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151+”林朵在日记本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不无唏嘘:这是一个老套的开头。可是眼前更多的是浮现出这样一幅图:颀长的身影,背着光,却依然能感觉到在微笑。就那样目光灼灼的望着前方。可是前方到底是什么?
早上六点。林朵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本来是想与窗外的阳光来个热烈的拥抱,却忘记了现在是冬天,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摆好的大字型姿势很傻,调皮的吐吐舌头,悻悻地缩回手。
读了半个钟的英语,早上七点她就走出去到离家两条街的方记买粥,可以说林朵是喝那里的粥长大的。从小学五年级到大一,经过漫长的时间,原本不怎么喜欢,但是喝着喝着就习惯了,或许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林朵买完粥坐在窗台边喝着,太阳还没有出来,古朴的小巷在早晨特别的光线下更显的安逸,她喜欢这种慢节奏。
埋头喝着粥,想着昨晚在网上搜的推荐书籍的书目。忽然发现面前出现一个黑影。抬眸,竟是沈知南。眼前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旁若无人的喝着粥,动作那么不急不缓,简直可以算的上优雅,完全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急性子,从中便可以看到出良好的家教。
看着不觉得想起与他有关的描述:理工科出身,父亲是省国税局局长,母亲是教育厅处长,家室显赫。自幼学的是小提琴,但后来喜欢上美术,文理分班时选的是有美术类的文科,可是被家里人改了,因为家里想让他大学专修建筑。林朵很不平衡,在她为想选文还是理苦苦挣扎时,人家说转文理就转文理!毫无疑问,沈知南是个天之骄子,并且是个能让人产生羡慕却不会怨恨的男生。
“你到底还要看我看到什么时候?”,眼前的人什么时候放下汤勺,好整以暇的盯着她。原本低头认真喝粥的,可是一直有一道视线盯在他身上,想忽视都难,他实在不喜欢这种视线,可是良好的教养又容不得他表现出来。
林朵有一瞬不好意思,对着一个男生这样失态。
“额,看你喝的那么香,就想着你的番茄粥是不是更好喝。”这是实话,她不吃番茄。所以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喝过番茄粥,每每看着别人满足的赞叹,她都好想试试,可是她实在克服不了对番茄的恐惧。
沈知南看着眼前的女孩,再看看她面前那碗香菇瘦肉粥,轻笑,风马牛不相及。但他也不戳破,顺着她的话说下去,“试试呗,不试过怎么知道好不好。”
“试试?”林朵喃喃自语,是啊,试过了就不会念念不忘了。抬眸,眼睛里是潋滟的光芒,对沈知南露出很是真诚的笑容。“谢谢。”
拿起包包,神色轻松的往前走。对方只是无意的一句话,却让她瞬间清明。真的是当局者迷吗?
很多时候,念念不忘只是因为没得到,没经历过。一旦经历过,就会知道,其实,那个没有这么好,不值得自己付出这么多精力去关注。
沈知南盯着远去的背影,似有所思。很奇怪的女生,明明是黏在他身上的视线,被捉包了去依旧神态自若的乱扯,虽然说得不假,却也是答非所问。现在似乎明了什么的离开。
林朵离开方记后是要到市立图书馆的。但是今天她并没有选择搭公交,而是走过去,反正也只是比公交车多走半个钟而已。
很猝不及防的遇见,林朵不知道这意味什么,或者什么都不代表。但是新的命运好像就要开始,从A大。
沈知南付完钱,在推开大门的刹那,听见不远处传来唱圣歌的声音,他实在是没想到这么早,才七点多这里就在做弥撒了。
太阳似乎有露脸的趋势了,天空被晕染出很特别的颜色,晨风有些冷,沈知南感觉双颊都有些扯不开,静静看着自己呼出的气在空气中凝结成水汽。耳边是庄重神圣的赞美诗的声音。
这么冷的天气,这么早的时候做弥撒,这是一群有信仰的虔诚的教徒。
寒假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起这么早。源于昨天在网上无意中看到的‘城市记忆’的帖子,介绍了许多有名的老店,在时光中屹立不倒。
怪不得楼主说,必须要早上来。这条小巷,在晨曦中有不一样的味道。每一种存在都有其理由,每一种长久的存在,更是有着其不可代替的长处:这些老店、老字号,就是在于时光中积累的厚重感和人们记忆深处与其共同存在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