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小胡子的脸上却已经出现了细密的汗珠。
在绝对实力面前,神马都是浮云!
“啊!”
小胡子大吼了一声,身后的触手明显加重了几分力道。
这几份力道的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那一根根尖锐的触手竟然再次逼近了晴天几分。
我不禁为晴天捏了一把汗,晴天若是只能这样被动防守,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突然,晴天的身后竟然出现了一支支黝黑的手枪。
这些枪都是晴天暴雨随身携带的,此时十几把手枪同时对准了小胡子的头部。
小胡子的冷汗立马就流了出来,就算他再强,也无法承受十几发子弹同时攻击的冲击力。
还没有来得及多想,十几把手枪在同一个时间开火,而目标位置全都是小胡子的眉心。
小胡子倒吸了一口冷气,身后的触手瞬间全部缩了回来,随即他全身的触手快速扭曲起来。
所有的触手拧在了一起,竟然将十几颗子弹全都包裹了起来。
但是小胡子承受的代价是巨大的,十几颗子弹在他的触手之中爆开。
这些子弹的力量非常强大,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子弹之所以强大,是来源于暴雨的力量。
暴雨的异能是可以让任何非生物的东西产生强大的爆炸能力,包括空气。
表面上,暴雨只是站在那里观战,实际上,暴雨早就对那些子弹做了手脚。
强大的爆炸产生了无尽的热流,小胡子身后鲜红的触手变成了焦黑色,更有甚者直接被炸得粉碎。
小胡子后退了几步,那些触手所受到的伤害似乎让他本身非常痛苦,身体都有些痉挛。
小胡子的双目更加红,散发着一种野兽才有的恐怖光辉。
随即那些断裂的触手再次延伸出来,不过这一次的延伸速度却慢了很多。
任何力量,都有一个极限。
刚才我们的子弹威力不够强大,所以小胡子的触手再生无压力。
而晴天的子弹已经超出了这个极限,触手的生长速度再次减缓。
“我杀了你!”
小胡子此时似乎断绝了所有的人性一般,我们身上缠着的触手分支也收拢了回来,五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我大口的喘息着,头部还是传来阵阵的剧痛。
好在刚才的子弹是从我头上穿过去的,没有留在我的脑中,否则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此刻鲜血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努力的站了起来,我开始看向众人。
我的兄弟不能有事!
而面前躺着的四人,虽然已经站不起来了,却还在笑。
这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对我来说,这一刻的晴天就如同救世主一般。
此时晴天已经占了明显的上风,这是一个绝对强大的男人。
此时那一根根触手如同长鞭一般的向他劈去。
而晴天则动用了意志力,巧妙的改变了触手的方向。
所以每一鞭,小胡子都用了十分的力气向着晴天的头部砸去,却全都砸在了他的身边。
地面都被小胡子的触手砸出了道道裂痕。
“玩够了!我要认真了!”晴天的中国话十分流利,不知道是在哪里学来的。
晴天话音一落,身后的暴雨突然扔给了他一只箱子。
箱子里面,装的是一把非常精致的弩。
弩上面刻着一个大大的骷髅头,似乎标志着死亡的象征。
而晴天的身旁,十几只弩箭飞了起来,在他的身旁围绕着。
一瞬间,一只弩箭自动架在了弩上,发射出去。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让小胡子有些慌乱。
看着面前的弩箭在空气之中发出嗖嗖的声音,小胡子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了。
直到弩箭快要接近他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
他想要躲开,可是晴天的异能是意志力,想要在空中改变一支箭的射击方向,似乎很简单。
而且晴天身经百战,有着极其强大的战斗经验。
但是这支箭并没有将他杀死,而是在他的面前爆炸了。
“轰!”
一声巨响,热流将小胡子掀飞了出去,身上的衣服都有些破烂了。
小胡子剧烈的咳嗽了两声,刚要站起来,突然感觉到了一股重力压制,又重重的爬了下去。
这是晴天跳到了他的身后。
那双粗壮的手臂青筋渐渐暴起,似乎是发挥了十成的力量。
随即,晴天一声暴喝,抓住了小胡子的一只触手,狠狠的一拽,将触手连根拔起。
“啊!”
小胡子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鲜红的血液流的满地都是。
我心中有些不解,刚才晴天明明有机会杀了他的,为什么不出手?
只见晴天如同一个魔王一样骑在小胡子背上,双手连动,将他的触手一根根的拔了出来。
血液迸溅的晴天满脸都是,此时的晴天,如同一个杀人狂魔一样。
终于,小胡子的身后只剩下两根触手了,晴天才淡淡的对我道:“这是你们的仇人,现在公平了,你们自己解决。”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晴天是可以削弱他的战斗力,让我跟他一战!
小胡子能打败我们,只是因为那寄生体使身体的变异,其实他自身的实力,根本不足为惧。
看着老李几人都已经站不起来了,我淡淡的道:“兄弟们,今天我这个当大哥的为你们报仇。”
“峰哥……你……”老李想要说什么。
我缓缓拿出了大剑:“无需多言,在这个世界,没人能伤害我的兄弟,只要我不死,就会捍卫兄弟的尊严。”
我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异常的平静。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冷静,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似乎能感受到空气的流动。
我曾经不明白什么叫做兄弟。
得到了以后,我才知道,兄弟,就是用生命捍卫的一种幸福。
我怕死么?怕!
但是如果为兄弟死,值!
头上的血洞已经停止了流血,我不是人类已经是事实确凿了。
但是我身后的兄弟,即便知道我不是人类,却仍能生死相守。
宁肯举世皆敌,也不愿我受半点委屈!
我说要杀一人,他们陪我。
我说要冒险,他们伴我。
这份情谊!我怎能忘记!
这份友谊!怎能不用生命捍卫!
缓缓抬起了手中的大剑,我冷冷的看着面前的小胡子。
此时的小胡子也很是虚弱,毕竟被拔掉的触手不会再生长,血液又流了很多。
“来吧!战吧!”我眼中散发着狂热的光芒。
既然晴天给了我机会,那我就要亲手杀了他!
没有了触手,小胡子的力量下降了足有四分之三!
触手虽然是他的优势,却不是他的全部。
他的体质也在喝了寄生体后有了很大的改善。
此时小胡子知道自己是强弩之末,战也是死,不战也是死。
这种将死之人的心态最为可怕,反正怎样都是死,为什么不拖个垫背的?
我手中大剑在地上擦出了道道火光,上来就是一招鬼剔牙。
小胡子的反应非常之快,双手猛地一夹,竟然将我的大剑死死夹在了双手之间。
我身体十分的虚弱,用了两次力,却没能将大剑抽出来。
但是我腰间还有玫瑰,玫瑰出手,上来就是三枪。
小胡子神色微微一变,直接蹲在了地上,避过了子弹。
而他的手也出现了明显的松动,我趁着这个时候抽出了大剑,半月斩向他斩去。
剑与空气摩擦,阵阵风声响起。
小胡子依然不惧,手中竟然掏出了冠西的枪!
刚才冠西的枪被他夺了过去!
我暗骂自己大意,忘记了这件事情。
但是此时我的大剑已经劈了出去,根本无法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