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没有“早恋”一词,那只是大人们强加在小孩子身上的“罪责”。
初二,樱桃早恋了。
和小学不一样,这次大概是真正的喜欢。
对象是谁我不知道。只是听樱桃说他的学习不错。
可是,他喜欢着另一个女生。据说已经喜欢了三年了。
而小樱,也喜欢了那个男生到高一。
那时,听小樱说,她真正地喜欢上一个男生了,我不觉得奇怪。因为我觉得她一直都比我早熟。我们三个中最先结婚的那个,我觉得一定是她。
我不懂“喜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虽然小学时候我们总是一起交流喜欢谁喜欢谁,那对象往往是自己同桌或者前后桌。只是离得近,我们便自以为地是“喜欢”了。
初中后,长大了一些,也些许地明白了,小学那不叫“喜欢”。
喜欢是什么样的?
电视里说,是见到他就会心跳加速,高兴地脸红。于是,我便知道了,我早恋了。
对象不是学校里品学兼优的某同学,也不是电视里会耍帅扮酷的某明星。他,是某个人,一笔一划地用笔画出来人物。
让我感到真正高兴到脸红的,那个叫“杀生丸”的,高贵又冷傲的犬妖。
其实葡萄才是最早接触“初恋”这个词语。初一时候那个对她表白的男生。葡萄一定是他的初恋。^-^
我不记得,葡萄那个时候是不是还喜欢着小学时候喜欢的那个男生。初二,还是初三时候,我们似乎有谈过这个问题,现在却早已忘记。
初三时候,据葡萄说,班上的那个补习生,也是樱桃的堂哥,喜欢上了草莓。至于准确性就不得而知了。
柠檬的早恋,很晚。是在17岁的时候,一个比她小的男生向她表白。而她,喜欢的却是另外一个名草有主的男生。
时过境迁,斗转星移,今天的我们,是否还记得当初的年少轻狂?青涩懵懂的岁月,是否一直在回忆中安好?
(字数又不够,拿下章凑数,嘿嘿嘿……表拍砖……
第11章家有活宝,我家的贝多芬和聂耳
家里有两只小狗,我最喜爱的宝贝。女孩叫贝多芬,是看了一部外国片子叫《我家的贝多芬》后,我给起的名字。后来男孩来了,就用了聂耳。
(狸追说:此章为我初二时写的一篇作文修改而来。望笑纳之~~~。ap;gt;0ap;lt;)
那天下午,我和姐姐弟弟正在看电视,听见爸爸的脚步声,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一看不要紧,爸居然两只手捧着一只毛绒绒的小狗!我当时就尖叫着扑了过去。这小狗是老爸从别人家抱回来养的。只有我的两个手掌大,听爸说还在喝女乃,那家不想要,就送爸了。
它一身棕黑色,毛绒绒地实在太可爱了,总想抱抱它(好吧,我对萌物毫无抵抗力。╮(╯_╰)╭),但是它趴在沙发扶手上,一动也不敢动,我一去抱它,它就挣扎着爬回扶手上。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瞅都不敢瞅我们一下。
刚来那几天夜里,没有母亲和兄弟姐妹,它自己老叫唤,吵得人睡不着。后来好像调整过来了,开始四处走动。最有趣的是它跟着我们去菜园子种菜,我走哪它走哪,我停它也停,半步都不多离,跟个小跟屁虫似的。
随着时间推移,它渐渐熟悉了家里,一会儿这儿溜达,一会儿那儿逛逛,还敢把它是小前腿搭在我们吃饭的小矮桌子上,湿漉漉的小鼻子嗅来嗅去,甚至想往上跳。得亏它腿短,跳不上去,不然,看我外婆不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