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过后的一个月,我和林铭之还是照往常一样生活。
对于林铭之的认知,他看中的东西,不应该是抢回来,扑到扑到再扑到吗?那么安静,那么悠闲,唉,林铭之不是被时空转换灵魂了吧,换言之,就是穿越。
太诡异了,我可以想象半夜,会不会有人悄悄地潜入我的卧室,然后用手勒住我的脖子,顿时,我的脖子感到一片冰凉,用手模了模,太惊悚了。
这一个月里,程盼对林铭之紧追不舍,上班,下班,吃饭,上厕所,更奇葩的是,程盼居然住在了我们隔壁,成为了我和林铭之的邻居。追人的秘诀,一坚持,二不要脸,三坚持不要脸。倒追人的必备条件,一长得好看,二长得真好看,三长得真t好看。程盼牌追人利器,居家旅游必备,你值得拥有。
八卦不仅仅是我的权利,也是广大女性的福利,特别是有卦可八的时候。林铭之进公司当我的助理时,不用简历,不用面试,不用试用,直接成为了正式员工,众办公室女性的想法是,老牛吃女敕草,潜规则太明显了啊啊啊啊。在我和林铭之双双带薪休假的去丽江度假五天,她们情绪低落,心不在焉同时又兴致勃勃的讨论着我和林铭之在这五天里是怎样在床上变换各种姿势来回折腾的,别问我怎么知道,她们在朋友圈里肆无忌惮的讨论着,完全的忽视了拥抱大自然的我。后来,我和林铭之去参加婚礼,她们忿忿不平。
普通女子的反应:怎么可能?完全不可能,他们两个去见家人好友?私定终身?
女汉子的反应:卧槽,不可能,有本事他们发请帖给我啊啊啊啊!
萌妹子的反应;唉,不可能也只能这样了,祝福他们,么么哒。
当然,还有传说中的女神,默默流着泪,感慨道,天涯何处无芳草,然后叹息一声,瞬间收起眼泪,拿出粉扑补妆,问旁边的人,妆有没有花?
直到程盼的出现,众人才想起,穆小小是小三,正牌女友出现了。她们摩拳擦掌,热血沸腾,两眼放光的商讨着接下来的剧情,‘小三和昔日女友,谁人抱得男人归?’‘痴情男表里不一,脚踏两船引战火。’‘小受男不甘寂寞欲出轨,前女友提刀找上门’讨说法等等类似的主题层出不穷。
让她们失望的是,我,程盼,林铭之,和平的相处着,像多年的好友一样有默契的选择无视。
程盼敲了隔壁的门,又反复的摁门铃,回应她的却是一片空荡。用碗装着的云吞,刚刚煮好,冒着热气,上面飘着葱花,听人说,这样会让人比较有食欲,原来给自己喜欢的人亲手住东西会让自己变得欢喜。云吞渐渐的冷下去,脚也渐渐的麻了,东西久了会冷却,人放久了会麻木,一步两步,转身回属于自己的空间,眼泪肆意而出,滴在冷却的云吞上,葱花散开而来。
而另一边,我把耳朵贴在门上,虚了一口气,对着坐在沙发上的林铭之说,“喂,程盼走了。”毫不客气的抢走林铭之手上的苹果,咔嚓的咬一口,清了清嗓子,说,“请问,此时你的内心是不是特别膨胀,虚荣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林铭之翻手里的书,说道,“小小,别无聊了。”
“周末是无聊的,人生是快意的,啊,我刚刚弄的汤。”我人类极限冲到厨房,砂锅里的水干了,自然也不能吃了,原本打算趁着周末把林铭之当试验品,然后把改良好的做给宋让吃,想到宋让,手中清洗砂锅的动作慢了几分。一个月来,没有任何联系,任何消息,宋让就像凭空出现,凭空消失一般,不见便不念,一见便念了许多,再不见心都抽空了,摇了摇头,模模心口的地方,心脏还在砰砰跳动。
坐在沙发的林铭之,目光透过蒙着灰尘的玻璃,落在远处,轻声道,“一个月了,卿风啊,明天你准备好了吗。”
我和林铭之吃完饭之后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我一边吐槽着编剧是不是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因为我想知道编剧的脑袋被驴踢到什么程度。林铭之时不时的翻看手机,我凑过头去,问道,“玩什么呢?飞机票?去n市?”
“是啊。去n市干嘛?”
去那里,去哪里,找一个很重要的人,抓紧她一辈子都不放开。林铭之没有回答我就回卧室了,说是要睡觉。我抬头看挂在墙壁上的钟,才九点半,靠,林铭之你能不能那么非人类的活动啊?!
林铭之最近给我的感觉很奇怪,这种感觉让我心里不安,也许是自己想太多了,也许是太思念宋让了。我看着电视,眼睛渐渐的没有了焦距,眼泪啪啪的留了下来。
宋让,你什么时候回来?
这次,又让我等多久,我还能等多久。
第二天早晨。
林铭之不见了,他绝对不会不打招呼就去上班的,这点我很清楚,林铭之说,这叫礼貌,总不能让人平白无故的担心你,对于这点,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这只能说明,林铭之不想让我知道他的去向。
我急忙的敲响隔壁的门,不一会,程盼一脸倦容的从里面出来,这让我清醒了不少,淡定一点,想想最近林铭之的异常,在原地转来转去,双手抓着头发,对了,飞机票,n市的飞机票!想到这里,我镇静了下来。
朝一旁的程盼吼道,“卿风是不是在n市?”程盼半醒未醒,奇怪的看着我,我晃着程盼,“再次吼叫,卿风是不是在n市?”这一吼,程盼醒了不少,糊里糊涂道,“卿风啊……是在n市。”我转身飞快的把钱,手机,钥匙,丢进背包里,然后锁门走人。
而就在我关上门的那一刹那,卧室里的手机响了,那个专门存有宋让手机号的手机。
来电显示,宋让。
一路上,我用手机查询着最近的航班,一边忧心忡忡的东张西望。
林铭之啊,你凡事不要乱来啊。以我对林铭之的了解,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但愿,林铭之能想开一点。
在林铭之五岁生日的时候,舅舅送了他一条异常漂亮的水晶项链,据说能带来福气。林铭之很爱惜,天天把项链戴在脖子上,宝贝得不行,就连我开玩笑的说要借来戴戴,他都很小气的说,不借,要知道,那时候的林铭之对我,可是有求必应。就在某一天,一向陪他睡觉的宠物狗不小心吞了下去,林铭之一动不动的看着这缓慢的过程,很久之后,宠物狗终于把项链吞了下去,林铭之拿出一条绳子,勒住宠物狗的脖子,一点一点的挣扎,慢慢临近死亡,林铭之用小刀刨开宠物狗的肚子。
直到我和温梅琴打开林铭之的门,看见了什么样的景象,到处的红,满地的红,让人作呕的血腥味,肢体满布的床单,林铭之手中紧紧地拽着项链,听到门声抬起头,目光空洞,喃喃道,是我的,是我的。然后,哇哇大哭起来。
毕竟,那时候林铭之还是个孩子孩子。
所有人对这件事闭口不提,房间清扫过,封了起来,再也没有人进去过。我们都以为,林铭之一定爱极那条项链,其实不是,在林铭之得到之后,就丢到垃圾桶。
我闭上眼睛,痛苦的回想起埋在记忆深处的东西。后来,舅舅让我寸步不离的跟着林铭之,一直到了现在,工作,同住,都有这方面的原因。谁敢保证林铭之会不会像那个时候一样,一样的……执狂,这会毁了林铭之。
许是那个时候林铭之给我的影响太深了,我在这个时候已经忘了,林铭之是个成年人,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要负责,无论林铭之这时候做什么,我都无法干预他的思想。就像22岁的林铭之回到5岁那年,不是哇哇大哭,而是镇定的说,我想吃狗肉了。这就是年龄与年龄的差距。
我胡思乱想却极力想方设法的镇静下来的时候,司机告诉我,机场到了。
我透过玻璃窗,看向人群,心里默念,n市,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