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慕成风是一个极孤僻的贵族男人,极少参加名流社会上那些所谓的应酬,他唯一的节目就是回家和女人。
最近更是对宁雅之的身体沉迷不已,没有一丝厌倦她的身体的意思。
既然有私人的聚会,是不是意味着他今晚不会碰她?
宁雅之微微松一口气,正要拒绝。
诺安已经猜到她会说什么,阴森森地提醒她:“这是先生的命令,你没有拒绝的选择。”
宁雅之当然明白没有选择是什么意思。
慕成风那恶魔,她根本一点办法都没有,那天她用剪刀要杀他,换来的就是被他狠狠地强要,不止一次,而是足足一周,接下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放过她。
以往,他可是从来不会和同一个女人连续那么久,除了宁媛媛之外,就是她。
她惊悚,难道他要对她狠狠索要一个月以上?
不行,她要逃跑,再这样被他做下去,她的身体再强壮,也会承受不住,在那方面,他就凶狠的兽一般,永不满足。
脑海闪过一抹什么。
对,聚会,聚会就是她的最好机会。
她淡淡地说:“我明白了,到时候会准时到。”
挂了电话,她低头看一眼自己受伤的脚,有些烦恼,它这个样子,怎么逃跑?恐怕慕成风也是猜到这一点,所以才让她当他的女伴,因为拖着受伤的脚,她根本不可能逃跑。
好毒的男人!
就算没有受伤,这一周来的不停索欢,她浑身比跑一个月马拉松还要疼痛,还要累,他根本就是一点一点地磨灭她的气性,让她变成一个供他玩乐的宠物。
若是别的女人,早就被慕成风的手段吓得变成一个乖乖听话的小玩物。
但是宁雅之却不是普通女人,她是那种越是逼她,她就越要爆发的女人,甚至她比任何女人都要胆大心细。
失去了贞操没有什么大不了,她才不会在意这些东西,也许是有些遗憾,第一次并没有给最心爱的男人,但是细想,只要活下来,第一次有什么了不起的,也许以后她的老公第一次也不是给了她。
慕成风亲自挑选的裙子,在出门之前刚好送到。
由于诺安已经吩咐过,所以另外的佣人侍候宁雅之梳妆打扮。
一袭gucci黑色透视晚装,轻纱柔曼,性感而不张扬,裙上点缀着不规则黑色坠饰,其灵感源自远古时期蝎子等爬行动物的脚,穿在宁雅之的身上,将她的身形衬托得恰到好处的惹火。
所有的头发被高高地挽在头上,梳成一个略微凌乱的髻,上面用着璀璨的水晶圈成了一圈,在灯光下会散发着极璀璨的光芒。
宁雅之对打扮本来就很有一手,脸蛋的两边垂着两丝卷发,唇上涂了娇女敕晶莹的唇色,白皙美好的轮廓,镜中的女人透出一丝神秘野性的诱或,眼眸却是透着一种甜美的清纯,她就是清纯和野性的混合体。
她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靡靡气息,散发着甜香,妖媚入骨,指定的地点的时候,同时来的人都惊艳,这是哪里来的千金,美得那样的极致,却从来没有出现在名流各大聚会里面。
诺安正站在门口,迎了上来,宁雅之将手挽在诺安的手上。
因为她看见所有女人都是这样挽着男伴,那是名流上该有的风度,很显然,慕成风那么高贵的身份,自然不屑来迎接她。
宁雅之走得有些辛苦,幸好她足够地高,而身上的又正好是长裙,将她修长而受伤的脚恰到好处地全部掩盖住,因此她不用穿高跟鞋也显出极好的身段。
跟在诺安的身边,她暗中打量里面的环境。
这是一个极漂亮的花园别墅,很大,所有的客人的都开进来,还有很多宽敞的地方,因为是晚上,因此,所有的灯光都大亮,打在别墅的窗上,然后折射成极璀璨的光芒,仿佛一颗熠熠生辉的夜明珠,非常的漂亮。
相比慕成风那城堡一样的别墅,很显然,这个地方是极尽的奢侈,连花园都那么富丽堂皇,宁雅之几乎可以想像得到里面有多么挥金如土的华丽。
又是一个土豪!
她忍不住惊叹。
踏进灯光辉煌的大厅,果然和想像中的一样,连天花板顶上的水晶灯,大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楼梯上的扶手,居然是用黄金镶着,而楼梯,是水晶一般的琉璃,在灯光之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宁雅之的脸皮一抽,若不是脚上传来的疼痛时刻在提醒她,她根本不敢相信,会有人挥霍得如此华丽。
正如诺安所说的一样,是私人的聚会,因此人不是很多,但是每一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穿得极其高贵,举手投足间有着上流社会上的优雅和贵气,连笑容都那么地优雅亲切。
但是宁雅之的出现,让所有的优雅微微打断了,他们不约而同晃了一下神。
好美的女人!
那身段裹在黑色的晚装里面,仿佛黑夜的小妖精一般,清纯中透着一种让人沉伦的风情。
她的脸蛋和这里所有人都不同,每个人都是世故一般的优雅,而她却是众与不同的坦荡,特别是那双眼眸,清亮得仿如天上的星星,非常地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