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坏蛋 第16章 还不是为了你

作者 : 茶几上的盘

不得不说,新买的电脑上网就是快,我们一边等饭做熟,一边惬意的上着网,一边喝着鸡尾酒,对于生活重新燃起了热爱。

雪莲花端着饭出来,我边吃边问:“大妈,你这酒吧怎么没见有客人光顾呢?”

大妈用一如既往冷淡的口气说:“你见过哪个酒吧开在农村的宅子里?”

“那你为什么把屋子改造成了个酒吧?”

“这儿可是小店帮的联络处之一,你们被张总送过来,还住在这里,我还没问你们是什么身份呢?”

“我们……是苗豆的手下。”我想了想说。

“你敢直呼少主的名字,说明你跟她关系很好,难怪张总会亲自送你们来。”

“这怎么说,那要是我和她关系不好就不能叫她的名字了么?”

“那样你会死的很惨。”大妈抽着烟,“就算你们跟少主关系好,我劝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在帮里弟兄面前直呼她的名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和郑大钱对视一眼,又看回大妈:“行,那我们也叫少主。”

对于叫什么我觉得无所谓,总之我已经把苗豆和马晓晨统统定为了追求的目标。

我本着广撒网捞大鱼的原则,能捞中一个算一个,马晓晨已经有男朋友了,追她有些难度,而苗豆不止一次的向我投怀送抱,做出亲密动作,而我身上又有她可利用的价值,所以觉得这条鱼相对而言比较靠谱,然而她是一个帮派的少主,钓起来难度系数不可谓不大。

看来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才能成为苗豆的唯一,才能让她离不开我,这是让苗豆做我女朋友的唯一道路了。

当下我就决定,明天去找个武馆,强身健体。

吃了饭,我搬着电脑回到自己房间,在网上搜附近道馆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很严重,不仅关系到我未来的发展,并且对能不能搜到附近道馆意义重大,而这个问题又不是我和郑大钱能够解决的。

后来解决方法是,我又去酒吧找到大妈,问:“大妈,咱们这个地方是哪条街,第几号?”

大妈的回答是:“门牌号在门外,自己去看。”

我只好模黑走出院门,借着手机发出的微弱光线,终于在墙砖上发现门牌号,“250”三个数字赫然映入我眼帘。

“妈蛋,真他妈晦气!”我心说,“不过,倒也好记。”

回到房间,我使用百度,搜索到了距离这里最近的一个武馆,决定明天去那里看看。

完事我下载了个酷狗,登陆账号,听我收藏的那些歌。

有一首beynd的《喜欢你》,第一句歌词是这样的:“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听说有个叫邓紫棋的小妞还翻唱过这首歌,我还特意听过她的翻唱,听完觉得和其他所有的翻唱歌曲一样做作,不觉感叹和黄家驹那样优秀的歌手已经绝迹,就连周杰伦都不出专辑改拍电影了,华语歌坛到处充斥着一如《最炫民族风》之类的神曲,不免对中国音乐的未来有所担忧。

猴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我猜那小子在网吧通宵,估计此时正愉快的玩着游戏。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进到酒吧发现大妈一个人在吧台后面抽着烟,忽然觉得这个老女人整天一人憋在这里,难道不闷得慌么?

我礼貌地和她打过招呼,问她有没有吃的。

大妈吩咐雪莲花给我弄些吃的,雪莲花直接从冰箱里取出一些面食,放在微波炉内加热。虽然不怎么好吃,但大妈从未问我要过钱,喝酒也一样,所以我能在这里吃就不会选择在外面解决。

雪莲花给我加热完了食物,就开始忙活起来了,不是拖地就是抹桌子,我有点心疼她的手,干这么多的活,手一定会变粗糙,而且她显然没有成年,这算不算是招收童工?

大妈从我进来到现在始终抽着烟,看挂在墙上的电视,偶尔对节目内容发一通感慨,不时对雪莲花发号施令,让她干这干那。

雪莲花默默做着一切,丝毫没有不情愿的表情,真是难得的乖巧听话,这让我想起了《爸爸去哪》里的王诗龄,相比之下,王诗龄又胖又不会做家务,雪莲花却恰恰相反,如果让我选一个来当自己女儿,我势必会选雪莲花,纵使她是个哑巴。

我更愿意找一个像雪莲花一般的妻子,就算不会说话,摆在家看着心里也舒服,而且不会跟你顶嘴,和你吵架,嚷着叫你买这买那。

突然意识到我还不知道雪莲花叫什么名字呢,于是去问大妈。

大妈说:“她叫牛本丽。”

忽然间一切美好的幻想戛然而止,对女孩美好的印象全部破碎,这名字还不如雪莲花呢!

无奈的吃完了饭,走出院落,凭借昨晚在网上的搜索找到了那家武馆,一进去还以为自己误入某个幼儿园了,一大群半大点的孩子舞着花拳绣腿,口中“哼哼哈嘿”的叫着。

在这群小朋友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突兀的站着,看来是个教练之类的人,那人见我进来,热情的跟我打招呼。

我问:“你们这儿就教些小朋友么?”

那人说:“小朋友在这个厅,成人在里面。”

他指指里面的那扇门,让我跟他进去。

那是一扇厚重的木门,门被推开的一刹那,眼前的场景叫人印象深刻。

一群身穿黑色道服的汉子围城了一圈,中间两个人正在互相摔跤,不时发出闷闷的撞击地面的声音。

人群中一个身高马大留着八字胡的老男人引起了我注意,他盘着手,表情凝重看向场内,他一定是馆长之类的人物了,因为从其身上我看到了马晓晨父亲的影子。

那人见我进来,立刻拍拍手,高呼一声:“欢迎新人!”

他们立刻摆出整齐的方阵,做了一套动作,每一下都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口中喝声不断,极具震撼力。

我被他们欢迎的形式感动了,当下决定就是这里了!

由于我之前在马晓晨的武馆里训练过,所以还算有些功底,馆长了解了我的身体情况后,决定让他们里面年龄最小的一个成员和我练练。

他叫毛亚坤,据说此人和我同岁,但是,月复肌已经练成八块,相比之下,我虽然每天坚持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但肌肉就像全球股市一样,起起落落,稍一倦怠就会萎缩下来。

对决开始前馆长说:“点到为止,谁先一本,谁就赢。”

“一本”原来是柔道的专业术语,发展到现在,很多道术都借用了这一术语,要不是我之前经常去马晓晨的武馆里玩耍,也不会知道这一感念。

大概的意思是,把对方甩出去,压下去,或者控住他使得没有反手之力,就能得到一本。

这场在众目睽睽之下的sl很快结束,结果是我一个背摔直接把毛亚坤像麻袋一样扔了出去。

他的背部砸在地板上发出一声强烈的闷响,于此相呼应的是全场接近窒息的安静。

——如教科书一般的一本,我拿的轻而易举。

因此就连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竟有如此强悍的力量,但我尽量表现出镇定,好像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事实上我的内心已经波涛汹涌了,就好像蜘蛛侠第一次发现自己拥有超能力的那个时刻一样。

是金坷垃,没错,一定是它!想起之前在酒店我轻易就把厕所的门板拆了下来,现在能轻易的把毛亚坤撂倒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个馆长却紧锁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接下来我报了名,交了一个月的学费,这时候接到了郑大钱打给我的电话,说苗豆来找我了,叫我马上回去。

我一听,立刻归心似箭地和他们道别,经过猴所在的那个网吧的时候,进去找了一通,发现他果然还在这里。

我问:“你还想玩到什么时候?”

他眼窝深陷,眼袋发黑,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说:“昨晚就想回去,天太黑找不到路。”

然后他下了机,跟我一块回去。这个人很麻烦,说自己一天没吃东西了,要吃饱了再走。

我说:“那我先回去了,有要紧的事。”

猴说:“我不认路,没你带回不去,吃完了再走,我请你。”

我一气之下把他拎起来,然后再重重摔回地上,问:“还吃不吃了?”

猴连忙摆手:“不吃了,不吃了!”

出了网吧,猴已经完全记不得自己住的地方怎么走了,我确认他是一个十足的路痴。

回到那处老宅,发现门前停着一辆红色尼桑。推开院门,进入地下酒吧,苗豆和张叔以及郑大钱都在里面坐着喝酒,旁边还站着一个面生的家伙。

苗豆对我的行为很不满意,一见面就劈头盖脸骂道:“不是叫你别到处跑吗,怎么不听?”语气跟吃了火药似的。

我心说还不是为了你我才去找武馆的,但是嘴上却说:“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苗豆显然不吃我这套,她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从现在起,一个月之内不许出这个院子,听明白没有?”

我很讨厌别人对我发号施令,属于那种不愿命令别人,也不希望别人命令我的那种人,即便是身为美女的苗豆,这样跟我说话也让我内心深处感到排斥。

但既然拿了人家的钱,就得听人家的话。

于是我只好向她保证,连说了五个“好”。

“好,好,好,好,好,不就是一个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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