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海
“喂!你,就你!过来!”
天是热的,地是旱的,四野无风,人如蒸笼中的馒头,感觉自己就像在一点点被蒸熟,却无处可逃。我缩在阴凉的墙角,把头死死埋在双腿间,身子卷曲成团,四周的喧嚣吵闹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与我完全无关,我只想着最渴望的清水和馒头。
“喂!叫你呐!还没死吧?”
有人用脚拨了拨我,使我从昏昏庸庸的冥想中醒来,迷茫地抬头看去,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俯视着我,那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只野狗是否还活着。
这是一个仅有一条小土路的小镇,就像被老天爷遗忘在戈壁滩中的一点上古遗址,在一片混沌昏黄中,稀疏点缀着一点生命的翠绿,所有的绿色都靠着一口苦涩发咸的井水浇灌,所以这里也叫咸水镇,这名字写在镇外一块石碑上。我三天前用半顿饭的功夫走遍了全镇,除了两旁寥寥几家店铺,我最先发现那口苦井,然后才发现那块石碑,至于我为何要到这儿来,却已经不记得了。
“站起来!”大汉在命令我,那种居高临下的目光让我有些不快,但我却没有违抗,老老实实地站起来,这才发觉自己并不比他矮。
“转个圈我看看!”大汉用手指划了个圈,他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缩在高高的鼻梁两旁,显得有些深邃,从鬓角直垂到颌下那漆黑卷曲的胡须,衬得他的脸色尤显白皙,几乎可以和他头上缠着的头巾和身上的长袍相比。
我顺着他的手势缓缓地转了两圈,大汉的眼光就像在审视着一头牲口,眼里露出一丝赞许——对牲口的赞许。
“嗯,身架不错,肌肉也还结实。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闯‘死亡之海’,到东方的丝绸之国?”大汉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望着我。我使劲咽咽唾沫,还没来得及回答,大汉又说,“没有工钱,但管饱。”
管饱!这许诺对已经饿了三天的人来说该是怎样的吸引?我根本没有用头脑去想,便已经在使劲点头。大汉并不感到意外,对我一招手:“先跟我去见桑巴老爷,得先经过他的同意,你才能成为我们商队的一员。”
桑巴老爷和那大汉穿着一样的长袍子,缠着一样的白头巾,只是比那大汉干瘪瘦小许多,脸上更是沟壑纵横,满是岁月的沧桑,不过一双深藏在眉棱阴影下的三角眼,仍像年轻人一样清亮。在此地最大的一家客栈见到他的时候,他正把最后一块干馍仔细塞进嘴里,然后拍拍手上残屑,用挑剔的目光审视我半晌,最后才问领我进去的那个大汉:“弗莱特总管,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新伙计?怎么像几个月没吃饱的病骆驼?”
那大汉笑着俯身在桑巴老爷耳边嘀咕了两句,我立刻就猜到他在说不必付工钱。桑巴老爷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捋着颌下稀疏的山羊胡须和蔼地问我:“会不会照顾骆驼?”
骆驼?我只远远见过,从没跟它们打过交道,但出于直觉和本能,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是关系到我能不能吃饱饭的问题,容不得我说不会。
“本来呢,我们并不缺人手,”桑巴老爷端起桌上茶碗,轻吹着碗中飘浮着的茶叶,垂着头慢条斯理地顾自说着,“但如果能多找一些人一同上路我也不会反对,再说帮助穷苦人,给他们提供一份可以活命的工作,也是我的一种良好习惯。不过,通常我们不会用来路不明的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名字?我知道这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记号,但我搜遍了自己所有的记忆,却还是想不起来,其实我所有的记忆也就是在咸水镇这忍饥挨饿的三天,再往前就是我一个人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陪伴我的就只有一丛丛像癞子头上的头发那样稀疏的骆驼刺,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我过去的一切就像一扇大门一样完全关上,把我关在大门这边,让我完全看不到自己的过去。
“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喃喃说着,发觉自己嗓子十分哑涩。
“不知道?”桑巴老爷还没说话,我身后突然爆出一声肆无忌惮的嘲笑,“就算没有姓也该有个名字啊!贱如奴隶也该有个代号!”
我回过头,看到客栈外一个身材瘦高的白衣青年正护着一个白纱蒙面的女子大步进来。他眉高目深,面色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红润,脸型就像雕塑般有棱有角,薄薄的唇上有修剪整齐的漂亮青须,颌下却光洁如镜。从脖子直罩到脚背的白袍上隐隐绣着些不知名的暗花,看其质地和做工就知道一定价值不菲。他的后腰带上挂着一柄短短弯刀,斜探出的刀柄上镶着几颗熠熠闪光的红宝石,就像是刀柄上溅上的几滴鲜艳夺目的鲜血。而他身旁那女子身材也是修长高挑,半掩的白纱只遮去了她的口鼻,露出的肌肤在栗色长发映衬下更显白皙如玉,斜飞入鬓的细长柳眉衬得她大大的双眼更显神采飞扬,但她那深褐色的眼眸总给人一种看不透的感觉。此刻那眼中正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情,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我知道,这眼光决不是对一个异性的欣赏。
“到底叫什么?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白衣青年说着来到我面前,我这才发现他高挑的身材总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虽然我仅比他矮一点点而已。
悄悄退开半步,我努力想在压力面前表现得镇定一点,但混沌的头脑却不听使唤,最终只是嗫嚅着答道:“我……我不是没有名字,只是……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想不起来?”白衣青年再次大笑,露出了莹白如玉的门齿,“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你是不是个白痴?”
“托尼,你可真有灵感!”弗莱特总管突然冲那青年讨好地笑着鼓起掌来,“我看这名字就很好,白——痴,这名字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
客栈中爆出哄堂大笑,人们都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反应,我知道“白痴”是个侮辱人的称谓,但我心中并无一丝委屈愤懑,平静得就像他们在笑另一个人,我只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咳咳,如果……你要实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我们就暂时叫你白痴好了。”桑巴老爷适时发话,顺应了众人卑劣的愿望,众人脸上再次露出轻松愉快的笑。我理解他们,在枯燥无聊的旅途中,若不懂得给自己找点乐子,那闷都要闷死了。
“好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商队的伙计了。弗莱特,去给他找身旧袍子换上,再给他弄点吃的。”桑巴老爷说着站了起来,对我身后那少女笑着招招手,“黛丝丽,我的宝贝,你到哪儿去了?让爷爷担了半天心。”
“爷爷!”那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桑巴身旁,搀住他的手臂,她的声音十分悦耳,“有托尼跟着我,我就是到强盗窝里去转一圈也十分安全!”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跟过来的白衣青年的肩,眼里满是赞赏,“这一趟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护驾,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老爷,你想到我们是你的高明,保护你和你的商队是我们的责任!”托尼稍稍低了低头,神态不亢不卑,而黛丝丽望向他的眼光蒙着一层淡淡的柔情。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带到客栈后面去洗刷换衣,领到自己第一顿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从经过这儿的商队和流浪汉的只言片语中,我听说过“死亡之海”。咸水镇往北,在戈壁滩上走七八天,是昌国的昌城,往南,穿过一片半戈壁半沙漠的地段走十几天,便是达旦国的邑城,往东,只需一天,便是浩淼无垠一望无际的“死亡之海”!
“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在沙漠那边,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西方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为房,他们所用的瓷器陶器更是冠绝天下,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更难以想象的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在丝绸之国竟十分低贱,那儿的人谁都可以把它当成普通麻布来做衣服。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回西方,立刻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但“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清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沙漠中种种不可知的凶险,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漠悍匪“一阵风”,也让任何有侥幸心的冒险家望而却步。已经有好几个商队被抢劫一空的流言传来,这个时候去闯“死亡之海”,无疑是九死一生的冒险。但我没有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那遥不可测的前路,便只有饿死在这戈壁小镇,又或做个盗贼,迟早死在别人的刀兵之下。我从吃下第一口馍便没有了选择,无论别人强加给我一条什么样的路,我都只有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这是承诺的代价。
“快点吃,吃完了为骆驼准备草料,今晚早些歇息,明早我们就要上路!”弗莱特的催促使我和几个和我同样命运的伙计更加狼吞虎咽,显然他们的情形和我差不多,对食物都有一种永不满足的渴求。
“白痴,你吃完负责收拾这儿,然后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默默地捡起靴子,我对“白痴”这称谓并不感到特别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确是白痴,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二天一早,当火红如血的太阳刚刚升离地平线的时候,我们从咸水镇迎着刺目的阳光出发了。经过长着稀疏骆驼刺的戈壁滩,在第三天正午,庞大的商队终于开始踏进“死亡之海”。直到此刻,我才开始真正理解这四个字的含意。身后,还隐约可见戈壁滩零星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起伏不定的沙海有些虚幻缥缈,恍惚在无声地荡漾着,正像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走到这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忍不住望向来路,就连骆驼也在依依不舍地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我也回头最后看看地平线尽头那最后的一点绿色,这才发现,戈壁滩上只会拦路扎人的讨厌骆驼刺,此刻竟是如此的亲切,以后的几个月,眼中便再见不到一点生命的绿色了。
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地转回头,垂首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漫无方向呼啸而过的风声,以及踏动沙子发出的“沙沙”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让人更感到孤寂和无助。而我,还听到自己心跳的“咚咚”声。虽然四周干燥炽热,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拉紧了身上的长袍。蒙桑巴老爷恩典,我也有了一件和他们一样的长袍和头巾,它非常适合在这炽热的烈日下穿着,即可挡住曝晒,又能让风由下而上吹过身体。
我牵着骆驼无声地跟在向导身后,像我这样的苦力是没有资格骑骆驼的,我的责任就是拉住手中拴在一起的几匹骆驼,不让它们月兑离队伍。我没有侍侯过骆驼,不过骆驼是种非常温顺驯良的动物,我没费什么功夫就掌握了指挥它们的诀窍,相信此刻就是放开缰绳它们也决不会乱跑,没有谁敢月兑离大队跑向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茫茫沙海,那无疑是自杀,畜生也懂得这道理。
这是一个庞大的商队,有近百头骆驼和几十匹战马,各种人手超过百人,我曾为它的庞大而惊讶,但置身于这一望无际的沙海,我才知道再庞大的商队在这死寂的天地间都显得十分渺小,这才理解为何桑巴老爷要找我们十几个临时的苦力,我们于商队其实是多余,桑巴是需要更多的人来给他壮胆。又或者是一种防备,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牺牲我们为商队赢得生存下去的机会,就像壁虎为天敌长出的尾巴。后面这种想法让我十分不安,却无能为力,只期盼永远不要出现这种情形。
这一日我们仅走了七十里,这是在天黑扎帐篷时听向导说的,开始我还不敢相信,后来才想通是软绵绵的沙子迟缓了我们的步伐。向导大概六十开外,是个沉默寡言的干瘪老头,他是商队唯一一个去过丝绸之国的人,大家对他都十分尊敬和信赖。
本以为帐篷扎好升起篝火、侍侯骆驼吃了草料后,我们可以歇下来,不想一身白袍的托尼突然来到我们中间,他那白袍质料十分华贵,再加上他远高常人的身材,能让人老远就认出他来。
“白痴,你到弗莱特那儿领四个瓦罐,然后带几个人去营地周围埋下,再分配人手今夜轮流在罐子边值夜,我待会儿来检查!”大概是我这名字比较特别,在这十几个临时苦力中,托尼可能就只记得我的名字,所以一来我们中间就直接吩咐我,不等我回答,又到一旁安排几个武士今夜如何巡逻放哨。
我不以为在这荒凉的沙漠中会有敌人来偷袭,但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机会,托尼无形间给了我一个成为这十几个苦力的头的机会,只是机会是别人给的,抓住却要靠自己,这些苦力虽然生活在整个商队的最底层,却未必会对我这个同样阶层的同伴言听计从,如果我要找托尼来才能完成他的差遣,那他一定会真当我是白痴,我只能靠自己。那个一身横肉眼露凶光的尼奥,我暂时不敢使唤他,我只能指使几个看起来比较温顺的老实人,只要他们对我有一次服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最终会养成对我服从的习惯,我在他们心中的威信便树立起来,进而会在所有苦力中树立起来,我坚信这一点。
“脏狗,你跟我去领罐子,肥西和老苦瓜准备工具,待会儿和我们一起挖坑埋罐。”我开始平静地分派人手,不敢露出一丝小人得志的神情。脏狗、肥西、老苦瓜都是苦力们相互起的形象、易记的绰号,一听这绰号就该知道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我肯定他们不敢挑战托尼给我的权力,虽然我的名字是白痴,果然,他们相互望了一眼,在我的逼视下默默地站起来,脏狗跟在我身后,而肥西和老苦瓜则去准备工具,经过尼奥的身边时,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一丝自得的窃笑,我心中也在窃笑:你很快就会学会对我服从,虽然你的绰号是黑熊。
有托尼的吩咐,一切都很简单,我顺利地从弗莱特那儿领来罐子,然后领着脏狗三人挖坑埋罐,我干得尤其卖力,我知道现在需要以身作则,以消除他们心中多干活的不平。
罐子埋好,我公平地分派人手值夜,却还是把尼奥和另一个一脸桀骜的巴斯安排值最轻松的上夜,这不仅可以免去上头对他们额外的差遣,还基本不影响他们的休息,我要给他们一点照顾换取他们第一次的服从,而我则安排自己值最难受的中夜。要服众,我理所当然得比别人更能吃苦。
这分派无人异议,当然,多干了活的老苦瓜和脏狗还要和我值最辛苦的中夜,肯定心中有不快,只是他们不敢对我照顾尼奥和巴斯的安排提出抗议,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有社会的地方就有等级,我好像天生就懂得这个道理,并本能地会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