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血裔 第九章

作者 : 何前

“我是临时加入,”丹尼尔有些异常的抚模着月光,“这次我收十倍,一百万。”

“好!成交!”巴巴罗萨一口答应。

看到丹尼尔答应,米可也站起身,伸出手和巴巴罗萨握手,表示契约正式成立,接受任务。

一旁的拉娜听到丹尼尔提出一百万狮子大开口的天价,巴巴罗萨居然一口答应,眼睛霎时亮起又转黯淡。自己在工会出生入死一年做几个任务,除去各种开销和特殊武器,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最重要的是现在怪物们都越来越会隐蔽,地下世界的规则也越来越完善,很少有不知死活的家伙们会肆无忌惮,“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了。

“三天后起程,”进入雇主状态,巴巴罗萨安排着,“在这之前把你们需要的东西列出表格给我的管家提灵,她会提前准备你们需要的一切,然后先跟我去一趟巴里安郡。”

“为什么?我们的任务只是狩猎血腥玛丽,如果要涉及到其他任务,要加钱的。”拉娜皱眉打断了巴巴罗萨的话,很想趁机再敲一笔。但立刻随即被米可一眼瞪回。

看来这个队长还很有威信,并且很有职业首先嘛,巴巴罗萨对米可的表现非常的满意。不过他也从米可的目光中看到了疑问,但他并没有回答,而是向拉娜笑道,“美丽的小姐,您就是用手中的那把枪狩猎么?”

听出巴巴罗萨语气中淡淡的嘲笑,拉娜瞪了他一眼,“看来您真的对枪械什么的不太了解啊?这把格罗姆可是威力最大的,就算是强壮的狼人能被这种枪打的后退的。”

“嗯,对于您这样美丽的小姐,用这样粗糙的武器实在是太委屈了,”巴巴罗萨本来空着的手魔术般的变成了一把精致到精巧的银色的短枪递了过去,“很少见到像您这样美丽而活力十足的小姐了,因为是初次见面,送您个小礼物。”

从巴巴罗萨变成短枪的那一瞬间,拉娜就被它吸引了,连米可的咳嗽声都没听到,伸手就抢过了短枪,同时也没忘记将自己手里的旧枪放回绑在腿上的枪套。以至于让自己的雇主在近距离欣赏到裙底风光。

整把枪的长度比制式短剑稍短,握手处是鲨鱼皮制成,虽然算不上轻巧,但重量和长度已经比拉娜手里原来那把都减少了近三分之一,通体银色的枪身修长而张力十足,并且雕刻着流线型的花纹,越看越兴奋的拉娜对巴巴罗萨这个血族的印象也稍微好一点,但也仅仅是好一点而已,和丹尼尔相比,那可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了。幸好,巴巴罗萨没有读心术,要不然非被这个女猎人给气死不可。这把枪可是自己的试验室最新技术制作出的两把中的一把,哪怕再过五十年,如果没有工科穿越者,这个世界也造不出这种枪来。

“对付血族,银子弹更有效果,而且这把枪是特制的,所以子弹也和普通的圆形弹丸不一样,你可以看着枪里的子弹,”看着拉娜痴迷的样子,巴巴罗萨确定已经找到这个女孩的兴趣了。随即转向米可,诚恳的说道,“我会提供最好的武器装备等等一切,这次任务并不简单,我可以告诉你们,魔党也已经插手其中。”

“魔党?”米可有些意外,随即做出了解的表情,“看来这次狩猎并不轻松,我会去工会查查看到底最近有没有魔党出现的。”

“最好查一查魔党的索尼埃侯爵兄弟最近的路线,”想起晚上受到的魔党侯爵兄弟的攻击,巴巴罗联提醒道,“具体细节和路线到巴里安郡再做安排,”又掏出怀表看看时间,再过一个小时就要天亮了,巴巴罗萨看着丹尼尔,“日行者丹尼尔先生有没有兴趣与我拉紧窗帘秉烛日谈呢?”——

长长的夜晚即将过去,孤身行走在空荡荡大街上的年轻贵公子自言自语。

“对于血族来说晒出小麦色太困难了,一般都会被晒成黑炭直接去地狱报道,还好的我的小‘面包’们聪明可爱,给了我灵感做出药剂,你先天条件好啊,可惜晒不黑……”

“……你刚才居然眼睁睁的看着我被冤枉,被小公主扇耳光,真不道义……你难道就不想知道自己跟血族的亲王哪个更强么?”

“……我已经可以坚持到一个月只吸一次血了,人类的食物对我影响越来越小……”

“……原来血族依靠鲜血生活真的是诅咒,会让影响到他们的心态不仅是漫长的时间,鲜血也是,所以现在的的是不是很有个性?”

“……你这样子本来就很帅了,没必要再摆酷了,说真话,风度翩翩帅到掉渣的我站你身边压力山大……”

许久,也没有回答,巴巴罗萨才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鼻子,看来对方早就受不了自己的唠叨走掉了,但很多话他不能告诉任何人,做为一个血族,许多话连法兰西斯都不敢告诉,毕竟亲王们都已经年老成精,稍微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被查出珠丝马迹。在黑天鹅堡里许多的秘密无所遁形,长老会居然早已搜集了如此多而自己毫无察觉,实在是太危险,也许回去后应该把内奸们给教训教训了,毕竟自己给长老会面子但不意味着把自己的所有秘密都暴露出来。

“你真啰嗦,”丹尼尔的声音传来,“不过你活的越来越像个人类了。”

“还是要谢谢你,”巴巴罗萨有些怅然,“血族有时候更像是生活在人类中有智慧的野兽,为了鲜血而活的像个变态,血族已经堕落了,最终会在人类之前灭亡的。”

长久的沉默,纯血血族和半血族就走完了剩下的路。在第一缕阳光下,站在门内阴影的巴巴罗萨看着阳光下的丹尼尔露出笑容,真诚而温暖。

“我很困了,要休息。”

“你的话很多,很无聊。”

两人同时对对方吐槽,阳光下的丹尼尔咧了咧嘴角,算是笑过,巴巴罗萨则开心的仰头大笑,能把这个世界第一酷的,帅到可以让女人疯狂的半血族,令血族所有氏族都因痛恨而心存畏惧的日行者学会吐槽,自己的真是太厉害了。

黑色粗布遮挡住房间的每个可以透光的地方,在白天烛光下,巴巴罗萨享用着自己的晚餐——小牛肉配掺了点血的红葡萄酒。他的棺材在床边,但他近十年来几乎从来没有睡过,因为当血族躺进棺材睡觉,他们不是在睡觉,而是如同死人般等待黑夜的降临。

当第一次巴巴罗萨在这个世界、在今生睡到床上,他发现自己开始做梦了,从那时起他开始喜欢睡在床上。如果不能睡在床上,他也会睡在给自己特制的加高加长的双人大棺材里,做为半死者的血族,没必要委屈睡在一个小盒子里。

黑布窗帘遮挡住了灿烂的阳光,但仍然有微弱的光芒在细小的针线中隐藏,伸出手,轻轻抚模着它们,有一种刺骨的疼痛,看着黑色的烟雾在指间流转,抚模阳光的手指尖变成黑色的灰尘,巴巴罗萨叹了口气,躺在床上等待黑夜的再次降临。

但他仍然忍不住望着黑暗的窗帘中透露出点点银光,那是秋日的阳光,是生命的温暖之泉,也是血族的自然火场。强大的血族,比如说极少数强大的亲王可以行走在并不强烈的阳光下,虽然会被消弱大部分的力量,但也足以让巴巴罗萨羡慕不已了。因为对于普通血族来说,阳光就是他们仇敌,在阳光下他们的身体会变成红色燃烧,最终在无尽的痛苦中化成灰烬,连灵魂都不会剩下。

扭头看着点点阳光,巴巴罗萨不禁想起了丹尼尔,做为半血族的他可以在阳光下尽情行走,当然如果是在酷热的夏天,他也会因为身体里一半的血族血脉而得日光病,但和呆在阴森的房间,渴望阳光温暖却被燃烧的自己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生命中的八十多年,曾经在另一个世界做为人类的巴巴罗萨,如今已经忘记阳光的温暖的感觉了。虽然在努力下现在的自己虽然已经可以吃少量的人类食物,甚至可以忍受本能里对血的无尽**,但感受阳光还仅仅是个梦想。

想到这里,巴巴罗萨甚至有些期待见到血腥玛丽了,虽然对方仅仅是灵魂有苏醒的征兆,并且没有被确认,,但这次行动在魔党的参与下,如果出现个什么“意外”,如果参与的魔党被吸干血,让血腥玛丽可以暂时的苏醒……

血族的血书可是记载着如果哪个血族能够得到十三个氏族血液,就能得到近神的力量。如果能得到血腥玛丽身上类似于辛摩尔族的血,那么……

“嗯,还是睡觉吧,”意识到自己在做白日梦的巴巴罗萨痛苦的申吟着,“真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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