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逆天大土豪 第十一章 就它了!

作者 : 黑金大神

只是王大豪没有想到这件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因为胡戈不仅把那篇文章给刘明兰看了,甚至给全校师生都看了,第二天胡戈便将它放到了校报之上,第一面,最显眼的位置。署名:高二1班,王大豪。

一时间,王大豪再一次的成为了全校的风云人物,课余讨论的最热话题。

记得上一次王大豪成为全校风云人物还是因为高一下学期一次语文考试,那次王大豪得了—10分。

没错,就是—10分!前边基础知识部分王大豪一字未写理所当然是零分,后边的作文倒是写的很满,但却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求爱信,通篇就只有八个字,却是写了一百遍:夏雨,王大豪喜欢你!

刚好改王大豪卷子的又是一个古板的老师,实在是忍受不了王大豪的“胡作非为”当即便打上了—10分,并且交到了校长室,校长看后勃然大怒,随地便派人张贴到了教学楼外边的校务板之上……

当然,对于如此的结果那时的王大豪并没有一丝的不乐,反而是爽翻了天,因为自那以后夏雨和他便更加的亲近了。

而这一次,王大豪倒是有些不爽了,因为虽然也有很多人感叹王大豪的写作造诣,拿着崇拜向往的目光看着自己,甚至行到路上还会看到一两个女学霸对自己连抛媚眼,但是更多的人却是不相信自己能够写出这样脍炙人口的文章,自欺欺人的认为自己是抄袭而来的,虽然他们搜遍了度爹却仍旧是没有找到所谓的原文。

不过王大豪心中的郁闷很快便烟消云散了,因为“坏蛋”。就在今天,王大豪收到责编消息说“坏蛋”第一卷已经要实体出版了,而且第一批就是出版三万本,如果销量良好的话还会加印,就算是一本王大豪可以得到一块钱,那么这第一批出版的书籍王大豪就可以获利三万块钱。而且再加上“坏蛋”一书的订阅和打赏,王大豪一个月便获利了将近十万(当然这其中有一半的功劳都是来自于那黑衣少主墨刀的打赏)。

虽然还没有曾经王大豪一个月的生活费多,但那毕竟是曾经的王大豪,和现在的自己没有一丁点的关系;虽然这点钱还远远算不上土豪,但是对于一个穿越而来的华夏纯**来说已然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更重要的是这钱王大豪自己挣来的!

以至于亢奋中的王大豪躺在床上竟然久久不能入眠,第二天醒来之时太阳已然是晒到了**。

使劲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当王大豪看见闹钟上最短最粗的那根指针已经指向了9时,不禁一拍脑袋大叫不妙,已经上课半个时辰了。

既然已经迟到了,王大豪索xing再一次的躺了下去,心道自己可是第一学霸,迟个到缺个课又能怎样?又不是考试……

“嚯”的一下,王大豪猛然翻身站起,因为他忽然想到今天貌似正是期中考试的第一天,更关键的是自己可是当着全班的面许下了考入年纪前十的约定,更重要的是还有那冷美人林慕清的一个吻呀……

匆忙的穿上衣服,王大豪甚至来不及洗簌一下便冲出了家门,至于早饭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如今的王大豪果真是拿出了百米冲刺的速度,令一路之上的行人都不禁叹为观止,心道:莫非这小伙赶着去投胎!!

教室之中,开考的铃声已经响起了半个小时,而那本应该属于王大豪考试的位置却仍旧是空空如也,唯有一张空白的试卷随着微风不断摆动,仿佛是一面刺目的白旗。

这一刻,班级之中所有学生都已经认定王大豪怂了,认输了,不敢来参加考试了!

甚至就连那林慕清眼中都愈加的清冷,本来对于王大豪能够写出“变sè龙”那般的文章还有些小钦佩,但是现在看到王大豪害怕考不了前十,竟然连考都不敢来考一下,心中顿时便很是鄙视。

讲台之上,刘明兰脸上更是愈加的yin沉,话说王大豪那篇“变sè龙”还是给自己长了不少脸,特别是听说了王大豪要考入年纪前十的誓言之后,心中还以为这王大豪是改过自新决定好好学习了,但是现在看来……

更重要的是,高二3班和自己的1班的平均成绩本来就是伯仲之间不相上下,现在可好王大豪要是门门零蛋,这次班级的平均分必然要输给3班,刘明兰仿佛已经看到了高二3班班主任时红云在自己面前肆无忌惮得瑟的场景了。

“咣当”一声闷响,打断了刘明兰心中那令人抓狂的场景,也聚集了班级之中所有同学的目光。

门开了,王大豪上气不接下气的走了进来,甚至没有力气喊一声报告便做到了座位上,开始了奋笔疾书。

他,竟然来了!这一刻,不管是刘明兰,林慕清亦或者是班级中的所有同学心中几乎同时发出疑惑的呐喊。

不过身为“罪魁祸首”的王大豪倒是无视甚至是免疫了众人疑惑的目光,毕竟一场语文考试一共也就一个半小时,而自己已经耽误了三分之一的时间,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了。

虽然紧赶慢赶,但是等到王伦将前边的基础知识答完,该写作文的时候,还是就只剩下了十分钟。

一篇正常情况下至少需要半个小时的作文要在十分钟之内完成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完成的,虽然自从重生过来之后王大豪从没有将自己当成一般人。

有意无意的,监考中的刘明兰路过王大豪身旁的时候,向着王大豪的试卷撇去,不禁又惊又喜。惊得是王大豪的作文部分还是一片空白,喜的是王大豪的基础知识部分已经不是从前那般一片空白,相反却是写的密密麻麻。

看来要想中规中矩的写一篇记叙或者是议论文,光是写字的时间都不够,就只有剑走偏锋,写一篇诗歌了!王大豪心中暗道。

毕竟在华夏时候就是那样,写作文的时候就是以记叙和议论为主,一般是不提倡写诗歌的,毕竟诗歌并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了得,要么分数极高,要么低的可怜,而且一般都是后种情况。

但是王大豪不怕,正如同牛顿曾经说过“如果说我能看的更远一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只是王大豪要比牛顿更加的逆天一些,因为王大豪是站在无数巨人的肩膀之上!

再一次看向作文要求:以“思念”为主题,写一篇……体裁不限。

下意识的,王大豪便想起了著名的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派的代表人物徐志摩最有名气,被选入课本……十分脍炙人口的作品《再别康桥》。

而且王大豪还联想到第一中学后院的那个破湖,更关键的是在那破湖之上还恰好也有一座无名小破桥,貌似曾经这具身体的主人还经常和夏雨在那个地方幽会……王大豪顿时便愈加的来劲,心道:就它了!

于是乎,王大豪便洋洋洒洒的将《再别康桥》默写了一遍,那叫一个下笔如有神: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王大豪将最后一个句号画上之时,教室之中刺耳的铃声已然响起,正是考试结束的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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