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怡并没有动,坐在一块青石上,安静地等待野人回归,她对野人有这强烈的自信,说来好笑,这种自信近乎盲目,看着那脖子上还在汩汩淌着血水,已将身体附近形成了一片血洼。青河三狼身上的铠甲,在青河流域一带可是享有盛名,铠甲泡在血洼之中,不但没被血水污浊,反而越发的黑亮。
封怡皱着眉头,来到尸首边,慢慢地将盔甲退下,装进青河三狼自带的马革中,用手一模马革,马革之内还有不少的银两与食物,心中一喜,盘缠身上到有一些,可是食物到不用在去有人烟的地方去采购了,带着野人去采购,还真是个难题,生怕野人犯了性子,若是伤及无辜,自己于心难安。
刚刚将盔甲收拾妥当,树林中沙沙一顿响声,野人用嘴又拖回一个尸首来,对野人总是用这种方式拖拽尸体,封怡实在无奈,却见野人用嘴在费安的尸首上一顿乱啃,竟将那费安的鼻子咬了下来,紧接着野人笑嘻嘻地将鼻子吐在嘴里,捧到封怡的身前,示意她吃。
“快拿开!”看着血肉模糊的鼻子摆在眼前,封怡这一下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干呕,‘哇’的一下,翻五江倒六海地将胃里的食物全吐在野人的手里。
这一下,弄的野人不知所措,真搞不明白这雌性动物到底怎么一回事,所有动物中,在他的感觉鼻子是最好吃的,尤其那种肥肥的会哼哼动物的鼻子,还有那种身体又大又壮鼻子长长的动物,它们的鼻子都是一种美味。刚才他试着咬下人类的鼻子,果然比那肠子与咽喉上的肉要好吃一些。
封怡刚刚呕完,一抬眼,看那鼻孔中还有黑黑地鼻屎挂在又浓又长的鼻毛上,忍不住又是一口干呕,这一口直接喷到了野人的脸上。弄得野人双手在脸上乱抹,心中暗付,真是每个动物呕吐出来的东西都是不太好味。忽感觉手上一顿刺痛,这才想起适才与青河三狼交战的时候,手上已经皮开肉绽,封怡呕吐出来的食物,浸在那些伤口中,又刺又痛。
好半天,封怡才缓过这种恶心,捂着胸口,将费安的盔甲也收拾在袋中,然后顺着野人追袭的方向察看,那费全散落一地的铠甲被她一片不落的拾了起来,不过心中失望的是,并未发现费全的尸体,看来他成功逃离了野人的攻击。
“嘶——!”瘦马询问野人要去向哪里,野人用手指了一下封怡,示意自己要随她而行,“咴儿咴儿”瘦马叙述自己将要离开,一人一马虽然不会人类丰富的语言,虽然没有过多的话语,但一样结下了友谊,相约以后相见。“嘶——!”瘦马一声长鸣,转身入了密林之中。
瘦马的离去,令封怡心情十分失落,本有心将这五星玄气的瘦马,弄回家中,看来这个希望已经破灭,如果自己真要弄个相当于五星武者的坐骑,估计定会在大陆上掀起巨大的浪涛,拥有玄气的哪怕是一只兔子,也会在这片大陆上掀起一阵风暴。这毕竟是颠覆大陆以往的常识。
青河三狼的败退,倒是留下了三匹好马,马中至尊的离去,令三匹骏马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野人学着封怡的样子,踩蹬上马,坐在那马鞍上,青河三狼的马鞍,那是用上好的牛皮制成,马鞍头上,用黄金打造一颗精美的狼头,用来配合青河三狼的名头。
坐在马鞍之上,随着路面的颠簸,野人感觉大是不痛快,心中奇怪人类,好好的马背,非要放上这么个东西,实在是不舒坦,用力一扯,系马鞍的皮索断裂,野人也不晓得那马鞍头上黄金的价值,将手一甩,价格不菲的马鞍被他远远抛起,挂在一棵树上。
骑在光着身子的马匹,野人仿佛又回到了草原之上,“呦!——嗬!”野人放任马匹急速奔跑,虽然没有马鞍,但对他来说,没有马鞍的马,反到比什么都更加舒坦,肉与肉之间密切的贴合,那才是最完美的骑术。
两个人四匹马,中途可以不断地更换马匹,令回家的速度快上许多,若不是封怡为了避免野人惊世骇俗,而选一些人烟稀少的道路,回家的速度还能快上几分。
一路平安,再往前走,就到了青河山庄的势力范围,封怡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将马放慢速度,封怡看着家乡的一草一木都那么亲切,这趟远行,经历过许多生生死死,但总算平安地返回家乡。
远远地望去,坐落在青河瀑布边上的青河山庄高大巍峨,青灰色的高大院墙,好似枫林镇的城墙一般,墙头之上明亮的琉璃,将日光衬得五颜六色,刺得人睁不开眼睛,看得出青河山庄在这一带势力很是雄厚。以青河山庄为中心,方圆千米,尽是炊烟,形成一个巨大的庄园,庄园内的农户以青河山庄马首是瞻,在庄主封万天的恩泽护卫下,这一带百姓生活的丰衣足食,十分安逸,庄园以外则是良田万顷,青河水环转缭绕在田地间,形成天然的灌溉沟渠,难怪青河帮如此眼红青河山庄的地盘,如此环境,当真得天独厚。
“大小姐好!”“大小姐回来啦!”一进入庄园,四周的百姓上前主动与封怡打着招呼,封怡含笑点头回应,百姓神色奇怪地看着封怡的身后,弄不明白大小姐弄回个乞丐做什么,但见那乞丐,浑身散发一股臭味,骑在一匹无鞍的马上,破衣褴褛,微风送过,开裆的裤子里面,古铜色的若隐若现,野人看见周围涌上来这么多人,兴奋地如个猢狲一般,在马背上张牙舞爪,他们哪知道这是野人在与他们交流。
‘汪汪汪汪’青河山庄门口的一条大黄狗,看见封怡,箭一般地冲了过来,它老远就看见了自己的主人,好长时间没见到主人在家,这下看见主人回归,份外的热情。
那大黄狗刚要扑向主人的怀里,看见封怡身后的野人,衣衫破烂,完全就是一个乞丐,这怎么能行,主人身后跟着个这个家伙,太有损主人清秀俏丽的形象了,自己忠心护主,这事不能不管,现在到了显示自己的时刻了,冲向野人,就是一顿狂吠。
大黄狗的犬吠声,令野人甚是着恼,秦岭山脉,不管哪种野兽,见到自己还不都乖乖地伏在地上,心中搞不明白,一路行来,这个种类的动物见了不少,纳罕自己的同类怎么好养这种像狼一样的东西,汪汪汪地真是讨厌,目光渐渐有了变化,用狼一样的眼神,紧紧地着大黄狗,“汪!”野人发出急促有力的叫声,冲大黄狗一咧嘴,露出白森森地牙齿。
大黄狗哪见过如此凶悍地乞丐,尤其这乞丐身上竟然冒出狼的气势,与以前的那些乞丐相比,就像是一个恶魔,以前那些乞丐,哪个不被自己给咬的乱跑,更有甚者连那打狗的棒子都跌落在地,哪一次不是自己得意洋洋的返回庄门,但现在一看见乞丐的牙齿,心中莫名的有一种恐惧,好像自己就要成为这小乞丐口中的美食,不禁‘喔’了一声夹住尾巴向回跑去,躲到家奴身后。
那家奴见一个小乞丐,竟然对自己手中的看家猛犬,呲牙咧嘴,大声叫嚷,而且还令那大黄狗,夹着尾巴跑了回来,心中大怒,“臭要饭的……”刚要喝骂,这才看清乞丐身边那个女子竟然是庄主的大小姐,骇了一跳,不禁收回要喝骂的语言,心中暗暗侥幸,幸亏没骂出口,大小姐的脾气,他们这些当下人都是知道的,大小姐最讨厌那些仗势欺人的家伙,每次别的城镇闹起灾荒,那些流离的乞丐来到这里,大小姐都要开起粥铺进行接济,这要是骂了出去,非挨一顿家法不可。
“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那家奴跑的飞快,老庄主就这么一个宝贝千金,这次出门好长时间不见回返,尤其收到传书,那青河帮派人截击,大小姐已经改了回归的路线,老庄主更是心急如焚,生怕大小姐有什么闪失,现在大小姐平安回来,自己当第一时间通知老庄主,一顿奖赏那是免不了的。
哪知刚一进门,遇上负责接待的乔管家,那乔管家一听说大小姐回来了,不由分说也向内宅跑去,边跑边喊,“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那乔管家体形细长,跑起路来飞快,转眼间超过他十几米,自己这边已经是气喘吁吁,而那乔管家的身影转过几个弯后不见了,不由骂道:“你女乃女乃的,至于嘛,不就是几两银子,这也值得你抢,跑,跑,跑,跑断你的狗腿!”悻悻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