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等包包说完,就有两个侍卫上前,不由分说一左一右地把她挟制住,往茶寮外面走。***
“姑娘,我是来接你去丞相府的,既然遇见了,我把你带回包子铺,你母亲想必也在担心你。”本来慈和的老婆婆,现在看着很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
“我根本不认识你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敢强抢民女,放开我!放开我!”包包挣扎着,大声抗议着,抬眼四顾,希望有人能来救了她,电视里不都这么演的么?
都是这镯子惹得祸,要不是想着这绿玉镯子太金贵了,如果不戴着,万一逃跑时一慌,掉了怎么办?早知道,就把绿玉镯子藏身上了,就不会被他们盯上了,包包心里懊悔着,却已是晚了。
整个茶寮里,没人理会她,甚至连看热闹的人都没有,只有小眼睛的店老板,抬头看了眼,又迅速低下头去,似是在害怕着什么。包包愣了愣,随即噤声了,叫也没有用,就顺其自然。
包包以为自己已经远离了包子铺,却不想只是隔了条街,不一会儿,她就看见了那间她呆了一月多的包子铺。
“包包,”一声穿透云霄的低沉浑厚的公鸭嗓,惊起了树上的鸟儿扑喇着逃走,一个身形婀娜的女子被豪华的马车吸引了目光,随即,双目亮。
包包刚下车,娘亲就颠着一双小脚小跑如风地上前,随着是一声比先前更加粗嘎的大吼,“死丫头,你想死啊,娘是让你去过好日子,又不是要害你,你逃什么……”娘亲拉住包包的手臂,手中没有往日不离身的鸡毛掸子,对待包包的态度也没了恶劣的咒骂,而是虚伪做作看似关怀担心的絮絮叨叨。
“章麽麽,太感谢你了,把我的女儿找回来,我担心的泪都快流干了……,”娘亲假惺惺地挤出两滴泪水,一边把章麽麽一行人让进位于包子铺后面的主屋,一边紧紧地拽着包包的胳膊,几乎是把她拖进屋里的。
包包眉目微皱,却也不挣扎,只瞪眼看着那个坐在秋千架上,斜斜看过来的美人。
姐姐王蔷确实美,如黛秀眉,水汪汪的大眼睛,即便是像现在那么不屑地看着包包,还是阻挡不住包包对她的喜欢。
美人,不管男女,都是赏心悦目的。包包裂开嘴想对她笑,可是美人轻轻一哼别开了眼,包包目光渐冷。
美人身形一动跳下秋千架,向她的闺房走去,与包包擦身而过的时候,她在包包耳边低低道:“喂,你死定了!”她神色颇为得意地看看包包,她也已经和大将军南宫越定了亲,不日南宫家便要要来下聘。
包包挑了挑眉,不动声色,只冷眼看着姐姐身姿婀娜地上楼梯。
“姐姐,且慢!”等王蔷爬到一半的时候,包包突然不紧不慢地出声道,“姐姐怎么穿着破掉的裙子?”
身后有击掌的声音,却见那个胖麽麽拍着手,跟了进来,她的身后是几个司马府的侍卫,虽然碍于男女之防,没有进屋,却也都听到了屋子里的对话,侍卫中有两个年轻些的,忍俊不止的轻笑。
楼梯上的美人面色骤然通红,顺着包包的目光,下意识地捂住了**,果然裂了一个口。她美目圆瞪,狠狠看向包包,重重地跺了跺脚,撂下狠话道:“臭丫头,你别太嚣张了!以后有你哭的时候,哼!”罢,疾步上楼呯地一声关了房门。
包包对着她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偷眼看了下娘亲,奇怪这次怎么没有拿鸡毛掸子招呼她。彼时的包包根本没有想到她对王蔷的这一个举动,会在后来为她招来那么大的灾难。
“娘,我是想提醒姐姐……,”话还没说完,包包的脑袋就被娘亲强自按了下去。
“麽麽,这孩子生性纯真善良,”包包的娘尖着嗓子,垂着眉目,神极为贤淑温柔,“麽麽,你看,她可以么?”
那个抓包包回来的麽麽,听了娘亲的话又捏起包包的圆下巴看了半天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好!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就她吧!”
“多谢麽麽!”头又被娘亲按下,包包莫名其妙地又行了个礼,看看麽麽身上穿的衣着,包包是极不愿意跟着她去。
看这服饰,似乎是明朝——既然已经成为包包,还是老老实实地遵循这里的规矩。
咽了咽口水,包包跪爬着靠近那位胖麽麽,仰狗腿地笑着,“麽麽,你们家里会饿肚子不?”衣服上的纹路像粑粑忍一忍就过去了,但这吃却是大事,她平生最讨厌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饿肚子。
娘亲脸色一变,一指头戳在她的额上:“你不能有点出息?就想着吃,章麽麽是来带你去享福的,还能让你饿肚子不成?”罢,转头对着那张胖脸,笑的媚俗讨好,“麽麽,你只管把这丫头带去教管,从此我就和她断了这母女分。对外,一字也不会提起她!我过我的小日子,她享她的福。”
享福?平南王府的主子每年娶亲都定在八月十五,已连续八年,新婚妻子均在新婚之夜离奇死去,坊间有传称那位在战场上战无不胜的平南王练了妖法,用来提升他的武功。
凡事有益必有弊,每年的八月十五他必须和处子**,采阴补阳,才能平衡妖法给他带来的反噬——这明摆着就是让包包去送死,竟还美其名曰是享福!
然而,就算平南王爷是一只猛兽,她也不得不嫁给他,因为司马丞相的女儿司马玉是不会嫁过去的,而身为司马家的远亲王氏,被指定从两个女儿中挑一个以司马玉的身份嫁去平南王府。
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的朝代,包包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