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竹看中的那个丝铺,在简竹借到钱之后,就挂上了拍卖行。
普通买卖,你情我愿,说多少钱就多少钱交割。但拍卖,是参与者叫价,价高者得。
这样一来,卖主就冒风险,卖得好,比一对一买卖,能得到更高价钱,卖得不好,也就底价成交,说不定底价都没人出,沦于流拍的。
根据丝铺的说法,他们就是欠债太多、为了盘活资本,才不得不出手这个铺子。简竹拖拖拉拉付不出钱,债主又催,他们不得不走上拍卖的程序。
但根据丝铺伙计私底下给大管家来方透露的说法,拍卖也没人愿意出高价,结末底价成交,还比一对一买卖划算。伙计拿了简来方的好处费,才撺掇东家走这条路。山乌槛赚到了!简来方欠身道谢。
谁知,一到拍卖会上,有人跟山乌槛简家干上了,不断叫出新价,压过山乌槛。
山乌槛一下子成骑虎之势。
买吧?比预期中贵得多了。不买?且再川借款给山乌槛时,说好等买下丝铺再还款。如果不买下丝铺,一直不能还款,这不是好事,驴打滚的利息,按月往上翻!更糟糕的是,且再川的陈雍当时笑嘻嘻补了一句:“我是信得过简老板,但在商言商,万一简老板一直不去投资,赖着我的钱不还怎么办?不如添这一句,如果年底还不买丝铺,钱还给我,利息翻倍。这是惩罚性条款,给我增加一点安全感。反正那丝铺回头就能买下来了,这条附加款放着也就是保底,其实用不上,对不对?”
千里伏迹,杀机就在这里!
简竹买丝铺吧?价位实在高昂,而且张姓大佬会在丝铺货物、机器上做手脚,让简竹大价钱买进个烂摊子。不买丝铺吧?驴打滚的利息放到年底,惩罚性翻番,顿时能把他挤破产!
负责在拍卖现场竞牌的是简来方。据现场的人目击,山乌槛大管家来方,难得出现了慌乱,这秋风已冷冽的天气,频频拿手巾擦汗。
简竹的轿子停在外头。简来方不得不离场,向少东家请教。
简竹轿子里,很是静了一会儿,才给他指示。
简来方回到现场,继续叫价。
看来简竹觉得,高一点的价钱,买下丝铺,扩大经营规模,仍然比年底惩罚性还钱划算。他没发觉张姓大佬会给他一个烂摊子丝铺!
那跟他抬杠叫价的,当然就是张姓大佬指示的。张性大佬估计了简竹能接受的最高价位,叫底下人一直往那个底线抬。
底下人正抬着,离底线还有好几步呢,简来方不应声了。
抬上去的风筝,没人接应,摇摇晃晃停在天空,摇摆不定。
主持人也呆了,提示:一百八十两银价,要竞价的赶快啊!
没人竞价。这价钱已经高了,脑筋不太蠢的当地商人,都看出来怎么回事,哪肯趟混水?都在旁边瞅热闹。
简来方欠身离席。一副斗败了的公鸡模样。
他别败呀!他手里有一百八十两的呀!陈雍借他两百两哪!他怎么能现在就走了?
张姓大佬的手下人,额头真正冒汗。真想拖着他的手,把他拉回来,说一声:“我不再往上叫了,你就这么接手吧!就按先前一回合的价也行!”
可惜拍卖场上,已经叫出的价,没有再往下掉的道理。简来方都走了。拍卖场上也没有一直晾着等人回来的道理。
主持人终于落锤定音。这一盘买卖,算交割了。主持人依例道喜。
竞拍成功者,脸比失败的还难看。
没有把简竹套进这儿来。丝铺的手脚,白忙活了。做手脚也是要成本的。张性大佬在这里先亏了一注。
“难道他就宁愿年底付双倍?”张姓大佬咬牙,“我等着看!”
简竹慢条斯理。简来方也不再到外头踏看其他纺织产业了。山乌槛好像没有背上高利贷似的,仍然安安稳稳运行下去,没有亏损,也没有大进益。日历一页一页,撕近年关。
守墓人又把黄狼岗整治了一遍——事实上,这地方已经够整齐了。自从几年前守墓人上任之后,早已彻底改变了这块地方的乱葬局面。
每具尸体进来,都要他指引方向的,他会把坟场划成六个区域,先叫人葬在一个区里,半年或一年后换个区。尸体腐烂、肥土,需要一段时间。他估模着肥得差不多了,才会在那个区里种菜,每过半年或一年,再向下一格挺进。像下棋般,很有计划。
某些偷着葬埋尸体的人,不懂他的规矩,翻墙进来,随便找个空地也就埋了,守墓人听见他们动静,出于客气、或者害羞,并不出去阻止,等他们埋完走了,才过去把埋错的尸体起出来,葬到“正确的一格”去。他的施肥计划不容差错,不然会妨碍整季的蔬菜种植。
那些被秘密埋葬的尸体,大部分都很幼小,或者说根本是刚刚出生的婴儿。它们往往是私通的产物,到这世上唯一背负的期望,就是尽可能快速、安静的死亡和消失,免得给它们的父母带来更多麻烦。守墓人搬运这些小尸体时,神情比往常都肃穆,动作特别轻柔、几乎轻柔得像一位母亲。重新安葬完后,他还会呆呆站上一会儿,像在向土下的小身体哀悼和忏悔。这时候,他心里在想什么呢?谁也不知道。
宝刀开始隔三差五造访他之后,守墓人把坟场地面又绣花般更细致地整理了一番:露出来的人骨、残骸什么的,全都深埋下去,务必不让宝刀看见。宝刀在他菜园里跑来跑去帮忙时,从来就没有绊到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就算真的绊到,只要那骨头够干净,以宝刀的性格,也会泰然处之的吧?守墓人因为见过太多修罗场,所以对这小小的坟场无畏;而宝刀即使在梦里也没见过任何修罗场,所以完全想像不出这小小的坟场有什么可怕。这一老一小,殊途同归,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愉快的秋天。守墓人猎叉精熟、宝刀弹弓无敌;守墓人烹饪手法更全面、宝刀在食物品种上花头经更透。两人联手,吃遍坟场内外大小生物,其乐何极。
当某天,踮起脚从围墙的藤蔓上摘下丝瓜时,宝刀不知道,这株丝瓜藤的根延伸出去,在泥土深处触碰到一具快化为尘埃的尸体。这尸体生前姓林,在白龙寨砍柴烧水,初秋的某一天,他到城里采买东西,回来后发现寨子空了,他不明所以,又见官兵擒了大小姐。这位大小姐天真不谙世事,他是知道的,很怕她吃亏,于是拼着一死,告诉官兵们:她不是寨中匪女。只盼官府能将她当作普通民女办理、留她一条性命,他死也瞑目。
风吹过,叶子簌簌摇。宝刀挎着丝瓜跑开时,仍然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她跟他们所有人,在某一天,会幸福的团聚。
兼思没有她这么天真乐观。在夜游问题上,他一直一直警告她:他们是徒犯,本来该戴枷锁的,现在没有戴,是简竹的仁慈。如果她溜在外头被人发现,那别说他们,连简竹都吃不了兜着走!
宝刀虚心答应、诚心不改。坟场对她的**实在太大。再说,哎呀,她每次带回来的食物,兼思不也抵抗不住、照吃不误吗?饮食男女,饮食还在男女之前,威力岂容小觑。
不知是宝刀的三脚猫功夫确实不错呢、还是她运气太好,在整个秋季里,她‘跟守墓人的约会,没有一次被撞破——啊,只除了一次遇险。
那时天已转凉,暮色变得晦涩,带着浓浓的秋意。监狱里又死了两个人,无人收尸,依老样子押到黄狼岗来埋了。押尸的照例是牢子达哥。这家伙年过而立,性子却一点儿也不沉稳,个子颇矮,长得像头山羊,每当兴奋时,鼻孔张得特别大,黑洞洞的咻来咻去。他是唯一一个肯和守墓人呷一杯酒的。
达哥也知道守墓人的蔬菜都是从什么土壤里面长出来、也知道那些野狗可能是偷吃了死肉才长得这么肥。平常,他是不肯主动过来乞食的。不过每次把死尸运过来时,他看看绿盈盈可爱的菜园子、或者还闻到酒香肉香,就走不动路了,说几句狠话给自己壮胆:“人死如灯灭,跟死猪死狗有什么区别。怕毛的!”非叨唠一顿不可。
以前,守墓人是肯留他吃一顿的。今儿个,守墓人杵在门口,怪不乐意。
他从前没有更好的饭友,往粗了说,像个没姘头的老**般,达哥来惠顾他的土屋、也就惠顾了,没啥大不了。而今有个小精灵肯来伴他,他像是又活过来般。眼看天色已黑,他生怕达哥碍了小精灵的脚步,怎肯让出门来?
他身后的土屋里,罐子咕嘟咕嘟散发出香气,其味清腴,比鸡肉细腻、比鱼肉沉着、比鳖肉月兑俗。达哥喉结上蹿下动,已馋得忍不住,咽着口水笑道:“你这老儿,又作什么怪?”忽往旁边一指:“什么人来!”那墙后果有些微声响,守墓人提心吊胆望过去。达哥其实哪儿在乎什么人,趁守墓人不备,把他一推,猫腰从旁边蹿进屋。
守墓人夹脚追进去,恨不能发个猎叉把他穿心钉在地上!达哥已经笑着打开松木罐盖:“让我瞧瞧这煮的是啥——”后面的话噎在嗓子眼里。
但见热腾腾、白花花,一条大蛇盘在罐底!往旁边看,还能看到水淋淋洗干净的黑花蛇皮支在窗下晾晒,等待鞣制。
“蛇头在这里……”守墓人情急生智,继续恶心他。
“哇!”达哥呕出来,面色铁青,捂嘴狂奔而去。相当一段时间里,他不敢吃守墓人任何东西了。
守墓人松口气,回头,宝刀笑吟吟扒在墙头:“伯伯,那人走了呀?”守墓人点头。宝刀爬下来,揭盖看见那粉白晶莹一筒子肉,喝声彩,拿筷子一戳,知道火候未到,着手帮忙加柴禾。守墓人切下姜丝、香菜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那一顿,宝刀吃得滚瓜肚儿圆。兼思也尝到了荷叶包里的“草龙肉”。
再后来,天气冷了。
宝刀最怕冷,出去一次,手脚冻得冰冰凉,兼思用力帮她搓都搓不回来,只好让她把脚揣在他怀里,等好容易焐热了,她也睡着了,剩下兼思一肚子怨气,难以入眠。
“我把行功口诀教你好了,你可以自己发热。”忍无可忍之下,他主动提议。天晓得这是多么珍贵的口诀心法,就浪费在取暖上,他是送她多大的造化啊……
“哦,谢谢。我知道。恐怕不行哎。”宝刀耸耸肩,弃他的心意如敝履,“你说的那个,我爹也教过我。可是练起来好闷,所以我学不好的啦!”
“你是废物吗?!”兼思气得双手发抖。一点进取心都没有,只会依附别人生存,这种生物活在人间是有什么用处啊——
“我老爹也吼过我的啦。”宝刀掏掏耳朵,“他说我如果勤奋一点,可以睥睨江湖。但是我猜每个人口味不一样啦!我虽然这么聪明,有些事还是就不要做了嘛。”
兼思无奈的吐一口气:“那至少,你不要去夜游了。”
宝刀郑重的考虑:“你有办法让我蹲在厨房灶前烤火和烤耗子吗?”
“没有!”
“那,”宝刀叹气,“爹说得对。长大之后,人世间的不如意真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