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章失之交臂
“啪”
一声惊堂木重重的拍在案台之上,太安城主里格抖着威风,大喝一声:“堂下叼民,你们可知罪吗”
里格两个鼻孔,‘滋滋’直冒粗气,这些该死的草民,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早上跑来告状,官佬爷哪有闲空理他们,晚昨黄世仁请的红玉楼,喝酒到天亮,席间又放了好几炮,你以为不需要休息的吗。告什么屁状,真是吃饱了没事干。
刚让下面的人给打发了,他们到好,转眼就去抢汇丰米行。那米行官老爷可是有干股的,抢米行不等于抢老爷吗。太岁头上动土,你们这是找死。老爷我今天不杀几个见见血,你们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胡忧把目光从里格的向上,转到老者的身上。通过之前的聊天,胡忧已经知道,这老者名叫常宽,今年已经七十五岁了。
别看他已经七十五了,又比常人少了条手臂,可是他的身体,依然非常的硬朗。再活十年,那真是跟玩一样,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常宽是行伍出身,最辉煌的时候,在里杰卡尔德的直属团里当偏将,那可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官了。曼陀罗帝国成立之后,他因为失去了一条手臂,几年的争战,内心也留下了深深的伤痛,所以拒绝了封官,主动的退了役,回乡过起了平常人的生活。
平静的生活过了几十年,但是常宽骨了里的那腔血性,却没有凉掉。这一次的集资买粮,大部份的钱,就是他出的。他的生活过得去,可以买得起最高价最好的没有半颗沙子的米,但是他看不惯里格的作为,所以他以七十五高龄的身躯,站了出了。
里格拍桌子,常宽不但不怕,反而踏前一步,反问道:“城主大人,请问何为刁民?”
里格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插他的话,而且还是一个独臂的老头。顿时一张大饼脸气得通红,又是一拍惊堂木喝道:“刁民指的就是你们这些人。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然敢公然哄抢他人的财务,你们难道就不怕王法吗?”
常宽冷笑一声,道:“这太安城,如今还有王法吗?里格,既然你说王法,那我今天就借你的王法一用”
常宽说着,一拉衣服,单手扯出一叠用白宣纸写的状子,抖手打开道:“我今天就要在这当堂之上,告这太安城从你往下的各级官员,包括你在内,你敢接吗?”
胡忧就在常宽的两步之外,常宽的勇气,让他佩服,不过常宽的行为,他并不认同。自古官官相护,民告官是乃天大的笑话。他居然当堂告城主里格,那能有用吗?
不过转念一想,胡忧也就明白了常宽的思意。他这是在发泄他的不满。因为他几十前之后,才猛的发现,原来自己被里杰卡尔德给骗了。里杰卡尔德跟本就没有像他打江山时说的那样,给大家一个食有粮,穿有衣的生活。多少战友的鲜血,换回来的,居然是米里挟沙,状告无门,他这是伤心的啊
一个少了条手的糟老头,里格会怕吗?他当然不怕。
非但不怕,他还觉得挺有意思。他突然很有兴趣,想要看看,这老头打算告他点什么
里格怒极反笑道:“常宽是吧,好,我今天就听听,你给我罗列了什么罪状”
常宽嘴边的胡子抽*动了几下,一咬牙道:“那你就听好了,我今天说的话,不但针对你,也针对整个曼陀罗帝国
,粮价太高,百姓的生活无以为计。以我燕州为例,每亩水田,产米八百余斤,丰年至多不过千斤。其中一半,要做为租子,上交与地主,剩下的最多不过五百斤。其中又有二百斤为税赋。还有各种的临时摊派,战争捐资,又去一百。种地之人,实到手的,不过二百余斤粮。
这还是丰年,要是灾年,百姓种地,非但没有收成,还得同样的交租交税。交不上的,你们官府就要牵牛抢马,甚至是强抢妻女,以充税金,这事你认是不认”
里格非但没有半点为耻,还一脸得色的说道:“我认,我不但认,我还可以在这里告诉你。我府中至少有七个丫头,是这么抢回来的,你能拿我怎么样?”
常宽胸口猛的起伏好几下,最后强压怒气,平静的说道:“你认就好。之前那说的是种地之人。现在咱们说说买粮之人。自古迄今,哪怕是紫荆花王朝时期,粮价也不过是每百斤粮五十个铜板。如今每十斤粮,就得五十个铜板,而且还是隔年阵米,掺石掺沙
此外如房基坟地,均须另纳税课。每年的价钱,都倍数去年。如交不起,拆房挖坟。又有种种藉口鱼肉百姓,巧诛横索,悍然不顾百姓之死活。还有最近出台的本家不能完税者,则锁拿同族之殷实之人,责其代教。更甚者锁其亲戚,押其邻里,交不出就往死里打,这些,你认是不认”
里格无所谓的喝了口茶水,悠闲的说道:“认,我全认。”
里格说着,突然一个变脸,把手中的青花杯砸在地上,指着常宽怒骂道:“我就算认,你又能拿我怎么样。整个曼陀罗,都是这样做的,这就是王法,你懂吗?
本官不过是依王法行事,你又能耐我何?”
里格说着,伸了伸懒腰,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本官还得去听小曲,就不陪你们玩了。来人,把这些刁民都给我压入大牢,择日处斩。”
常宽指着里格的鼻子骂道:“里格,你这是草菅人命你知道我是谁吗?”
里格嘿嘿笑道:“常宽,我知道你是谁。不过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别跟我摆过去,本老爷不吃这一套。”
里格说着,环视堂下一百多人,假惺惺的叹了口气道:“你今年都七十多了吧,活了那么大的岁数,死了也就死了,可惜了这些年轻人呀,年纪轻轻的,就要陪你一块死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插话道:“不可惜,因为我们都不会死”
说话的是胡忧,他边说着,边踏前一步,站在了常宽的身边。
里格冷笑一声,道:“这年头,不怕死的人真多。”
胡忧逼视着里格道:“你说得不错,像你这种不怕死的人,真是太多了。”
里格突然感到危险,脸色大变的对堂下的士兵喝道:“来人,把此人给我拿下,就地阵法。”
胡忧哈哈一笑道:“晚了”
话间刚落,就见胡忧双手一分,带在手上的枷锁镣铐纷纷落下。身子一闪,化作一道虚影,直扑里格,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把他的脑袋,按在了桌上。
胡忧手一晃,一把马刀,顶在里格的脖子上,冷冷的说道:“让你的人,全都住手”
别看里格刚才挺狂的,这一会,脸都绿了。慌乱的叫道:“住手,全都住手,谁都不许上来。
好汉,好汉,我什么都听你的,你有任何的要求,只管说好了。要米是吧,我马上让人给装一车,不,十车”
这突然而来的惊变,让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呆住了。一个个愣愣的看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年轻人,不是让铁链给锁着的吗,他怎么就给弄开了,还那么轻易的,就抓了城主里格。
胡忧一巴掌拍在脑袋的脑袋上,把他打得在台面上重重的撞了一下:“给老子闭嘴。再多话,老子先阉了你”
这说别的还行,要被阉,那哪受得了呀。里格脖子一缩,就不敢出声了。
胡忧拍拍里格的脸道:“这就对了嘛,做人要乖一点。刚才我说什么来着,我说我们都不用死,你同意吗?”
里格连连点头:“同意,同意。”
胡忧微笑道:“那还不放人?”
胡忧做出来的是微笑,可是在里格看来,那是多么的恐怖。他也练过几天的拳脚,不过他那些玩艺哪够看。这会让胡忧的马刀顶着,连动都不敢动。
“是是,放人,放人。来人呀,把这些个刁老百姓都给我放了。”
放几个人算个屁,只要过了这一关,转头别说百多号人,就算是千多号人,也能抓回来。今天真是大意了,早知道有这么一个主,审都不审,直接全砍了多好。
头头都被抓了,下面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放人吧。差兵拿着钥匙,把百多号抢米的民众,都给放了。
民众得了自由,有些被吓得不轻的,急急的跑了。胆子肥的,并没有走,只是退开了一些,与官兵拉开距离,依然在看着势态的发展。
常宽跟本就没有动,他一脸若有所思的看着胡忧,眼中尽是迷茫。
里格一脸谄媚讨好的对胡忧说道:“好汉,你看,我都已经按你说的办了,你是不是可以放开我了。刀枪无眼,这伤了谁都不适合,对吧。”
胡忧想了想,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杀你也脏了我的手。”
里格心说有戏,连连点头道:“那是,那是。”
小子,只要老子重获自由,看我怎么收拾这你。本官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也不得
胡忧能不了解里格那点心思?这种狗官,都是翻脸不认人的家伙,你一放他自由,他转头就让人砍你。再说了,胡忧既然出手,就没打算那么轻易的放了里格。杀,他是不会杀的,这狗官,他留着还有用。
里格以为胡忧会放了他,哪知道胡忧一摆手,对已经解开手烤的黄周民叫道:“你过来看着这个家伙,他要敢不老实,就给我卸点零碎下来。”
黄周民二话不说的接过胡忧递来的马刀,一把按着黄周民,先切了他一只耳朵,这才回道:“是,少爷”
里格哇的一声,都哭出来了。边哭还边叫:“我可没有不老实呀,你干什么切我的耳朵。”
不死鸟军团的人,没有几个是好鸟。黄周民嘿嘿笑道:“我只是试试刀而已,你也别太在意了。”
试刀?试刀就切人家的耳朵玩?
里格心里那个冤呀,这还有没有能讲理的地方了。
胡忧知道,黄周民是借机出气。他是草民出生,之前常宽点出的那些事,大多都在他的身上发生过。
胡忧笑骂道:“我的刀都不好使吗?我不是吹,这刀砍脖子,那是一刀一个,要不你再试试?”
里格一听这话,尿都差点没飞出来,惊恐道:“别试,不用试了。我敢保证,这位少爷说的话,绝对是真的。”
这可真不能试呀,切个耳朵还能活,切脑袋那可就活不了了。
胡忧把里格交给黄周民,来到常宽的身边,道:“常好先生刚才说得真好,小子想请老先生吃顿饭,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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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就是不死鸟军团的少帅胡忧,难怪,难怪,老夫早就应该想到的。不错,不错,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酒店的包间里,常宽微微激动的看着胡忧。胡忧的名字,他早就听起过。没想到,他居然那么的年轻。
胡忧淡淡一笑,亲手给常宽倒了杯酒道:“常老先生过讲了,小子其实也很一般。还有很多东西,要向你老学习。”
常宽一口喝掉手中的酒,道:“我老了,以后的世界,是你们的了。实不相瞒,我去过你的洞汪城。”
常宽之前在堂上说的那些话,让胡忧挺佩服的。胡忧能看得出来,这老人家对民生问题,很有自己的见解。这也是他请常宽喝酒的原因。听常宽说出过洞汪城,胡忧也想听听,他是怎么说的,于是接话问道:“哦,那常老先生觉得怎么样?”
常宽摆摆手道:“少帅如果看得起老夫,叫声老哥哥行了。先生先生的,我听着便扭。这洞汪城嘛,不错,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从一个几万人的小城,扩大成几十万人的规模。还在万里黄沙地种出了草,养马放牧。看得出少帅花了不少的心思。”
常宽说着,话风一转道:“只不过,因为发展过快,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特别快速的扩张,使得城民良莠不齐,治安的问题很严重。还有,经济体太过单一,只有马匹一样,是不足以支撑整个洞汪城发展的。”
胡忧点头道:“常老哥说得不错,单单是马业一样,是有些地单调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胡忧发现,常宽的见解,很多都说到了点子上,甚至有许多理念,都是很先进的。
胡忧以前不过是一个江湖混混,他虽然经历了二十年的现代文明,脑子里也有相当的知识储备。但是有很多事,他是知道却又不知道怎么说出来。比如他一直都知道,要得天下,就必须要得到民心,但是具体应该怎么得民心,他又不是很清楚。所以他用的方法都很原始。
对军中,他就只知道与士兵同吃同住同冲锋,以前手下几千人,他这样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的部队越来越多,三十几万人又分驻不同的地方,再用这种方法,效率太低了。
还有对外的民心问题,他总不能每拿到一个城,都暗中给百姓投毒,再以正义的化身出现吧。这样的事,在非常时期,做一两次还行。走夜路多终遇鬼,老用一招,那哪成呀。
胡忧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虽然有吴学问的加入,民生一块,多少得到些改善。但是吴学问毕竟还是太年轻,就算是再有天赋,也还缺少经验。所以胡忧很想把常宽给弄回浪天去。也不需要这老人怎么着,只要他能时不时的给句话,就能让整个军团,走不少的湾路。
胡忧感叹道:“听常老哥一席话,真是让小子收获不小。不知道老哥什么时候有空,能跟小子到浪天玩玩?”
常宽怎么能听不出胡忧话里的意思呢。他其实也挺看好胡忧的,但是他当时被里杰卡尔德给骗了一次,所以更小心了。再说以他的岁数,早就看淡了很多东西,没有了太多的名利之心。
常宽摇摇头道:“浪天一向是我向往的地方,不过近期之内,我暂时不会去。以后吧,在我死之前,我应该会去一次的。”
胡忧心中暗暗可惜的问道:“那不知老哥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常宽回道:“我打算去找一个老朋友,其它的事,再说了。人到了我这个年纪,是不需要考虑太多以后的。”
胡忧点点头,他明白常宽的心情。如果是换了一个三,四十岁的人,他有无数的办法,把常宽给弄到浪天去。可是常宽已经七十五了,什么酒色财气,名利权势,对他来说,都已经是浮云。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没有任何的东西,能吸引他们。
可惜,胡忧此时没有多问一句,常宽要去见的人是谁。不然他就能见到他一直派人寻找的太史公了。那同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老人,一本故事书,就已经让胡忧受益匪浅。更何况他本人呢,那是一本活史书呀。
老天总喜欢不时的开些小玩笑,不死鸟军团中的两员老将。就这么轻易的失之交臂。一别又是好几个年头,直到呵呵,那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