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男人,看上去年过四十,但依然显得风流傥荡。光就外表而言,在这个年龄段的男人中也算是佳品了。不过,李小敏不是那种蛋白质女孩,她是有头脑的,人生的意义在她的心里非常明确,男人只是过往,不是精髓,所以在李小敏看来,男人身上的含金量比他的那身臭皮囊更有价值。而身上雄性激素正泛滥着的曹书礼,第一眼看到李小敏,难耐的欲火就在他的全身燃烧起来。和妻子金梅芬比起来,李小敏的青春、美貌更令他垂涎。两人各怀心事,虽目的不同,但彼此欣赏——这种交往中,男人与女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男人往往在结果中纠结,而女人更欣赏的是过程,所以,在结果发生前,牵制男人的永远是女人。李小敏深谙其理,她知道自己是一棵鲜美的果子,她要把自己挂得高高的,惟其如此,她才会有更多的机会和价值。曹书礼坚信自己的魅力,年龄的累积并没有减弱他青春的斗志。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无论情场上有多大的风浪,他都能游刃有余,这让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自己有过人的情商。可是,在李小敏这儿,他的情商却受到了考验。这个女孩,以它的青青、美丽一下子就抓住了曹书礼的心,虽然看起来她比自己的女儿大不了多少,但这个内心时时躁动,情感像直肠一样时刻想要新鲜的食物去填充的男人,这样浅显的道理根本无法去让他改变自己的行为。只是这个女孩,看起来虽然清纯,其阅历似乎比他还要丰富。她总是让曹书礼在诱惑中挣扎,却只叫机会若隐若现。曹书礼在表象的幸福中煎熬着,攻破堡垒的决心一次比一次坚决。再这样的意念中,除了李小敏,即使是金钱,在曹书礼的眼里也没有了任何价值。李小敏以自己的技巧,从曹书礼那儿获得了不菲的利益,可是,她还不想这场游戏就这么结束,从曹书礼那双对她痴迷的目光里,她知道还有太多的营养可以吮吸。
“宝贝,这么些天的接触,你应该知道我对你咋样了。我这君子的时间当得也忒长了,求求你别再把我放在火上烤了,再烤我可就化了。”曹书礼按照李小敏的要求开着车在街上转悠着。和李小敏交往以来,他一直在用极大的耐心遵从这个女孩的各种意愿,这在他的情史上还是第一次。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他这是怎么了?这个小妖精,到底是什么地方把他迷惑了?
“化了好,我看你的嘴倒是变得更加顺溜了。”李小敏笑着,把手里正瓣下的一半桔子肉塞到曹书礼嘴里。
曹书礼鼓着腮帮子咀嚼着桔肉,嘴里含混道:“我可不管了,马上我就到宾馆去定房间,咱们今晚要来点浪漫的。”
“不去。”李小敏厥着嘴做娇羞状。
“为什么?你知道我的品味,咱去的可是上好的宾馆。”
“越好越伤心。”
“宝贝,说说到底为什么?”
“想到我现在住的地方。那是个什么破地儿,‘贫民窟’也就那样了。”李小敏开始梨花带雨。“我之所以一直没带你去我那儿,就因为怕你尴尬。我知道你是个有能耐,好强又好面子的男人,看到自己的女人过成这样,心里一定会不舒服。”
开着车的曹书礼侧过脸看了看李小敏,那小女人模样忽然像钳子一样狠狠地掐了一下他的神经。曹书礼把车靠边停了下来,右手搁在方向盘上,两眼看着李小敏:“多大的事儿啊,不就想换个舒服点的地吗?明儿个我就来想办法。”
李小敏从包里掏出纸巾轻轻地擦了一下眼角,低着头矜持地笑了笑。
“怎么样,小姐,现在能到你的宝地去见识一下吗?”曹书礼来了兴致。
李小敏撇了曹书礼一眼,寻思良久,终于点了点头。于是,曹书礼重新启动小车,往福林小区的方向驶去。他怎么也没想到女儿曹蝶会在福林小区,并把他的事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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