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兴冲冲地捧着套衣服跑了回来,这趟收获不小,他们村地少人稀,最贵的衣服也不过是一两银子左右,此次下来,自己足足捞了二两银子,这可是普通人家一年的收成,他心中高兴,还自作主张地给加了顶斗笠,美女给的银子,怎么也不能太黑。
封怡把衣服往野人身前一推,指了指身上,“把这衣服穿上吧?”
野人咧着大嘴,睁大眼睛,好奇地接过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皮毛的衣服,对拥有一件属于自己的皮毛,心里非常高兴,立即就把身上的那块破布扯了下来,连同还有腰间的那根藤条,男性的特征纤毫不差地落入所有人的眼里。
“呀!”周围那些看热闹的女性没想到野人就这样*果地站再眼前,不禁大窘,封怡也窘迫地扭过头去,听得身后‘窸窸窣窣’好一阵,没了动静,大概野人穿上了,不禁扭过脸来,哪知道野人从来没穿过衣服,捧在手里,想效仿封怡那样穿衣服,套来套去,将衣服搞个稀烂,也没套上,不但新衣没穿上,以前遮羞的东西扯了下来,也没穿上,身上还是光光地站在那里。
“呀!”那些同她一样心思的女子也都睁开眼来,没想到野人不但没有穿上,还劈开腿大模大样地坐在那里,不禁用手捂住了眼睛,可是每个人手上都露出个小缝隙,尤其那些没结婚的大姑娘,这可是提前体验男性特征的好机会……有些人更是恍然大悟,原来男人那个地方是圆的……以前还以为是尖的呢?
封怡苦笑不得,将野人扯烂的衣服抛在他的*,又模出一锭银子,对那小二道:“去,多买几套衣服回来。”
小二激动起来,真是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这锭银子足足有十两,这下有得赚了,靠这些银两娶个老婆是没问题了。刚刚要接过银子,旁边的一双老手一把抢了过去,“我去,这趟我去。”扭头一看,却是他的老板眉开眼笑,见有利可图横身插了进来,这趟活计说什么也得抢过来,若不然这些酒壶的损失可就捞不回来了。店小二苦着脸,心里怒骂,‘老犊子,你都快入土的人了,跟我抢什么抢,我的媳妇,我的媳妇,我的媳妇没了啊,呜呜呜!’不大工夫,老板气喘吁吁地抱着一大包衣物回来,这趟活计让他心花怒放,去买的路上他就盘算好了怎样花销,买回来的衣服不但便宜,看着还五颜六色,很有品味。进得店来,将衣物向野人一抛,忙不迭的缩到角落里。
看着一大包的‘皮毛’,野人是抓起这件,放不下那件,瞅着哪件衣服都好,嘿嘿地傻乐一气,‘嘶啦!嘶啦!’接连弄坏了三套衣服,四周看热闹的百姓,看着野人穿衣服的动作到像个猴子,心中发笑,嘴上却不敢笑出声来。
封怡知道自己若是在不出手,在多几套衣服也不够野人穿的,当下窘着脸,来到赤身**的野人身边,连帮忙在示范,终于是帮野人穿上了衣服,野人穿上了衣服,心里别提有多美,现在自己的皮毛和周围的雄性动物加雌性动物几乎是相差不大,等自己在弄明白自己这个种类交配的技巧,那些雌性动物还不得臣服自己的脚下。
野人在那美的转圈,封怡却没消停,用手将野人的发髻,随手挽了几挽,弄了一根筷子插住,这下再看,野人多多少少有些‘人’的模样了。
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众百姓趴在窗台上端详起来,看的出野人的年龄不是很大,满脸的古铜色,论颜色与西村王铁匠的铜锤有得一拼,眼神犀利但不缺乏真诚,若要是好好收拾收拾,也当是个翩翩佳公子,女敕女敕的嘴上并没有胡须,看年龄也就在十七八之间。
店老板的眼力不错,毕竟自己这小店人来人往,各色人等见得多了,为野人选的这套衣衫很适合他的身材,野人很是欢喜,穿着衣服一个劲地原地转圈,眨眼间就转了四五十圈,把看得人都瞧得晕头转向,而转的人好似没事人一般。
封怡呵呵一笑,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桌子上,付了饭费,向野人比划了一个手势,野人这才停止了转圈,如温顺的猫咪一样,跟着封怡的身后离开饭馆。
那些食客心中顿时松了口气,向两人的背影看去,没想到又看见惊人的一幕,先前野人进店时扔出去的骨头,正被几只野狗争抢,到现在还是无主之物,野人看见那骨头两眼放光,“汪汪!”口中叫了两声,四肢着地,一下冲了过去,一只又有黑又状的大狗,正叼着骨头在前面奔跑,在这个村里,若论起奔跑的速度,那是谁也比不上它的,争抢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一口将那骨头叨在口中,疯狂的奔跑,只要摆月兑身后的群狗,找个安全的角落,然后就可以大快朵颐!
就在它离群狗越来越远之际,一道身影,宛若猎豹一般,风驰电掣地追到它的身侧,一口将它口中的骨头抢了过去。到嘴的肥肉飞了,它哪里肯干,冲着野人跑去的方向猛追狂吠,要把自己失去的东西拿回来,一边用狗叫声大骂野人。
野人听不懂人说的话,可是和山中的豺狗呆得惯了,狗语骂人的话还是能听明白的,闻骂声大怒,先是一顿猛烈的狂吠,用骂声回击过去,气血上涌,体内那股神秘的力量被运用到了嘴上,张口一吐,‘噗’一根鸡骨如同树枝钻进那雄性动物的脑袋一般,钻进那大黑犬的脑中,‘哦——哦——哦!’那头凶猛的黑狗嘴里一顿申吟,顷刻间倒地毙命,这一幕惊呆镇上的百姓,要是野人冲自己一努嘴,那岂不和这狗是一个下场……,一时间,这个小村围绕野人有说不完地话题。
酒足到没有,饭到是饱了,而且还有一个骨头啃在嘴里,野人一脸的满足样,最高兴的还是身上这件皮毛,皮毛的颜色和大树的颜色是一样的,很是着人喜欢,他平时的在山林中,都是用那绿绿的上面满是叶子的树枝来伪装自己,这也是他还没成为山林之王时进行狩猎的常用手段。
一路上,只要是碰到沟渠小溪,他总要停下来,自我欣赏一番,等封怡在前面走的远了,扭头喊他之时,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水渠,一路小跑地追上前去,在封怡身边上窜下跳,跑来跑去,满脸的讨好之色,如同五六个月大小的宠物狗一般。
夕阳渐渐落下,一片黑幕笼罩大地。
来到一片密林附近,看来无论怎么赶也赶不上前方的城镇了,只好在此将就一下,封怡示意野人一番,通过这几天的相处,野人明白她的意图,很熟练的在一片空地上用树枝搭出一个窝来,然后美美地往窝里一趴,继续做他如何交配雌性动物的大梦。
借着夜色的遮掩,封怡躲在一棵参天树后,换上店小二买来的衣衫,闪出身来,虽是黑夜,也惹得野人眼前一亮,水粉的颜色,使野人不知该如何形容封怡的样子,只知道傻呆呆地看着,封怡的美,跟他在深山里看见过熟透的野果一般,当真艳若桃李,怪不得自己这样种类的动物喜欢这样或那样的皮毛,封怡穿那雄性动物皮毛的时候给人一种英气*人的感觉,现在换上这套皮毛,水灵的忍不住要咬上一口,对眼前这雌性动物就像那水灵灵的苹果!
封怡换过衣衫,架起一堆油枝,掏出火石点燃篝火,将换下来的衣衫恶狠狠的投入火中,火焰猛地一高,那少主的衣衫渐渐化为灰烬,吁一口气,她纵身轻轻一跃,寻了篝火附近的枝杈,进行休息。
‘咔嚓!咔嚓!’远处传来脚步声,声音越来越近,来人丝毫不对自己踩断地上的枯枝发出的声响进行掩饰。野人虽然躺在窝中,但一只耳朵却像狼一样紧贴在地面上,这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学来的生存法则,每一只狼休息的时候都会将耳朵贴在地面上,一旦有什么异常响动,可以作出最快速的反应。狼的防卫能力,对野人来说只是最基本的防卫守则,若是提高一个防卫层次,则有好几种动物的防御方式供他选择。
当第一个‘咔嚓’声传来的时候,野人像狼一样猛地立起双耳,双眸紧盯着传来脚步的方向,身躯悄悄后移,悄无声息地退到密林深处,趴在草丛中,密切的进行观察,这是他为了生存,养成多年的习惯,首先确定猎物的方位,然后观察猎物的能力,最后在进行扑捉。
脚步声越来越响,惊动了躺在树上休息的封怡,她抓起宝剑藏身树上,透过密密的树叶向外观察,一名青衣男子,大约四十岁左右的年纪,颌下无须,身上干干净净,一双手细长白女敕,看来平常很注意保养,腰间斜挎长剑,正慢慢地走到篝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