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天修真路 第二章 聘用

作者 : 莫艮

揉了揉仍在隐隐作痛的额头,刘锋心里不禁有些好笑。

梦境中的事情当然是假的,但自己使劲打在额头的那一巴掌却是实实在在的。要不是这一巴掌,自己这个梦还不知会做到什么时候呢。

看了看仍被自己抱在怀里的那个圆球,刘锋摇摇头正要到头继续睡觉,忽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霎间,所有的睡意消失的无影无踪。

“自己刚才真的是在做梦吗?那这个梦感觉怎么如此真实?而且那个人形的话语又如此清晰,尤其是最后人形消失后的那几句话,即使现在,还在自己的耳边隐隐作响”刘锋皱着眉头自言自语的说着,不由得沉思起来。

刘锋活到现在十七岁,完全可以说,从未离开落雨镇十里以内的范围之内。自从刘锋懂事以来,他就有个愿望,出去闯荡闯荡。

有这个愿望并不是说刘锋从小有多么大的理想,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的父母早亡,自己没有多少牵挂和负担。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只有出去闯荡,才能够摆月兑自己的穷困生活。

他的这个印象是从镇子里的几户做皮张生意的商人那里得来的。

镇子里的那几户商人,可以说是除了镇长之外,镇子里生活最好的几家。尤其是镇子里一个只有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开始的时候,家里也是以狩猎为生,但到了这个年轻人二十来岁的时候,不知脑子转了什么弯儿,竟然抛下最为强壮的这个年龄段不去狩猎,反而离开镇子,不知去了哪里。

这个年轻人离开镇子一年多光景,竟然衣着光鲜的回到了镇子里,然后便开始收购镇子里的各种土特产和猎人的各种猎物。

当然,收购的这种事年轻人自己都交给了自己的家里人去做,自己时不时的回来拉运一趟,或者让家里人送出去。就这样短短四五年,这个年轻人的家里模样大变,从最早的几间小破石屋,变成了现在占地四五亩,几进几出的砖瓦大宅院,这家人的光景一时风光大起,一下子超过了镇子里百分之九十八的居民,直逼镇长家。

而且,听说这个年轻人还在外面认识了什么大人物,这个大人物比镇长的官也不知大了多少,就连镇长也巴结不到。

因此,现在镇长见了年轻人也是客气非常,几乎都有些点头哈腰了。

也可以说,在整个落雨镇里,生活最好的,就是那些经常外出的人。

反而,占镇子里百分之九十的猎户们,几乎没有一家是靠狩猎能够发家的。生活最好的,也就是仅能维持个温饱,更不要说出人头地了。

有了这些直观的比较,所以,在刘锋的心里一直都坚持认为,要想发财,守在镇子里是永远没有出路的,要想发家,只有走出去这一条路。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刘锋的心里,一直有着出去闯荡的理想。

尤其是在收养自己的老猎人去世以后,自己的年龄也逐渐大了起来,这个想法便越来越强烈。

可是,每当自己有了出去闯荡这个想法的时候,便总是被自己怕被人欺负、不知该去哪里等等想法阻止了下来。

可是,就在刚才自己梦中那半个人形所说的话语一下子犹如给自己捅开了一张窗户纸一般,刘锋的心里忽然豁达起来,自己出去闯荡这个愿望一下子坚定无比,彻底的决定了下来。

当然,虽然说完全决定了下来,也不是说马上就走。毕竟现在正是一年中最寒冷的季节,自己所有的存款也不到一两银子,再加上对外界一无所知,要是现在就走的话,说不定离开镇子走不了多远,自己就被冻死在路上了。

首先,等天气暖和了再走是必须的。

这样,即使没钱住店,就是野外露宿也完全可以,还不用费银子。

再者,在镇子里的这段时间,要多和那些经常外出的人们多接触接触,从他们嘴里,可以多了解一下外面的情况。

还有,趁这段时间,自己是不是能够和那些不时出去狩猎的猎人们搭个伙,虽然自己没有什么狩猎经验,但自己毕竟已经十七岁了,力气还是有一把的,干不掉厉害的野兽,瞅模着猎获几只弱小的猎物也说不定。这样的话,也可以倒腾些许银子,出门的话,也能应个急。

毕竟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多一分银子,就少一分风险。

有了这些打算,刘锋立马坐不住了。将盖在身上的破被子往起一掀,将那个圆球往被子底下一塞,抓起破棉袄往身上一披,“腾”的一下从炕上跳在地上,穿上鞋就往外走。

刚出门,就感觉一股冷风扑面而来,不禁浑身打个哆嗦,赶忙将破棉袄穿好,在往镇子方向走这个空当,随意往镇外的远处一看,就见远远的有一群马队溜着山沟正不紧不慢的朝镇子走来。

“嗯?现在正是狩猎的淡季,一般不会有回来运送猎物的商队呀”,刘锋嘴里嘀咕一声,停下脚步,站在山顶远远的等着马队的到来。

渐渐的,马队走的进了。

刘锋终于看清楚,这个马队共有十二匹马,却只有五个骑手。

天气寒冷,五位骑手均穿着厚厚的皮衣,头上戴着大大的皮帽子,就连脸上,也用皮草捂了个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尽管如此,刘锋还是一眼就认出,走在最前面、骑着一匹通体通红的大红马的人正是先前提到的那个短短几年便发了大财的年轻人。

这样都能认出来,倒不是说刘锋眼力有多好。

其中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几乎已是刘锋眼中偶像级的人物,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年轻人青春年少便咸鱼翻身,从一个穷小子短短时间内便发达起来,那股精气神便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而恰恰也就是这股精气神也正是刘锋所追求和仰慕的,所以,在脑子里的印象便格外的深刻。因此,老远的距离,在没看清面貌的情况下,便认了出来。

刘锋一直目视着马队走过来,隔着老远便殷勤的问候道:“强子哥,你回来了?”

这个年轻人叫迟强,听到刘锋的问候,伸手将捂在脸上的皮草往下一拉,“哈哈”大笑着说道:“小锋你这小子,这才一年多不见,你小子又长高了不少,都有我高了。怎么,这么冷的天不在屋子里呆着,站在山顶吹冷风玩吗?”

“咳咳!”刘锋傻乎乎的干笑了两声,“我正想到镇里去,看见强子哥你回来了,就在这里等着”

“怎么?这么冷的天,断炊了?镇里没按时把你的粮食送来?”因为现在刘锋接了老猎人的班,担负着为镇里守望的职责,因此,平时生活所需的粮菜也是由镇里负责供应的,所以,迟强才有此一问。

“也、也不是,我只是、只是想到镇子里看看,嗯,就是看看”,迟强这么一问,猛然间刘锋也不好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毕竟刘锋现在的打算也是想和迟强一样去外面的世界闯闯。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轻易是不能当着有成就的人面前去和人家比,这样不但失礼,更会让人家感觉自己不知深浅,这样的话,反倒更会找来人家的厌恶。

“哈哈!你小子,到底是长大了,是不是看上哪家的闺女了?看你这个怂样,还不好意思说。没事的,我不问就是了。不过,你小子可要努力啊,可不要在女人面前丢了咱落雨镇男人的脸”迟强爽朗的大笑着,用戏谑的目光看着刘锋。

“唔?”刘锋没想到迟强会想到这方面去。这可和自己的打算相差不知几万里远呢。不过,自己这时又不能否认这个观点,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只好支支吾吾的说道:“强、强子哥,你说哪去了?就、就我这个样子,谁家能看上我?”

“哼哼!你小子倒是嘴硬。”迟强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用一种我不打算再追究下去的口气说道:“好吧,正好顺路,过来,上马,我带你回镇里。”

“上、上马?上哪个马?”刘锋做梦也没想到现在几乎是最受镇子里人们所崇拜的迟强,竟然会邀请自己骑他的马。顿时有些受宠若惊,不知所以,脑子也一时转不过弯来了。

“呵呵!你小子,这么多马,都空着,你小子想骑哪个就上哪个,怎么,还等我扶你上去呀?”

“可、可、可我不会骑马”有这种骑上迟强的马的机会,可以说是刘锋感觉一生中最荣祥不过的事情了。偏偏自己活了这十六七年,别说骑马,就是连马毛也模过几回,更不要说骑马了。

“噢!我忘了,你小子长这么大还没骑过马吧?算了,我先走了,你后面慢慢走吧”迟强眼里没有藐视,,但话语里明显流露出一种你小子还不行的味道,说完,马鞭在马**上轻轻一抽,大红马好像得到了指示,两只前蹄一下子扬起,正待奋马扬蹄向前疾奔,可是,迟强将缰绳一勒,却又止住了它的愿望,只好慢慢的奔行起来。

走出不远,迟强却又将马停下,回过头来对着刘锋喊道:“对了,小锋子,我这次回来准备待一阵子,等过年以后天气暖喝了再走,你要是没事的话,来我家帮几天忙,怎么样?你要做的好了,我不会亏你的”

“啊?”刘锋一听犹如突然被天上掉下个馅饼砸晕了似的,一下子有些懵懂,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结结巴巴的问道:“我、我能、我能做什么?”

要知道,在这落雨镇,即使能够在有钱人家做个下人,那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毕竟那可是有固定饷银的工作,比起那些把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猎人来讲,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小子,这么大了还没有个痛快样,不管你了,你要是想干的话,这几天就到我家来吧,哈哈哈!得儿驾。”迟强大声豪笑着,马鞭一挥,朝着镇子里奔驰而去。后面的几人也紧紧的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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