱装不下,扔了好多。

那天我亲吻她的触觉始终挥之不去地残留在自己的意识当中,有许多次,我都想干脆把她强·奸了算了,让生米煮成熟饭。

回头想想还是算了,别人的女朋友就是一双破鞋,**一双破鞋未免太过丧心病狂。但马晓晨说我才是她的原本的菜,这正是我为何蠢蠢欲动的缘由。

到了第三天,我不得不赶回去,因为我只请了三天的假。火车上的床铺睡起来一点也不舒服,让我联想到存放尸体的太平间。整整齐齐,一具一具地码放在那里。

我临行前没有告诉郑大钱自己要去北京,回来以后自然也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去过北京。

所以我把马晓晨买给我的一行李箱东西私藏起来,绝口不提这三天去了哪里。

郑大钱的家里是开小饭馆的,相比我而言他家就是小康家庭。一次我去他家店里混饭吃,他告诉我说要去太原打工,问我去不去。

我说:“我觉得吧,去太原还要交房租交水电费,也没人给自己做饭吃。所以还是不去了。”

他说房租的钱我来出,我们合租一间房,将来就职创业,不用多久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整来的这些一套一套的说辞,想着该怎么婉拒才不会让他失望。

临走的时候他说:“你再好好想想,难道你想在这破地方呆一辈子吗?”

过了一天我迫不及待找到郑大钱,表态说要跟他去太原。

事情的转机是这样的:早上我一如往常的去酒店上班,再一次见到了领班那张肥肉横生的脸。

我们这个部的服务员一共有13个,那领班却很喜欢点我的名,让我额外干许多事情。好像上辈子抢了这厮的女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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