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店处,走出一位年纪在二十几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他手中捧着一束鲜花,一副悠闲自得的模样。一米七六左右的身驱配上笔挺的黑色西装更显得精神抖擞,相貌平平,没有称奇之处,但一头奇特的发型令人咂舌无语,双耳两侧和背后一侧都是光秃秃的一片,只有中间留有一簇红色钢发,直直往上翘起。而令人看得最为不爽的是他的脖劲处,居然刻着一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奇怪图案。如若不是那一身看得顺眼的西装,那花店老板还真不敢与这奇怪的人做任何买卖交易。
他叫秦枫,目前,他的职业是一名小混混,而且在帮会中还混得稍有些名头的那种。在帮会中,别人都管他叫“野虫”,这是因为他的右脖颈处刻有一条像虫子般的小图案。而且做人做事都很野,故而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外号。
秦枫在花店门口止步,撇了撇嘴,全身自我打量了一番,摇摇头道:“真该死,今天这身打扮怎么像个知识分子呢?如果被那些帮会的长辈们看到了,那我今天可就糗到家了。”
从一穿上这套西装起,他就感觉浑身不自在,若不是今天是她交往了三年女友林琴的生日,他才不会穿得这么正规。话说回来,以往两年,他也没这么正规过,可今年却与往年不同,因为今年他已经下定决心在林琴生日这天向她求婚,在这么隆重的一刻,他怎么也得做做表面工作啊。
其实,他起先也不那么在意,只是家里双亲把他*得太紧了,希望能早日抱上孙子,所以也就顺了他们的意。
对于双亲的报怨,他也相当无奈,因为他知道自己在选择行业这件事上已经忤逆了双亲的意愿,如果在这件事上再有任何矛盾的话,那他可再也别想在这个家庭有立足之地了。
“嚓”一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了秦枫的面前,从车上跳下一个满头红发的年轻人。一见到秦枫,那年轻人就啧啧笑道:“野虫哥,今天这身打扮,真有男人味!”
听了这话,秦枫瞪了年轻人一眼,稍作镇定道:“味你个头,再敢胡说八道,老子剁了你。”
无缘无故被骂一顿后,辉仔不敢再多言了,因为他知道这个野虫哥可不是一个好应付的人,记得去年,一个酒醉的蛮汉开车不小心将他的老爸撞伤。秦枫得知此事后,找了那个人整整三天,最后将那人打了躺在医院里整整三个月。现在想起来都叫人不寒而栗,自从那次后,没有哪个不知趣的人敢去招惹这个煞星,甚至连同他亲朋好友都不敢去得罪。
“喂,小子,你还在那傻傻地发什么愣啊,我的口香糖呢?”秦枫感觉有点别扭,嚼嚼口香糖也好,因为这是他的习惯。
辉仔回应过来,从车上找到一条口香糖,一边递给秦枫,一边说道;“野虫哥,你们真的要在你们认识的开心酒吧里面庆祝琴姐的生日吗?”
秦枫将口香糖投入嘴中,慢慢嚼起,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副眼镜,道:“少罗嗦,你开你的车就是了,记得等一下在外面等我。”
两人跳上车,朝开心酒吧的方向扬长而去……
一路飚着小轿车,很快就来到了开心酒吧,刚一下车,秦枫就感觉有一种不安的复杂情绪涌上心头,可他还是一如即往的向酒吧行去。
酒吧内,不知什么原因,今天显得特别的安静,客人也比往常稀少的多,而且女士可说是寥寥无几。
秦枫在人群中搜寻了一遍,发现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人,便随便找了个位置,安静地坐下来等待着心目中女主角的出现。
两个带着墨镜,穿着西装的奇怪男子一见到秦枫坐下来后,便走到安静之处,拿起手机拨打了起来,而这一切,秦枫却没有半点知觉。
约莫半个钟头后,还是没有见到林琴的影子,而且酒吧里面的人越来越稀少了,秦枫有点火了,一边按着手机号码,一边嘀咕道:“呵呵,这小妮子又跑去哪鬼混了,难道不知道今天是个特别重要的日子吗?老子可没那么好的耐心等你啊!”
见手机打不通,秦枫又连续拨打了几下,可结果还是一样,他实在是无法再忍受下去了,这可是他和林琴相识以来第一次出现的异常现象啊!
“这小妮子既然放我的鸽子,我非要找到她问个明白不可。”秦枫怒火中烧,将身上的西装月兑下,连同手中的鲜花狠狠地往地上一摔,就要向外走去。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身驱挡在了他面前,在这人身后还跟着起先那两个穿西装的墨镜男子和三五个小混混。
秦枫停住了脚步,朝来人望去,来人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底下是一条蓝色牛仔,满脸胡渣,秃秃的额头,更让人觉得凶神恶煞。
“你们是谁?”秦枫不屑地看着他们一眼,接着道:“老子今天心情不好,少来烦我,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呢?滚开!”
“听说野虫很野,今天见了,果真这样。不过,今天不管你野不野,也是没命离开这里,因为有个人很想要你的这条命。”那领头之人说道。
听了这话,秦枫从起先的不在意,渐渐地提起精神,占时压制了心中的怒气,疑问道:“你是杀手?”见对方没有回应,秦枫再次仔细地大量了身前的几人,续问道:“难道你们是东联帮的人?”
这几年,秦枫所在的三合会与东联帮之间的明争暗斗日益激烈,之前,他因会中小弟与东联帮一个外号叫灿头的人产生了矛盾而卷入其中,后来双方老大出来和解,才将此事不了了之,这事都过了几个月了,今天看着这一伙人,不觉地又让他想起了此事。
此时,那领头之人神情木然,没有任何反应,叱道:“我们是谁,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今天必须死.,兄弟们,抽家伙,砍死他。”
话音落,身后的几个人从后背处掏出几把砍刀,二话不说,朝秦枫奔来。
突如其来的变挂,令秦枫措手不及,身子往后退却,情急之下,顺手抓起一条铁凳子,向他们扔去。
借着对方一阵延迟,秦枫双手分别抓起一对酒瓶,朝桌上一敲,将瓶底敲粹后,然后大声咆哮道:“你们谁敢过来,老子今天就割断谁的喉咙,看谁不怕死的。”
这么一喊,倒是唬住了几个混混,他们不敢太过近前,只是牢牢地将秦枫围在核心之内。
在众多人围攻之下,秦枫脸上没有一丝惧色,反而是多了点坚毅气概,这可能是这么多年来混混生涯中慢慢历练出来的吧!
没有给对方太多时间,因为在此刻时间就是生命。秦枫把心一横,将右手中的玻璃瓶狠狠地砸向对面的一个男子,那男子一声惨叫,捂着额头在地上打滚,鲜血流得满脸都是,叫人发寒。
其他人一见,也顾不得许多,举起手中的砍刀,朝秦枫砍去。
这么多年,在打斗中慢慢成长,从中也让秦枫的身形变得矫健灵活,眼疾手快之下,一脚就落在了扑面而来的墨镜男子身上,可在此同时,背后却挨了几刀,鲜血顺着背部往下流淌,染红了身上的白色忖衣。
回过头来,秦枫双眼喷射出火花,转眼间,手中的酒瓶就直直地插入一男子的胸口处,而后又狠狠地将他踹飞……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逝,双方的砍杀也在渐渐接近尾声,此时,秦枫的身上已经是堆满伤痕,全身上下被血色包裹着,若不是有坚强的毅力在坚持着,恐怕此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望着眼前虎视眈眈的几人,秦枫舌忝了舌忝手中的鲜血,邪邪笑道:“如果今天有幸可以活着离开这里的话,老子发誓,一定要将你们碎尸万段,还有那个幕后指使的王八蛋。”
那个一直站在那里看热闹的白衣领头人,脸上布满了杀气,恶狠狠地说道:“我不会让你有那个机会的,因为在我白猿的杀手生崖中从没有过漏网之鱼,你也不会是例外,兄弟们,给我跺了他。”
世事难料,在几个小时前,自己还准备和自己最爱的女人结婚,可如今却要面对死亡。
在这一幕,秦枫脑海中一片混乱,唯一有的想法就是怎样离开这里,然后报仇,可看此情形,他今天是很难再有命离开这里了,面对死亡,他不曾惧怕,因为在自己选择这条路时,他早就预测到了有这么一天。他就是感觉到有点不甘,不甘自己到了人生的终结点,既连自己真正的仇敌都搞不清楚,这未免有些窝囊了。
在几个凶汉的群力围殴之下,秦枫体力渐渐不支,最后,终于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整个身体如同泰山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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