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荼蘼 第四十八章 成人礼,未成年的心愿

作者 : 狸追

那一年,我18岁,我信誓旦旦地跟浩和起义说,我生日那天,要逃一天的课。规规矩矩做了那么多年的乖乖女,该做一回坏孩子了……

我一直在想,像樱桃那样经常性逃课的学生究竟在想些什么,为什么非要逃课。读书上课是我们学生的天职,为什么要做坏孩子呢?为什么要成为大人讨厌的小孩。

后来我明白了。我是晚熟了些而已。青春期来得太迟了。我觉得一定是被希特勒老妈的法西斯高压政策给压迫习惯了,从而忘记了反抗。之前还不明白,为什么柠檬要在帮老妈叠衣服这类事情上不满,还口口声声说我和她心里想的一样。事实上,我那时确实觉得,我们帮大人做什么都是应该的,除了被老妈用难听的脏话骂让我很不舒服,但只要想着所有家长都这样就好受些了,虽然心里其实知道,很少有家长像我们老妈一样,骂敌人小三一样骂自己女儿。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变了。我原本最向往的陶渊明式的平凡生活,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淡化。我开始羡慕那些原本平凡,却突然被告知要完成某种宏伟艰巨的使命的人。看着他们抱怨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被破坏了,心里忍不住地鄙视他们,你不要给我吧,我还想要那种生活呢……

高中之后,我开始羡慕男生,可以在各种场合做各种女生不能做的事情。比如:爬树、翻墙,随性二流地走路。再比如:吃饭的时候,脚踩在食堂桌椅的支架上;看到关系好的哥们,窜到对方背上疯闹;说话不对盘,叫道校外的校场坝打一架……

而女生不能,即使再外向开放,也不会那样。她们会在周围没有多少人的时候,尤其是男生,才能真正放开。我曾试过,学对面吃饭的男生把脚踩在桌椅的支架上,被葡萄把腿给我掰了下来,数落我会被人家笑话。

那时的我,只是偶尔想想自己像男生一样随性,还没想过要当坏孩子。我有一次看到一个同学在看《左耳听见》,好奇地凑过去看了几眼,看完就纳闷,当坏学生有什么好的,主人公到底在想什么。

直到后来,有事没事就被老爸老妈质疑这质疑那,我又乱花钱了,又没认真读书啦之类之类。我开始烦了。乖乖女有什么用,再拼命节约,再拼命学习,还是收获不到最起码的信任。还不如彻底成为一个坏学生,彻底去放纵。

当然,这些只是想想,我也只能想想。做坏学生,当坏孩子,始终不能一下子就压倒我当了这么多年好学生的习惯。因为我知道,我不是樱桃,人聪明,家境又好,不用担心逃课上网造成的学习落后。她即使一学期不听课,期末考试前随便翻翻书抱抱佛脚,依旧能够及格。

于是,逃课成了我最大的心愿。

我其实不会记生日,我对数字极其不感冒,我只记得老弟和浩的生日,老弟,是七夕那天,浩是六一儿童节那天。我自己的生日也不记得了。记忆中只有小学以前过过生日,煮一个鸡蛋就算过生日了,后来爸爸出去打工去了,家里只有妈妈一个,妈忙着挑生活的担子,完全不记得谁谁谁生日。所以我们家,已经很久没有人过过生日了。

打电话去柠檬现在学校的宿舍(她们每间宿舍都有一个公用电话),聊了几句,说起生日,才打听到了具体日子。

悄悄地告诉浩,我生日那天,要逃一天的课,作为成年纪念。

到我生日那天,我却退却了。我依旧没胆子逃课,终是厚着脸皮又去了学校。被浩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经过一天的纠结商议,在浩和起义的“怂恿”下,我决定了,在下午最后一节的体育课,逃课!浩和起义舍命陪我这君子。

点完名自由活动,我依然打起了退堂鼓,浩又送了我一记深深的,鄙视的白眼。最终,我在浩和起义的陪同下,悄悄离开了校场坝。由于太过紧张,我低垂着脑袋猛往前走,结果差点撞到了路灯,幸亏浩和起义叫住了我。

我们一路来到了落水湖(因为我们找不到别的地方可以去。)。我把事先叠好的五只代表葡萄、樱桃、柠檬、草莓,还有布丁的纸船,放到了水里。还准备了五颗相对应口味的阿尔卑斯,准备放进船里载到湖中心去(没有樱桃和布丁口味的,就用了香蕉和香草可可代替。)。

这是小学时候,我、樱桃,还有葡萄小学时候曾经一起做过的事情。当时还有两个玩得比较好的男生,和我们一起。我们五个人用废纸折了好多好多的小船,一起去了小湖边上。虽然小船没漂多远,就被水浸透了,沉没了,而且我也因为害怕回家晚了挨骂,没呆一会儿就先离开了。那段记忆却一直留在了心里最深处的角落,沉淀下来,不愿抹去。

所以我矫情地选择了这种浪漫的方式,与我的少年时代告别。

而结果却是——

那天我们选错了方向,我们去的那个湖岸边,逆风,船未出航便已夭折。而那几颗棒棒糖,也被我们三个分了。浪漫的成人礼,得到了一个喜剧的过程。

那天,我们一起聊了很多很多,全是心里话。还聊到了喜欢谁的话题。

之前一直躲躲闪闪不肯承认的浩,终于承认了,他喜欢“二班的”(我和起义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是二班的,于是只要一提起那个男生,直接用“二班的”代替。)。

起义也提到了她高一同桌,对她莫名其妙的表白,也承认,对那男生有好感。

谈到我时,起义直接曝出我喜欢胡雪飞。汗,我只当他是朋友的说。因为他是我第一个男生朋友,算起来,我不再惧怕和男生交流,也是被他的开朗和阳光感染的。所以,其实他也算是对我来说比较特别的存在。至于她们追问我喜欢谁,呵呵,二次元不解释。

那天,我也收到了两份生日礼物。

浩送了我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起义送了我一件粉色的卡通t恤。也是后来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突然明白,为什么生日前几天,浩突然问我穿多大的鞋,当时还没明白过来,生日那天也没想起那事,直到毕业后才突然想起。而她们送我的礼物,我也一直没舍得穿,放了好久才拿出来穿。直到前几个月,一个朋友告诉了我,我才知道,原来送礼物的,最喜欢看收礼物的马上就把东西穿出来。

晚自习时候,劳动(因做了一学期劳动委员而得此外号的同学)送了我一颗阿尔卑斯(不管谁生日,送阿尔卑斯准没错!)。胡雪飞才知道原来我生日,于是趁下课去买了颗阿尔卑斯送我。

那时候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有朋友,确实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没有华丽的礼服,没有盛大的宴会,简单的祝福,简单的庆祝,一颗小小的阿尔卑斯,就可以满足我们最庞大的心愿。年少的我们总是这样,心再大,也敌不过棒棒糖的甜蜜,世界再大,也敌不过那一方小小的课桌。成年再久,也敌不过,最真实最温馨的回忆,最真实,最天真的幼稚。

而当我们成年,生日的礼物,却成了攀比的资本。名贵的衣服,名贵的手机,名贵的首饰……再多,再名贵的礼物,却再也满足不了我们小小的空洞的心灵。虚荣心上去了,真心却不见了踪影。

很多时候看着商店里的阿尔卑斯,买下一颗放进嘴里,却不见了当年的甜蜜味道。原来成年之后,最多的味道是苦涩。

开始埋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那么急着长大,长大其实并不那么幸福。而幸运的是,时过境迁之后,我们还记得最初的自己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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