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第三节:倒霉蛋二号(下)

作者 : 明寐

()车夫描绘出的战斗让酒馆里的人听得如痴如醉,也让打酱油路过的汤森心惊胆颤,因为这种资讯远远超出他的认知和常识。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不一样,可这也太不一样了!

他甚至忍不住想把这家伙绑架出去严刑拷打,但醉醺醺的车夫显然没有更多资料了。

事实上,在跟宗教人士的谈话中汤森曾经试探过,然而教士嘴里的异能师工会和晨曦议会很乏味,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词,似乎这两个组织极度腐朽而且跟教会的关系不太和睦——令汤森意外的是,对方在谈话中着力宣传了光辉教会内部的暴力机构。

这就是十二使徒。

在教士的嘴里,使徒极为崇高,也是一种从神话和传说延续到如今和现实的存在——很早之前,面对蛮荒大地上的无数异端,光辉教会首任主教决定发起创教圣战,得到忠贞教徒的支持,教徒的鲜血在大地上流淌,而灵魂却从未彷徨,于是,被感动的真神每天派下一个使徒,到第十三天,十二使徒终于聚集成团,发动了对异端的决战!

于是一战定乾坤,从此宇内升平天下大同。

汤森终于知道,十二使徒并不是单纯的十二个人,或者仅是十二个非常强大的打手而已,他们领导着十二个独立的教会骑士团!各个骑士团规模不等,作风有异,从数百人到数万人,共同构成了光辉教会对全世界异端的最高威慑力量。

作为骑士团的直接领导者,十二个使徒都是个人战力极为出众的狠角色,在教士的心目中,他们毫无疑问全是站在这个世界顶端的巅峰人物——从史前的创教圣战开始,历数教会每一次与异端、异族的争斗,十二使徒都是急先锋和中流砥柱!

“奇怪了,你说异端那么多那么厉害,”汤森问:“使徒又用什么打败他们?”

“靠自己的虔诚和教徒的祈愿,”宗教人士骄傲的瞥了他一眼:“别做梦了,恶魔不懂。”

对方的轻蔑与骄傲,让汤森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但是他忍了。

汤森也没有就使徒的话题进一步试探,在目前情况下,他只需要知道使徒很厉害就行了,不需要知道他们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因为在其他资讯中,有越来越多的专用名词出现,很多东西已经超出汤森目前的分析能力,他必须掌握更广泛的基础知识才能理解。

这并不是说他已经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而是因为这个世道好像不安稳——不说光辉教会、异能师公会、光线人和火柴头,就说邻近的叛乱,你大爷的叛乱,这可是传说中的名词!要知道,就算是贵为衙内,就算是最最厉害的衙内,在叛乱面前也是一叶浮萍!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衙内就怕站错队啊。不行,为了活下去,为了至少不抱错大腿,汤森还要深入学习才行!

所以在第十六天的中午,汤森让宗教人士享受了一顿符合教义的美餐。然而这并不是奖励,而是出自人道考虑,因为汤森即将对他进行改造——黑虎掏心、双风贯耳有可能教出好学生,但肯定找不到好老师。

而在通常情况下,好老师都是马力全开那种。所以汤森决定把他争取过来,其实争取只是个内部说法,如果站在与汤森对立面,就应该说“腐化”或“收买”,方法千变万化,反正都是想办法让对方为我所用。

以上理由无疑是真实的,但另外一个重要理由却属于很难启齿那种,因为汤森已经厌烦了,没有老爷子的武装带威慑,他能保持半月的耐心就已经是个奇迹——他不是什么称职的帝国情报官,他是衙内!是个做了不知道多少年噩梦刚刚复苏的衙内!

就算迫不得已要学,那也要按照他的方式来,用一种更好玩的方式。为此他不惜改变倒霉蛋二号的人生和信念。在具备了语言和文字基础之后,汤森已经有条件去实施这种计划。

沉吟片刻,胸有成竹的汤森脸上终于出现了邪恶的表情。在对方狼吞虎咽的时候,汤森摊开光辉教会典籍,开始抄写着被他称为“锦囊”的东西。最后,把抄写好的信笺封好,汤森向倒霉蛋二号问出一句话。

“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响起的时候,宗教人士奥斯顿·克里斯多正努力咀嚼着一块果酱面包。

这种久违的美食不但可以把奥斯顿·克里斯多从饥饿中解救出来,还能够减缓他内心的恐惧。所以他吃得很投入,倾注了全部感情。

当时,有几只大苍蝇绕着餐桌乱飞,附近的瀑布正“稀里哗啦”的欢畅奔流,所以他没有做出正确合适的反应。

然后,顺理成章的,他就被一脚踹飞了。

背部的疼痛把奥斯顿拉回严酷现实,他明白自己又惹到恶魔——不错,这个拥有一头罕见黑色短发和夜色石瞳孔的生物肯定是个恶魔!

半个月之前,他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实习教士,像他这种已经边缘化,提起来太轻、放下去又嫌重的年轻教士,公国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半个月之前,奥斯顿的全部怨念不过是自己没有别人那样的好运气,一直没有受到教会高层关注。要知道,他是当年唯一能倒背神圣光辉十三章的学徒,比狂信者也不差了!但为什么就没有高层肯为自己点一盏虔诚灯呢?无人垂青,自己还要在偏远之地颓废多久?

虽然他没有名气也没有权威,辖区贫瘠又地广人稀,但总算生活平静衣食无忧。只要他熬够了年头,说不定还可以往上升两级。

但这一切抱怨和希望,都随着恶魔的出现而终结。

如今他终于明白,偏远之地的生活虽然压抑乏味,但也要看跟什么比。在恶魔绑架了自己之后,以前的平淡无奇都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幸福。因为绑架他的恶魔是一个心理变态、行为诡异的杀手!更是一个蔑视教会、侮辱信仰的异端!

“真神在上,开开眼吧!”奥斯顿抬起双眼,瞳孔中喷出熊熊烈火。像这种污秽不堪的生物,就应该被使徒的圣火烧成灰烬,然后被深埋在地狱最黑沉的地方!

怒火根本没有杀伤力,恶魔慢条斯理的走来,用脚尖把掉在奥斯顿面前的面包踩进泥里。

“那是果酱的!”奥斯顿咬牙切齿的咒骂:“恶魔!你难道没有一点羞耻之心吗!?”

按照奥斯顿之前的经验,恶魔是不会回答自己的,他非常沉默,最喜欢用暴力表达意愿,自己根本记不得被殴打过多少回——但好的一面是,自己越来越不怕痛了。

“羞耻心?我当然有。”神奇的是,这回恶魔居然说话了,他流露出极具欺骗性的微笑,用标准的教士口吻说:“所以我做坏事从不让人知道。”

“我知道!至少你现在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奥斯顿是第一回当肉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话是犯忌讳的,简直是在自掘坟墓。

恶魔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他昂天打了个哈哈,跟着一脚踩在奥斯顿脸上。后者好一阵才从呜咽中回味过来,发现自己的鼻血在哗哗的淌。

“这是对你懈怠的惩罚。”恶魔悠闲的坐在他面前,重复了一遍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哪怕是在情况最紧急的时候,恶魔都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名字,这……不妙,很不妙!

“奥斯顿!我是奥斯顿·克里斯多!”在恶魔抬起脚的同时,实习教士悲愤的宣告:“我是教会忠诚的卫士、我已立志终生信仰……”

“我问了你别的吗?”恶魔又是一脚踩在他脸上:“老实点,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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