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狗吞天 第一卷 穿越 第十七章 锦官

作者 : 黄藏布衣

本来就没什么可以收拾的,重的东西搬不走,两人只拿了替换的衣服,妍秋带上了所有的钱,出发时妍秋对着灵牌哭着说了好多话,然后又默默地把灵牌装在包裹里。

“放心吧,女乃女乃,我会好好照顾你家妍秋的!”叶牧认真对着灵牌的说。

事不宜迟,在中午过后,两人就踏上了远行的道路,两个人的心此刻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彼此把生命交换,彼此信任,叶牧没有过恋爱经历,但他知道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关爱。

叶牧对地形不熟,妍秋也不常出门,她只知道进城的道路,妍秋听村里人说过出了城一直往东走,那里很富饶,很繁华,所以她想去看看,在那安个家,打定了主意以后,两人一只狗开开心心的去了城里。

孙茂躺在床上,动也动不了,除了受了“致命伤”以外,皮肉伤也受的不轻,他咬牙切齿,夺根之恨不共戴天,不杀叶牧难消他之恨。

这天他正在床上休息,手下来报最新消息。

“那对狗那女现在到哪里了,家里还有亲人吗?”孙茂问道。

“回茂爷,他俩出了城之后是往城里这边来的,我派人跟上了,顾忌那小子的厉害我们没敢下手,还有一部分兄弟跑去他们家把他们房子全烧了,听说那女孩没有亲人,至于那个小子,我们暂时不清楚他的任何情况,只知道他来到黄壤村已经有几个礼拜了。”

“哼!他们赶到城里来,真是天堂有路不走,偏偏给茂爷送上门来,扶我起来!”

“茂爷,您这身子?”

“他娘的,你以为茂爷没了那东西就站不起来了,快给我备轿取钱,我去请高手出手。”孙茂痛苦的呲牙,慢慢的起床。

“是是、、、、”那手下赶紧跑出去准备。

天晴的很,下午的天更是蓝,叶牧牵着妍秋的手踏着清风一路欣赏风光,而研秋看来有些担心,她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城里是孙茂的地盘,如果遇见就麻烦了,事实上官府是不管这些打架行为的,出了事情有钱你就可以逃过一劫,没钱的话就算没被打死,也迟早被官府整死。

快天黑了,两人来到了城里。叶牧找了个帽子戴在头上,短发会给他惹麻烦,天知道在路上会不会“邂逅”孙茂那帮人渣。他要尽快出城以免夜长梦多“锦官城?”叶牧念着城墙上三个古字,忽然想到地球上曾经有这么个地方,城门没有设防,小的地方是不用设防的,叶牧释然,因为孙茂那样的大盗都可以在城里买田置地,改头换面,那设防有个屁用,假如设防也只能平白的欺负那些小老百姓罢了,无论是不是统治阶级,好像都有欺负老百姓这个爱好。

因为是快到晚上,城里的中央大街人也淡了起来,叶牧也是穿越第一次来到也算县级的城里,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就是道路上可以有人随意的穿行,你可以骑着马随意穿行,逆行超马,违章停马这些都不算什么事,喝醉酒坐在马上,酒驾,潇洒的看着两边风景都可以。叶牧惊异于这里的交通,随意和霸道是那些私家马主的性格,撞着人擦着人都不用负责,也没人敢拦在马前讨要赔偿,似乎是人马贵贵百姓贱,如果敢在地球上那么横的话(这里不指那些名车车主和公家车辆),早就被罚款和蹲监狱了。

“我们去吃东西吧!”妍秋笑道。

“额、、、”叶牧本能的掏掏腰包,兜比脸还干净,第一次在外面跟女孩吃饭,一分钱不带太尴尬,好在女孩根本不介意这些,看到夜幕脸上的窘迫,调笑道:“怎么了?”

“我、、、我没钱、、、”叶牧脸有点红了。

“呵呵,知道你没钱,傻瓜、、、、我有啊,呵呵快走吧、、、、、”

叶牧没心情在乎妍秋因为笑而引来的旁边阵阵惊讶声和赞美声,漂亮的人就是拿出来看的,尽管叶牧不习惯自己带着女孩时旁边有对着妍秋咽口水的。叶牧记得自己以前和寝室的哥们上街时也是对着男人旁边的美女流口水的。没想到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

自嘲一下,叶牧领着吞天和妍秋一起进了一家小客栈,在尴尬的吃了饭之后,妍秋主动要求上街转一转,全然把现在还是危险的处境忘了。

没办法,叶牧在没钱的尴尬中陪着妍秋逛街,他多么送妍秋一些什么好玩的东西,只是囊中比出阁的大姑娘还羞涩,正想着,街上突然闹起来了,而且还围了很多人,明显里面正在吵架。叶牧挤了进去,只见四五个人站在一块,对对面两个瘦子说道。

“什么?我在这赌钱还要交你份子钱,我们哥几个好不容易赢了这么多钱,你竟然专门跑过来收钱,你以为你们鑫鑫赌坊还是孙茂威风的时候那样强横吗?我告诉你,现在你们掌柜孙茂现在已经不行了,他被那个少侠打了以后连们也不敢出,我看是废了!哈哈”

“你、、、你、、、、”另外两个人气的吹胡子。

“你什么你?现在官府说的算,我大哥红胡子的大舅子的外甥女的舅父是城主,你想收钱,去问城主要吧!”叶牧心道,这他妈也算关系!

“你们、、、别太过分!““对不住,我没时间在这给你吵嘴丢人,回见了,哈哈,走。”领头的头也不回地带着其中几个人扬长而去。

“他妈的!都看什么看!散了散了、、、“两个人要钱不成,反被奚落,心情自然不好。叶牧也不计较,黑吃黑,那城主也不是什么好人。

似有所思的站了一会,叶牧转身道:“你在这等一会,就在这啊别动!“说完他把身上的包递给妍秋。

“我先去前面一趟买回来给你买东西。”

叶牧意*的看着那几个人走的方向。记住现在的地方跟了上去。

“喂,你干什么去!”

没有回答,叶牧微笑着跟着那几个人,只见那几个小混混,鬼鬼祟祟的看着周围转身进了一个巷口。

“干什么?别抢,我们先把这些分了,剩下的拿去孝敬大哥,以后还指望他罩着呢?”刚进巷口,几个人就开始抢银子了。

“哥,这一把赚大发了,没人发现你出千,哈哈”

叶牧悄悄地跟了过去,看着那些银子,他搓了搓手,第一次干坏事,他有点紧张,当然抢不义之人的不义之财他义不容辞。

“哥几个在这发财呢?真是不巧,你们出千的事被兄弟我听见了。”

正在分这钱,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想起,为首的头看过来,不悦。

“你谁啊?混哪儿的?别不识相,我们可是官府的人!”

“官府?额,官府果然不是正儿八经的集聚地啊!道上说见一面分一半,你们是不是、、、啊?”叶牧脸皮厚着吧右手伸向前,拇指和食指搓动*笑着。

“他妈的,哪来的野小子,爷几个分钱不安宁,赶紧滚,爷几个今天高兴,饶你一命赶紧滚!”

“额、、、、没职业道德!”叶牧不再废话,虚空写着咒符,一个发着金光的“锁”字浮于眼前。

“不义之财,人尽可取,我实在缺钱,就算你们帮我个忙了。锁魂”

几个人不理叶牧,依然乐呵着分钱,不料他们再次伸出手的时候,却怎么也拿不着那钱了,一个个被封住了手脚。

叶牧抓紧时间,把那几个人的手里,包里,钱袋里的钱快速的装进一个包裹里,甸了甸,还真够沉的。叶牧朝外探了探头,恰巧天快黑了,本来就不是闹市,所以很少能有人注意他。

叶牧来到街上,见人就散银子,特别是路上摆摊的,肯定经常受城管的欺压,叶牧一路做着好事,比那些扶老太太过马路,捡到两毛钱上交给警察叔叔实在多了,雷锋叔叔都恨不能及!!!不过难免会被人注意,叶牧很注意的看着周围,小心的看着后边有没有跟踪打坏主意的。

妍秋在街上转着弯,这样一个淳朴重点是漂亮的女孩在街上遛狗一个人是很危险的。远远地看着叶牧的身影,妍秋看见叶牧肩膀上多了一个包袱“你去哪了?去了那么一大会才来啊。”妍秋嗔道。

“我去拿了点东西啊。“叶牧刮了一下妍秋的琼鼻,立刻惹来周围人的嫉妒声和口水声。

干笑了一下,叶牧领着妍秋往城里走去,他们今晚打算在城的最边缘找个地方,明早好走,本来妍秋要求连夜赶路的,但叶牧又怎么会让女孩跟着他半夜受苦呢。他们住进了城边的一家小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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