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那老大身边的一个光头拖着受伤的身体,跑进旁边的一个网吧里,不一会,几个莽汉就大摇大摆地从里面行了出来。
没走几步,其中一个就拔出一把手枪来,对着我开了一枪。
这变故突如其来,幸亏我反应及时,立刻抽身躲过。子弹从身侧飞出,堪堪被我躲过。
好险!
我还来不及喘口气,又有几个汉子同时拔出手枪,一时间,至少5、6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
而就在他们后面,仍然有人不停地鱼贯而出,每个人的身上都揣着一把手枪。
我暗呼不妙,心说糟糕。如果只有几杆枪的话,我道还能应付自如,可现场的枪支,加起来足可以武装一个连队了。况且,除了我之外,还有四个女人需要我照顾。
我当下高呼一声,“快跑!”
关键时刻,王小萍带头冲锋,领着三妹子就往远处跑。
他们没有朝四女子开枪,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我一人身上,如此一来,我便放心不少,没有着急开溜,而是留下来殿后,看着持枪走进的众人,目光坚定地如同黄继光。
朝我开枪的那人看起来在他们中间颇有地位,他看了看地上被我干倒的那帮人,脸上没有一丝吃惊。朝我步步逼近的同时,端平手枪,伸直了胳膊,再度扣动了扳机。
伴在他周围两侧的同伙也一并举枪开射,一时间手枪的暴击声放鞭炮似得连成了一片。
我运上金钟罩在头顶,免得被人一枪爆头,脚下运步如飞,沿路走着z形,躲避密如雨点的子弹飞射,很快甩月兑了那帮人。
紧追几步以后,赶上了前面的四女子,和她们躲进一条后巷,重新回到了村子里。
村落里羊肠小道交错复杂,那群人不一定能追上我们。结果,他们还真的没有找到我们,最终我们安全的返回地下酒吧。
回去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苗豆给警局里面认识的人打电话,让警方对那片区域好好处理一下,和谐社会之下,竟然有人公然配枪!虽然人人都有配枪的权利,但是这事发生在中国就是不允许的,而且他们还朝人开枪了。
苗豆按我说的,给公安局的副局长打去了电话,他是小店帮的卧底,自然是要听苗豆的话。
可是苗豆对着电话说了很久,越说表情越不自然。
通话结束后,苗豆缓缓放下手机,半天不言语。我按捺不住,问道:“亲爱的,发生了什么事?”
苗豆说:“他叛变了,这个副局长现在是万锦龙保镖公司的人了,当初我们把他送进局里,通过各种关系让他从一个小员工最后做到副局长的位置,他刚刚却说,现在的小店帮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我父亲死后,万锦龙一跃成为最具实力的帮派,所以他归顺了万锦龙。”
闻言我立刻联想到了《无间道》里的刘德华,娘的,生活真是一部警匪电影,刘德华最后好歹悔过自新,想当个好人,而这个副局长非但抛弃了自己的组织,而且走上了另一条更黑暗的道路。
既然警方不肯帮忙,那就只有让帮里自己的兄弟出手了。当我把想法告诉苗豆以后,她再度低头不语了起来。
片刻后,才带着无奈的口吻道:“帮里现在的兄弟,有一多半也叛变到了万锦龙那一边,只剩下一群追随张叔多年的元老级的手下……”
“没有关系,小店帮没了,我们自己在组建一个帮派,我做你的第一个小弟。”
说话者是王小萍。
咦?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她说出这句话后我才注意到她的存在。奇怪,我似乎没有允许过她进来啊,她不是应该坐在门外的石墩上,背靠着墙壁假寐吗?
不过,既然她已经进来,我就不好再赶她出去了。对于她所说的话,我置若罔闻,思考着如何对付那班人的办法。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个所谓的土狗帮,势力为何会如此之大,曾经怎么没有发觉到?
难道苗陆去世以后,太原的帮派格局就要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了吗?看来,只能用最后一招了,那就是请f社的特工前来支援。
我立马想到了丹,打电话向她发出支援,听筒里传来一阵“嘟嘟”声,半天就是没人接。我又不甘心的打了第二个,第三个,结果还是一样无人接听。
八成她现在不是在修行,就是在执行任务,所以手机调成了静音。我这样猜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土狗帮的那群人没有找到这里来,我就侥幸地想,或许他们已经放弃了追杀也说不定。
过了一会儿,郑大钱醒了,搂着肖熏衣走出房间,一前一后进了卫生间。又过了一会儿,猴也醒了,但他没有出房间,而是打开电脑玩了起来,不多时,从间内传来打枪声,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不饿到一定程度是不会出来的。
直到郑大钱和肖熏衣从酒吧里拿过来一份加热好的披萨一块一块吃的时候,猴被这香味所诱惑,撂下电脑,一边喊着“什么玩意这么香”一边开门出来,然后一眼就看到了王小萍,顿时忘记了饥饿,像一只猴一样跑到她面前,用东北普通话不可思议地说:“你咋进来了呢?”
就在这个时候,院落之外骤然响起一声闷响,紧接着,院子的大门就碎成了三瓣,门栓也断为两截。
一群黑衣人鱼贯而入,其中一个化成灰我也认得,他正是第一个对我开枪的那个人,圆脸,寸头,嘴唇很厚的那个人。
他站在了大院的正中央,双手插裤腰,眼神中隐隐泛出凶光。身后,捏着手枪的小弟很快包围了这里。
我叫众人都呆在屋子里,独自一个行出来,目光接触到那个寸头,迎着他的目光走过去,在距离他三米远的地方站定。
他眼露凶狠,我比他更狠,双方的目光似乎产生了一道电流,碰撞在空溅射出电火花。
我们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我在心里快速盘算着如何才能让我的女人们完整无缺的逃离这里。
擒贼先擒王,只要先制服了这个寸头,再用他来作为人质要挟他的小弟不要轻举妄动,电影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眼下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我深吸一口气,双拳缓缓合拢,正要对此平头来个一招制敌的时候,身后的寝室内,忽然传出混杂的尖叫声。
我忙不迭扭头看去,瞳孔刹那间就缩小成了一个针眼。
只见王小萍左手举着一把手枪,用枪口抵在苗豆的太阳穴上,另一只手反钳着她从屋里走出。
透过窗口,看到屋内的其他人都被她点了穴道,动弹不得。
“小姐。”寸头男恭敬地弯腰,对王小萍道。
“你们是一伙的?”我强壮镇定地问道。
“没错,这些人都是我们咪?咪夜总会的。”王小萍从苗豆身后露出半颗脑袋,冲我道。
“你究竟想干嘛?”我的神经紧紧崩成一根弦,随时准备冲过去杀了她。
“大哥,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跟我合作,另一个是看着你的女人在你面前死去。”
我说:“你想怎样合作?”
王小萍说:“我们来共同组建一个帮派,你当老大,我做你的小弟,但是你必须听我的。”
我说:“既然叫我听你的,我还算个狗屁老大!”
王小萍说:“快做决定吧,是合作还是叫我亲手杀了你的女人?”
我的脑袋飞速运转:如果我冒然出手的话,就算我杀死了王小萍,她的一大帮手下,每人开一枪,也够我受的了,即便我能躲得过全部的子弹,但眼盲的苗豆势必不可能躲得过。想到这里,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何要住在这样的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而不是高端大气的金银豹酒店,在那里至少是安全的。
正当此时,人群中爆发出惨叫声,随着声音的响起,揣着手枪的小弟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
我冷不防的回头,看到人群中一个身影飞快的掠动,所过之处,人群像麦子一样地被放倒。
是大妈!她一手拿刀,一手握叉,上身前倾,奔跑中压得很低,双手犹如两个飞快旋转的收割机,刀叉直取人腿关节处。
很快,人群反应过来,纷纷朝大妈开枪,由于她身子压地很低,动作不是一般的迅捷,子弹没有一发射中她,反倒是这群人的同伙有几个被误伤了。
有大妈相助,我顿时有种死灰复燃的感觉,一个闪身出现在王小萍身旁,将她的手枪毫不费力的夺下来,然后拆解成了零件。
做完了整个过程,王小萍根本还没反应过来,我一掌拍在她胸口,直接把她拍到墙根处,一口腥红的血水从她口中喷洒而出,将她宽大的运动裤染成一片。
她的背重重撞在了墙上,身形缓缓下滑,脑袋耷拉下来,没有一丝反应。
刚才那一掌,我并未动用全力,否则,她百分百会死掉,绝不是现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