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伤心,但是我的心早已经被她伤透了。”
我说:“晓晨,这么多年了,你难道还不了解我的心意吗?我真正爱的人是你啊,你又敢不说自己爱的人何尝不是我呢?”
“可是,”马晓晨说,“你会不会像抛弃苗豆一样抛弃我呢?”
“不会的,我跟苗豆分开是有原因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那种随便玩弄女孩子的心意的公子,你要相信我。”
“我信你!”马晓晨最后说。
我,信,你。
有这三个字就足够了,去他?妈的金坷垃,去他?妈的内力,去他?妈的丹,去他?妈的安全部,我只要和我爱的人在一起!
在我和马晓晨确立了情侣的身份以后,我每天的日程安排是这样的:
早晨6点钟起床,去公园里练气功。到了8点,吃早饭。吃完了早饭用手机浏览一些当下发生的新闻,等消化的差不多了,继续练功,直到中午11点。然后我会跑步到马晓晨的大学,找她一起去吃午饭。吃完了饭我们会在环境磕碜的校园里手牵手散步,并且在临近分别的时候相拥热吻。到了下午,她上课,我接着练功,直到半夜十一二点。
在校园里偶尔会遇到马晓晨的三位室友,她们见我俩手牵手的样子,纷纷唏嘘说我不是和在一个小姑娘处着么,怎么这么快就移情别恋我家晓晨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们,看来自己公子的形象是当定了,在她们眼里我一定是个随便的人,花心的人,不负责任的人。
但流言蜚语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她们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并没有长嘴婆的特质,两天之后就见怪不怪了。
如此往复了三天,萱姐给的钱在我的挥霍无度之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着,我想我有必要去打些零工了。
于是我的日程安排里多出了一项,那就是每天去一个加工厂工作六个小时,把一堆零件拼装成手机。
刚开始去的时候,我每天能组装300台,到了第三天,我大概组装了500台,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每日的组装量基本保持在600到700之间,这在整个厂房里成为一个难以超越的传奇。
而我因为工作突出,事迹很快被厂长得知,由最底层的小员工升职称为一名班长。
那天下班后,我迫不及待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马晓晨听,她对我的超凡工作能力丝毫不感到惊讶,因为她从我这里了解过一些关于金坷垃的事情,已经把我当超人看待了。
第二天恰好是周末,马晓晨不用上课,于是我请了个假,和她一起庆祝自己升为班长。
我的想法是去街边吃小吃,而马晓晨的意思是去俏江南吃大餐,她执意要用她的钱来请我,但我拒绝了,身为一个男人,这关系到面子和尊严,于是我把全部积累下来的工资换了俏江南的一顿饭。
我们吃完了以后,正准备下楼,这时,电梯的门从中分开,走出来两个人,正是苗豆和朱帅。
真是冤家路窄!我刚要站起来的身子又坐了回去,马晓晨不解的看看我,又看了看电梯的方向,很快明白过来。
“我去和她打个招呼吧。”马晓晨说。
“不用。”我牵着她的手,让她坐在我的双腿上,跟她接起吻来。
苗豆和朱帅的脚步声经过我们旁边,然后又远去,我敢肯定她绝对发现了我的存在,但是从他们未曾停留的脚步声中我能猜出,苗豆对于我和马晓晨接吻毫不在乎。
很久以后,苗豆在发给我的电子邮件中提起这件事情,说当时的她非常痛心,为了让董幂身败名裂,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但是她心中爱的人始终是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恨不得我们的桌子掀翻,但她知道我那样做是为了气她,生气她就输了,所以她假装很淡定的走远了。
苗豆走后,我很快松开了和马晓晨吻在一起的嘴巴,由于我们都来不及擦嘴,口腔里面都还残留着菜味,嘴唇上也沾染着细微的汤汁,已经和我们的口水混合在了一起。
我抽出一张纸巾,给她擦了擦嘴,又把自己也擦干净,二人相视无言,一句话也没说,沉默地离开了餐厅。
在马晓晨放假的时候,我会让她住在我下榻的宾馆,这是我每周最为激情的两天,晚上我会和她做?爱,有的时候一晚上四五次,常常是一次之后喘息一阵,等缓过来又继续开战。
那时的我年轻气盛,精力甚是旺盛,好比锅炉里的一团钢水,可以融化万物,这让马晓晨有些难以消受,但她为了我却可以忍耐,答应陪我到精?尽?人?亡。
那些天真是难为了她,第二天起床后,她还会像一个贤妻良母般给我买菜做饭吃,她的厨艺谈不上高深,也论不上精湛,但她炒菜时的每一个动作都很用情,包括往菜里撒盐时手指的律动和翻动锅铲的时候把耳际的头发别到耳朵后面的细微动作。
那一阵子,我很幸福,苗豆对我造成的创伤让马晓晨对我的爱完全填补修复,走在街上,别人看我们的眼神中都充满了羡慕,一次我们在一个地摊买菜,那个卖菜的老大娘不住夸奖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直夸的马晓晨脸红扑扑的,也夸的我心里暖烘烘的,结账的时候是12块5,我直接给了老大娘一个20块,说不用找了。
不知不觉,一个月的时间悄然而逝,那天一号,又到了我跟丹会面的日子。
这一次我自信满满,内力的提升虽然不算太高,但我每一天都付出了全部的精力在训练,可谓问心无愧,秘籍上的一整套入门级别的动作套路也被我死死的记在脑中。
那天的夜里3点,我模黑赶到工行旁边的小胡同,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回只有丹一个人,她的师兄,那个肩膀很宽的汉子已经成为一段记忆,活在丹的脑海中。
她问我跟苗豆的关系处理的怎么样,我如实回答,说这一个月没有找过她一次,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她问:”为什么?”
我说:“你没谈过恋爱,你不懂,感情的事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我跟苗豆,是不可能再复合了,因为在她之前,我就已经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
“是那个叫马晓晨的女孩吧。”
“没错,你收集的情报还是那么的准确。”
“好吧,我也不强迫你,但是那根中性笔你必须想方设法得到,没有它你就跟普通人无异。”
我说:“苗豆那支笔藏在一个很牢固的地方,想进去根本不可能,除非让她主动把笔交出来,但这样做的成功率估计很低,苗豆没有理由把笔还给我,那不就等于养虎为患吗?”
丹闻言沉默了很久,蒙面之上的眼睛像是在思考着什么,她说:“这件事情看来只有我亲自动手了,苗豆把笔藏在了什么地方?”
我问:“你想干嘛,是偷还是抢?”
“这你就不用管了,你只需要告诉我笔的位置。”
于是我把金坷垃之笔所在的位置楼层,详细地告诉给了丹,还特意提醒她,锁住那支笔的钢门有几十厘米那么厚,还说那个位置是我之前了解到的,现在不一定还在里面。
丹默默的点了点头,然后开始测试我的内力值,测完了之后,她什么都没说,只叫我保持训练,一天也不要停止。
“这是你这两个月的工资。”丹临走时抛给我一个牛皮口袋。
我接住,等她走了以后打开大致一扫,两个月下来,也就不到一万块。自己好歹是万人难寻的绝世天才,国家就给我这么点钱,这使我不禁感慨:跟着政府混虽然饿不死,但也富不起来啊!
第二天我上班到中午,一如既往去学校找马晓晨一起吃饭,可是在我们相约的地方等了好久,就是等不到她出现,打电话发现她关机,我感到似乎出事了,急忙跑到她们宿舍里,找她的三个室友打听情况,在进公寓的时候,看门的楼管大妈一如既往拦住我的去路。
我没空跟她废话,火急火燎飞速从她身侧奔跑而过,来到晓晨的寝室,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女生在。
她被我的突兀出现吓了一跳,等认出来是我以后说:“你不是晓晨的男朋友吗,你来干什么?”
我迫不及待地问:“姐姐,你有没有看到晓晨,她不见了。”
学姐说:“我也不太清楚,我们不是一个专业的,所以不在同一间教室上课。”
“你最近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今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吃早点,吃完了我们就分开了。”
“好,谢谢,如果有她的消息,一定要打电话告诉我。”
“恩。”师姐点点头,胸前的大白兔随着她的点头颤抖了一下,我无暇欣赏这美妙的风光,匆匆忙告别离开,去我认为马晓晨会在的地方寻找她的身影。
校园内,我们牵手走过的每一条小路都被我系数寻遍,但一无所获,我又把目标转移到了我们经常逛街的地方,包括我们一起买菜的地摊,可是哪里有她的半个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