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撼天说完就直接离开了,留下一堆人大眼瞪小眼。
“我的好哥哥,看来家主之位你就别想咯,哈哈哈”王俊逸眯着一双桃花眼,笑道。
“哼!那又怎样?大不了我儿子上,至于二弟你么——嘿嘿,老子不如我,儿子更不谈了。”王鹏飞仰着头,鼻孔对着王俊逸不屑道。
“是么?那就走着瞧好了。”王俊逸冷笑走开了。王鹏飞看着王俊逸离开的背影,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久久不语。
“咳咳,大少爷,丁家的事……”旁边有人提醒问道。
“丁家?哼!平时仗着我们王家的名头在外胡作非为,完蛋就完蛋了吧。现在的重心是五年后父亲的大寿,还有家主之位。你们这些老狐狸也该做出选择了。”王鹏飞打了个响鼻,淡淡道。
“额……这……嘿嘿。”问话之人闻此尴尬万分,说不出话来,只得干笑几声,后悔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这事做的,多什么嘴啊?简直没事找事。而周围其他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哼哼……”王鹏飞看到这些人的反应也不再说话,只冷哼了两声便起身离开。
……
“呱呱……”几只被惊醒的乌鸦扑棱棱飞起,慌张地叫喊了几声。一道疲惫的身影出现在了锦江市郊外,黑色的夜行衣残破不堪,红色的鲜血不断从衣角滴落。蓬乱的头发遮挡住了视线,黑影顾不上撩拨,踉踉跄跄似有目标般前行,中途不忘除去留下的痕迹。
许久,黑影停顿在了一幢别墅前,缓缓抬起头,月光下露出一张缺口一大半的鬼脸面具,不是沈风又是何人!
“砰!”沈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打开了老头别墅的大门,接着便无力倒在了屋内,昏迷不醒。满身的伤口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微微泛白,胸膛凹陷,明显骨折严重。
眼看着出气多进气少,心脉跳动越来越弱,随时会停止一般。就在此刻,异象突变,沈风胸口沾染了鲜血的玉珠子缓缓升起,绽放出了绚丽的紫色霞光,霞光的一部分裹住沈风的身躯,另一部分如触手般沿着沈风的身体四散开来。
妖异的紫色落在了房内每一个角落,每一件物品上。原本房内的十几盆老头栽种的花草,在接触到紫色霞光后立刻如鲜活的生命般扭动了起来。如果这场景被沈风看到,估计用不着受伤,直接就能吓晕过去。
不同的植物在紫色霞光的引导下散发出不同的光彩,一道彩虹桥横驾在沈风和这些植物之间,而那道霞光如粘合剂般将各种颜色聚集在了一块,不断涌入沈风的体内。
沈风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心脏一改原态,像注入了新的能源般强有力地跳动着,不断制造出新鲜的血液,供养给沈风全身。凹陷的胸膛慢慢鼓起,骨头错位恢复的声音如炒豆般噼里啪啦回荡在空旷的房内。
就在这时,玉珠“啪”的一声掉落在了沈风身上,霞光与各种彩色瞬间消失无影,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留下的唯一痕迹就是,房内的所有植物都蔫了,无精打采,像缺少养分似得。
光阴似箭,两年后……
“哈哈,沈风,怎么样,那个王家小少爷还缠着你哪?”
沈风无语地看向朝自己走来的大学死党叶光涛,“你个屌丝涛,一天到晚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没错,此时的沈风已经是个大学生了,上的还是华夏最好的大学——龙腾学府。
“哈哈,难道不是吗?人家可是王家的少爷,也许女人玩腻了,想换换口味,看上你这个威猛的汉子了,哈哈哈。”叶光涛继续调笑道。
“小子皮痒了是吧?”沈风作势要打,叶光涛直接脚底抹油溜走,走之前还不忘提醒:“小子,欠我的饭可得还了。”
叶光涛走后,沈风却收起了笑容,思索着:王家这是几个意思?难道是丁家的事?不可能啊,我没理由会暴露。而且这都俩年了,就算真的想要追究根本不用等到现在。让人费解啊,这货不会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有钱人好多都是好那一口的。咦——想到这儿沈风菊花一紧,一阵恶寒,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个王家正是华夏四大家族中的那个王家,王家小少爷是王家现任二代王俊逸最小的儿子,名叫王明。
自从前几天在酒吧遇见他,他就一直缠着沈风,非要买他脖子上从小带到大的一颗玉珠子。对于一直陪伴自己的玉珠,沈风是相当宝贝的,最起码这是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线索。现在有人想要买下它,沈风当然不会答应。
一开始,沈风还真没把这事放心上,以为只是个富家少爷闲着没事干寻自己开心。可现在沈风不淡定了,为什么?就因为王明为了买自己的玉珠天天派人跟着自己,吃饭,上课,甚至上厕所的时候,门口还有人守着。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己有龙阳癖好,被小白脸给包养了呢。
沈风也无奈啊,这事你上哪说理去?人家也没怎么着你呀,说动手吧,人家背后站着的可是王家!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家里人考虑啊。
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想到两年前的丁家之事,沈风还是后怕万分。当初原本以为死定了,可重伤最后却莫名其妙好了。难道是老头?沈风不止一次猜测是老头子暗中帮忙,可是没道理啊,依照老头的暴脾气,何必暗中呢?
最后,沈风把这归功于老头平时对自己的操练,身体好、命硬,心里对老头以前的变态训练也不再那么排斥了。
正想着怎么解决这事呢,一辆改装后的防弹越野车停在了沈风身边。车门打开,里面坐的赫然是王明。王明招了招手,示意沈风上车。沈风一想,干脆一次性把事情说清楚算了,再加上艺高人胆大,沈风不假思索便上了车。沈风不知道的是,正是这次的上车改变了他的一生,也和家人分开了好些年,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上车后才发现车内还坐着六个黑衣西装大汉,沈风估计是保镖之类的。王明不语,沈风也懒得开口。时间不长,车行驶开进了一地下废弃防空洞内。
“下去!”沈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给推下了车,六个黑衣西装大汉也跟着下了车,隐隐将沈风围在了中间。沈风这才觉得事情不对劲了。
“王少,这是什么意思?”沈风虽然看出了什么,但也不怕,直接开口问道。
“什么意思?嘿嘿”王明把玩着自己的手指,冷笑道,“风信社的团长,外号鬼脸!”
听到这话,沈风心里一惊,眼中杀意一闪而过,微微侧身,随时准备动手。
王明无视沈风的举动,继续道:“谁会相信曾经叱咤地下世界的鬼脸,现在是龙腾的高材生、国家的栋梁呢?”
“以一人之力,为兄弟报仇,灭杀丁家上百口人,直系近乎团灭,没落了整个的丁家。”
沈风不语,他还是低估了四大家族的能量,原本以为够隐秘了,但现在看来,也许自己在人家眼中就是个掩耳盗铃的小丑罢了。
“啧啧,人才呐!”王明拍手道。
“你想怎样?”沈风松了口气,既然王明把话都说出来了,那就是还有的谈。
“沈风,我现在实话和你说了吧。三年后是我爷爷也就是我王家现任家主逢九大寿,我想给他老人家准备一份好点的贺礼。我不知道也不管你这颗珠子怎么来的,但本少爷看上了。”
“只要你把它交给我,并且以后跟着我,效忠于我,那么王家不仅不追究你灭杀丁家的事,而且可以给你想象不到待遇。你可以从此一世富贵,飞黄腾达。可以好好孝顺你现在的父母。听说,你还有个听话可爱的妹妹,我见过了,确实不错呢。”王明注视着沈风的眼睛,认真说道,意有所指。
“你在威胁我?!”沈风眼中凶光乍现,杀气四散,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威胁,而且还是拿自己家人来威胁。
围着沈风的六个大汉忍不住后退了几步,看向沈风的眼神中充满了诧异。
“咦?有点意思。”王明却似乎一点不受影响,反而饶有兴趣看向沈风,就像在看一件有意思的玩具,“看你体内没有一丝真气,修为根本连学徒都算不上。可却能爆发出如此气势,不错,不错。丁家被灭,也不冤枉。”
沈风虽然惊异王明不受自己气势影响,但却不明白王明说的话。真气?学徒?老头没教过这些呀。不管了,先应付眼前。
其实王明自己也看不出沈风的这颗珠子到底好在哪儿,之所以非要得到这珠子,是因为王明为了讨老爷子欢心,从家族中将寻宝玉偷偷拿了出来,想亲自淘个真宝贝给老爷子。文字首发。
寻宝玉,是一种特殊的独一无二的玉石,遇宝会发出特殊的亮光。王明淘宝贝好长时间没有收获,本来都准备放弃了,去酒吧寻开心的。沈风也是倒霉,难得去次酒吧,却好死不死的遇上了王明,偏偏王明还把寻宝玉带在了身上,于是便有了这一幕。
“你死了这条心吧,想要玉珠?做梦!”
不得不说,王明开出的条件还是很诱人的,但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自己的家人来做威胁。而且,也有沈风自己的一些原因。
他无法忘记小的时候,其他小孩嘲笑他没爹娘,是个野孩子的心酸场面;无法直视在自己挨饿受冻的时候,被别人抛来的白眼;无法释怀在谋生受伤的时候,独自面对承受的苦难时光;无法原谅这欠份解释的遗弃。
所以,沈风是绝对不会把玉珠交给王明的。
王明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但旁边的一个手下道:“小子,别给脸不要脸。有些事情可由不得你,小心钱货两空!!!”说着撇了撇衣摆,露出了别在腰间的枪。
“枪!”沈风震惊了。虽然政府明令禁止不准私藏枪支,但四大家族显然无视这条规定的。此刻,王明把头转向一边,仿佛没看到这一幕似得,显然,这事是经过他默许的。
看着前一刻还彬彬有礼的王明,沈风冷笑道:“现在就图穷匕首见了啊,王家?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