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霍比特人]幽暗密林的脱贫时代 第十一章 密林哨所

作者 : 洋葱头大脸猫

2002年,精灵巫师洛丝温领导着木精灵一鼓作气,将巨蜘蛛赶出了他们的王国,从此巨蜘蛛只敢盘踞在密林河对岸。

只要有巫师镇守此处,它们就世代不敢过河。

这一消息迅速被游侠和流浪者带到中土各个角落,大大地鼓舞了自由生灵的士气。

幽暗密林的树叶黄了又绿,绿了又黄,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座精灵前哨横在密林河中段,牢牢地扼守着这条重要交通水道。

在后世,诗人的歌唱声中仍留有这个建筑传奇。

巫师洛丝温驱使着大河,

露出了带有淤泥的河底,

木精灵顶着狂风烈日打下了坚实的地基,

水巨人搬来了巨石。

他们建起了一座高楼,

他们建起了厚厚的城墙,

木精灵守卫者日夜徘徊在楼顶放哨处,

用精灵绝佳的眼力,

盯着狡诈残忍的黑暗生物,

盯着蠢蠢欲动的黑暗魔君,

他们是中土最强有力的战士。

伟大的巫师,伟大的精灵,

愿星光永伴您左右。

后世诗人们嘴里的伟大巫师此时正埋首于金库中,一身钱臭味,开心地数着今天的进出帐。总算明白当年大胖数钱的嗜好是怎么来的,洛丝温心有同感,掂了掂怀里的秘银心情爽/歪/歪。同时,又痛苦得跟被割了肉一样,她还剩下好多的家产在凯萨督姆——那是她给大胖做牛做马换来的血汗钱啊啊啊!

掐指一算,矮人反攻凯萨督姆的时间也快到了,她思量着要不要趁着这次去孤山的机会给索恩点一把火。

密林前哨主要是为了监督南岸巨蜘蛛和远方雾山的半兽人而建立的,没想到,建成后,它反倒成了来往过客的落脚地。洛丝温顺势而为,创立了中土第一家超级小卖部,主要销售游侠酷爱的精灵匕首和精灵斗篷还有精灵的蓝巴斯干粮。用莱格拉斯欢快的广告语就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一块顶一天,蓝巴斯干粮,你值得拥有!哦也~

尽管过客纷纷抱怨旅馆的价格丧心病狂,但是他们却也无可奈何只能任人宰割。前后都是长长的河道,左右都是一眼看不到头的沼泽(森林?山脉?),这里是真真正正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

不得不提起的一点是,从东边的长湖镇到达西边的的安度因大河(相当于由东往西跨越整个幽暗密林)需要花上两天左右的时间,而洛丝温选址正好处于两点之间,恰恰为奔波了一天的旅人提供了歇息地方,说是巧合鬼都不信。

这个哨所虽然牢牢地守护着整片森林以及东边土地的安全,成为了对抗半兽人和巨蜘蛛的前线,但长湖镇的人们对它心抱感激的同时,却又恨得咬牙切齿,可谓又爱又恨。

史书对密林哨所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记载。

密林哨所位于瑟兰督伊宫殿附近,处于密林河整条河道的正中心。河道水流由西往东走,河水搬运过来的丰厚泥沙沉积在中间的密林哨所前,在这里形成了沙洲,带来了肥沃的土壤。与此同时,位于东边河口分流处的长湖镇前沙洲在疯狂缩小。

人类虽然气恼,但是也无可奈何,一来精灵确实是对抗邪恶势力的主力军,二来人家也只是在自家门口建个哨所而已,三来那边还有一位强势的巫师坐镇。

精灵能够自给自足后,对长湖镇的依赖越来越小,镇长有些坐不住了。他派去了使者,希望能够拉点订单回来,镇子出口对象主要是瑟兰督伊的王国,要是失去了这个大主顾,他们得哭死。什么?矮人?别开玩笑了,他们有钱得连大胡子都需要用金袋子装着,但是谈起生意来吝啬得要命,恨不得一块银子掰成两块使用。

洛丝温思量着最近葡萄酒的合同也到期了,到了续约的时候,镇长那个老头子已经派人催了好几次,估计下一次他就要亲自过来拜会。

一叶精灵特制的轻舟趁着黎明,驶入了湍急的水流,长篙在水中激起了细细碎碎的白色泡沫。小舟如同飞出的箭一样,轻快地避开水底的暗礁,快速前进。河道渐渐宽阔,两边的风景也经历了森林——草地——山脉——沼泽,最后小舟在橘红色的暮光中抵达了一片小得可怜的沙洲。

洛丝温此次出差的任务很艰巨。

第一,和长湖镇商谈双方合作事宜,毕竟国际上木精灵们还是要搞好外交的,自己占了大便宜总要分点肉汤给别人喝,不然弄得天怒人怨,到时候就是矮人的下场。从这个角度来说,她是外交大臣的角色。

第二,应矮人王索恩的请求拜访孤山王国。掐指一算,她自打上次来河谷镇一游后,已经有几十年不敢靠近那个地方,生怕被那个胖子赖上。据远方小鸟带来的小道消息,她正式成为瑟兰督伊的小助手后,索恩气得把宫殿里的水晶杯全都砸光了(这个败家仔),并且发誓永远不和木精灵来往(???)。拜访矮人的目的她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希望能得到矮人武器装备上的支持。从这个角度来说,她是国防大臣的角色。

得到洛丝温到达消息的镇长连饭都顾不上吃,两老腿一溜烟地跑得贼快,迎接他的大财主。

沙洲位于长湖镇西面,水路再走一小段时间,就可以到达长湖镇外围。这里的阶层等级分明得很,住在外围的是底层人物,多为渔民,也有牧民或者农民。住在镇中心的是腰缠万贯的商人和权力中心人物。

这是一座典型的水上威尼斯。

几米长的粗厚圆木被深深地钉入水底的淤泥中,撑起了一座座木屋子。大概是水中城市的缘故,每座木屋子的墙壁上都挂满了绿色的苔藓,木板被岁月侵蚀得呈乌黑色。一个个装满鲜活大鱼的鱼篓排在岸上,正等着被小船载着运送到中土各个地区。空气中,属于大河的腥味肆意弥漫着,叫嚣着要粘附在每个过客身上,给他们一个到此一游的印记。

在后世,无论是诗人的歌颂中,还是历史家的考据中,鼎盛时期的长湖镇水里流着黄金,人们的木船满载着金银财宝驶向各个地方,而从中土各地运载到这里的有丝绸和珠宝——这里是第三纪前期中土北方的贸易中心。这里有难得一见的精灵,有富得流油的矮人,甚至有时候可以见到东方人和南方人。

毋庸置疑,在这个年代,它的名气远远超过河谷镇。然而,在后世,河谷镇却广为人知,而渐渐没落的长湖镇则是逐步消失在人们的传说中。龙炎带来的苦难造就了河谷镇的传奇,让这个平凡无奇的小镇声名鹊起,永载史册。

镇长跑到码头的时候,就可以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无论走到哪里,都没人会认错洛丝温,因为她身后那只永远跟随着她的小灰狼。这是一个最忠实的跟随者,他们几乎形影不离,到了后面,那只小灰狼已经成了洛丝温的身份标识了。

在后世的书画和雕刻中,只要有洛丝温出现的画面,艺术家无一不在附近附上这只日后闻名中土的座狼。

几千年几万年过去后,这只座狼成为了忠诚的象徵。就是这么一只邪恶的座狼,却登堂入室成为了皇家军队的军徽,但也仅此一只,永远存在于历史的传说中。

小灰狼最近日子很不好过,因为冬季过去了,夏季来临了,它开始换毛了。每天早上,侍女都要从它的窝里头清出一大撮灰色的毛发,洛丝温取笑它再掉下去就变成了秃毛狗,到时候得果奔了,伤心得它都不想出门(太丑了实在是没脸出门嘤嘤嘤)。要不是习惯成自然,它这次肯定是不会跟洛丝温来长湖镇的。

好在洛丝温良心发现,终于有了主人的自觉,给莱格拉斯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就给它弄件小马甲。虽然丑毙了,但是小灰狼心里美滋滋的,出门走路更有劲了。

镇长跑到洛丝温面前,低头哈腰地问好:“尊敬的巫师大人,您大驾光临,是小镇的荣幸,请务必今晚歇息在这里,让我们好好款待您!”

说着,他还忍不住瞥了小灰狼一眼。小灰狼朝他龇牙咧嘴一番,吓得他乖乖收回自己好奇的眼神。

木精灵的侍卫紧跟着洛丝温,黑色的靴子在木板铺就的地面走起来,居然悄无声息。

精灵巫师到来的消息一瞬间像是闹钟,敲醒了每一家每一户的人。它跟长了翅膀一样,飞速地流传在城镇的各个角落。

落日余晖散尽,这个日期而作日落而息的城镇却仍然热闹不已,不少人提着油灯前来围观传说中的年轻巫师。当然,围观只是顺便,大家更关注的是这次木精灵与人类的合作谈判结果会是如何。

镇子里最大的赌庄开了盘,一半以上的人认为两方最终会不欢而散,剩下人中的一半认为两方将保持目前局势不变,再剩下的那部分少数人士认为结局将会是愉快的,一定会给长湖镇带来良好的发展机会。

有志之士纷纷对这次谈判持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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