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枪是让男人长胆的东西,手握钢枪就算是再软蛋的男人也能长出三分勇气。也有人说,枪是男人没胆的证明。有了枪,再也没有了刀刀到肉,剑剑见红的勇气,只能远远的扣动手里的扳机。要我说,枪和刀剑没有区别,都是杀人的利器,唯一不同的是,不用盯着对方的眼睛,晚上睡觉的时候少做一些噩梦。
工兵就是工兵,打仗的时候没有步兵勇敢。郭家华等人只是远远的跟在刘文辉的身后,抱着手里的冲锋枪,胡乱的对着那些不知道有没有敌人的灌木丛扫shè。
大牛后悔带上他们,以他的看法,这些人不但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还在浪费弹药。
一边快速的在丛林中奔跑,一边将回过头来的敌人消灭在眼前。敌人也不甘示弱,听到背后的动静,立刻派人过来拦截。鸭子叫特别的刺耳,听的人怒从心生。
大牛的轻机枪在点shè,看见敌人才赏两颗珍贵的子弹。刘文辉和梅松左右分开,掩护大牛两翼,三个人快速的朝着那块岩石猛冲。三五个敌人已经被撂倒,顾不上检查是不是被打死了,他们现在的任务是尽快和自己人会合,然后冲出敌人的包围圈。
岩石后面的人也听出了蹊跷,枪声邹然加紧,不过显的势单力孤,比起敌人的枪声要稀疏很多。就是这点稀疏的枪声,始终还在,没有让一个敌人接近岩石。
小规模的冲突永远都是来的快,去的也快。十几分钟战斗就宣布结束,扔下十几具尸体,敌人撤了。刘文辉觉得这不是敌人的作风,可现在的形势不容他过多的考虑。
岩石的后面就两个人,一个死人和一个活人。死人穿着我军的军装,身体上裹着厚厚的绷带,看样子是自杀的。不是关荣弹,而是手枪。一枪打进太阳穴,当场毙命。身下的鲜血与雨水混合在一起慢慢的往坡下流。另外一个活人样子有几分奇怪,和梅松一样没穿军装,一双草鞋上面用绑腿布将裤腿包裹的严严实实。身上的衣服是深黑sè的袍子,手里抱着一把好像火枪一样的怪枪。
大牛举枪瞄准那人,眼睛瞪大:“nǎinǎi的,狗ri的竟然这么狠毒,连伤员都不放过。”
刘文辉一把拉住大牛,上下打量那人几眼:“你是中国人?”
那人连连点头。普通话也不怎么标准,还没有梅松说的好:“我是中国人!”一指旁边的尸体:“他是团长,我们和大部队走散了。”
大牛不相信:“团长?哪个团的?”
那人没话可说,应该是不知道。
刘文辉稍微一思量:“不能久待,快走!猴子退的蹊跷,离开这里再说。”
大牛明白,这是敌人惯用的伎俩,匆匆而走是炮击的前奏,说不定这个时候,刚刚和他们交火的那些人正在通过什么东西和他们的炮兵联系。一招手,叫过郭家华:“你们两个压着他,小心这狗ri的使诈,看紧了。”
炮火如期而至,打的很准,刚刚的那块岩石挨了两发炮弹,被炸塌了,沿着山坡往下滚,却被藤蔓和树枝缠绕住,悬在了半山腰。
一共发shè的十发炮弹,更多的敌军又上来了。看着如同蚂蝗一样的敌人,郭家华长出一口气,转身一推那人,跟上刘文辉等人的脚步。
重新回到那个山洞的时候,吴桂喜领着剩下的工兵已经不见了踪影,山洞的里面躺着六具尸体。两个重伤的不用说,四个轻伤的是割腕死的。
“吴桂喜,我草你姥姥!”大牛一拳砸在洞壁上,整个山洞都在晃悠。
郭家华等人扑倒在六具尸体前放声大哭。
虽然说这六个人并不是吴桂喜杀的,但是吴桂喜扔下了他们,这就足以证明吴桂喜是个畜生,不配头顶上那帽徽,和身上的军装。刘文辉也很气愤,把牙齿咬的咯咯响。
大牛猛然间转过身,一把抓住俘虏的胸口:“都是你小子害的,如果我在,姓吴的敢这么干,老子宰了他。”
梅松急忙抱住大牛。然而他瘦小的身板岂能是大牛的对手,随便一甩手,便将梅松甩开。大牛怒火不消:“说,你个狗ri的到底是谁?敢不说实话,我就掐死你!”
刘文辉怒吼道:“够了!都安静点,这个账以后再算!先保存体力,敌人很快就到,离开这里再说。”
弄了些枯枝败叶将洞口挡住,七个人押着俘虏继续前进。这个俘虏一路上都很听话,让走就走,让停就停,给了就吃,不给也不要。无论是谁问他到底是谁,他一口咬定自己是中国人。
在新的歇脚点,刘文辉抓过水壶喝了两口,然后递给俘虏:“你真是中国人?”那人还是点点头。
“那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来着干啥?别说是为了报仇?”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样旁边的梅松。
那人看了看刘文辉,又看了看其他人:“我叫阿榜,是云南人,我是你们雇来的向导。”
“你的枪法是跟谁学的?”这一点刘文辉最感兴趣,从一开始他就觉得这个阿榜枪法很准,仅仅依靠手那杆单发前装药的火枪,就能挡住几十个敌人靠近那块大石。这一点,就是部队上的神枪手都未必可以。
阿榜道:“我阿公教的!我们寨子里人人都会打枪,十五岁开始所有男人都有一把自己的枪,枪不离手,就算是睡觉吃饭都带着。”
“你是少数民族?”
阿榜点点头:“恩!我是苗族,具体说是岜沙苗族。”
岜沙苗族,中国唯一一个带枪的民族。即便是现在,拥有武器属于违法的情况下,岜沙苗族依然人人带枪,男子十五岁就会有一把自己的枪,这在中国境内绝无仅有。岜沙苗族有着悠久的带枪文化,人人有枪,却是道不拾移夜不闭户,有着淳朴的乡土气息。
岜沙苗族的带枪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拥有自己的枪是成年男子的标志,也是狩猎文化的产物。岜沙苗族长期生活在险峻的大山深处,与狼虫虎豹和土匪强盗为伍,为了保护村寨,也是传递信号的手段,枪是他们的生活工具,就和我们吃饭的筷子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刘文辉对此一无所知,梅松倒是听说过一些。他看着阿榜,阿榜也看着他,脸上带着镇定和从容。两人就这么对视了好长时间。梅松冲着刘文辉点点头。
刘文辉伸手解开捆着阿榜的绳子:“兄弟,对不住了。”
阿榜淡淡的一笑,活动活动自己的手腕:“现在能把我的枪还给我了吗?”
刘文辉一抖肩膀,将他们缴获的那把狙击枪拿在手里:“你会用这个吗?”
阿榜看了半天。狙击枪比起他的那把火枪要好不知多少倍。无论从结构还是用法都要复杂的多。阿榜接过来,先在手里掂量了两下,突然上肩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大牛和郭家华等人急忙拿起枪瞄准阿榜。阿榜一笑,从瞄准镜里看过去,大牛的那张脸可怕到了极点,伤疤上一颗颗微小的凸起都看的清清楚楚。
放下枪,轻轻抚模着狙击枪:“的确是把好枪,就是没有子弹。”
刘文辉呵呵一笑:“子弹很简单,和我们用的是一样的子弹,只要你会用,这枪就是你的了。”
大牛连忙站起来:“老刘,这可是连长交给我们的,算是三连长的遗物,你……”
刘文辉一摆手:“枪就是用来杀敌人的,留在我们手上就是一块废铁,如果阿榜兄弟会用,用它多杀几个猴子,我觉得这也是三连长想要看见的。”
知道内情的人,全都沉默了。那几个工兵也没话说。阿榜爱不释手的握着狙击枪,看着刘文辉:“你真的给我?”
刘文辉点点头,一双眼睛盯着阿榜,似乎要看透这个个子不高的年轻人。阿榜很清秀,面向很女敕,完全和他的年龄不符。特别是那双眼睛,里面泛着清澈的光,透亮极了。
阿榜微微一笑,郑重的点点头:“等走出了林子,我把枪还你。”
话说的很轻巧,能不能走出去他们谁也没有把握。按照目前的形势判断,自己人的队伍已经走远了,敌人已经趁机夺回了失去的土地。到处都是敌军,到处都是敌国的百姓,他们几个如此惹眼的中国人,已经陷入了绝境。除了这些之外,丛林也是他们的敌人。
地图、指北针、望远镜这些必备的东西一样都没有,仅凭梅松的经验他们在林子里穿行了大半天。闷热的天气让人都喘不过气。然而,谁也没有吭一声,低着头尽量跟上前面的人。
梅松突然停了下来,支起耳朵仔细的听。这是他的习惯,梅松的听力非常灵敏,哪怕是很小的一点声音都逃不出他的耳朵。这一点在这能见度不及十米的丛林中极为有用。
不多时,梅松一指左边,扭头对刘文辉道:“那边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