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苏再过一个月就满十三岁了,虽然身上还未来潮,但是胸部已经开始悄悄发育,女孩子生性敏感,看见自己的哥哥帮着买了贴身衣物,怎么都觉得怪怪的,于是脸不由自主地红了。
林源见妹妹好好地翻看着衣物,忽然怔了一下,随后脸就跟着红了,好奇地望了眼她手中的东西,发现了那两件小可爱,不由得大窘。
林源模了模鼻子,定了下心神,装作若无其事,落落大方地说道:“我不知道女孩子的衣裳要怎么买,就让成衣店的老板娘给配了两套全的。你看下有没有不适用的东西?”话虽婉转,其实要表达的意思就是,里面的抹胸不是我特意要买的,是老板娘搭配的时候放进去的,我完全不知情,不管我事啊!!希望看着还挺聪明的小妹能反应过来。
哎,自己真是作了什么虐啊!买的时候压根没考虑那么多,就跟老板娘描述了一下苏苏的个头和胖瘦,之后闲聊间随口提到了爹娘不在家,自己一个大男人不知道买些什么,让她给搭配两套齐全的。拿回来的时候,也没留意,就这么放在小妹的床上了,原想给她一个惊喜来着。
现在……惊有了,喜不知道在哪……好像有点尴尬啊……
林源解释完,借口让妹妹换衣服,云淡风轻地走了出去,一派泰然自若的风范,只是经过门槛的时候不小心被绊了一下,一个踉跄,险险地站稳身子后,潇洒地一挥衣袖,迅速消失在苏苏的视眼中。
哥哥……心虚了!苏苏得出这个结论后,不由自主地乐了,哼着小调,将热水倒入澡盆,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热水澡。
出了房门后,林源总觉得浑身不自在,好像做了什么坏事被人抓住似的。在院中背着双手,闲晃了两圈,心情总算有点回复了,这事不能怪自己,都是老板娘的错!对,就是她的错,把这么贴身的东西放进去了,也不跟自己说一下,弄得自己现在这么尴尬。
林源躺在院子里的藤椅上,享受着初冬温煦的阳光,喝着粗糙的碧螺春,等了一枝香的功夫,正觉得百无聊赖,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俏丽可爱的小姑娘。
粉红色的齐胸襦裙,头上梳着两个髽髻,两侧各留下了几缕散发,一双明眸配着清澈的眼神,显得颇为清新月兑俗。从前没有细细留意过,原来小妹小时候长这样啊,清纯可人,脸上还有点婴儿肥,肉肉的,一笑就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嗯,挺可爱的,就是瘦小了点。
看着小妹的新造型,林源满意地点了点头,不得不说成衣店老板娘的眼光真不错,衣服挑的很合适,衬得小妹清新淡雅。
“走吧,我们去前门大街上吃饭。”爹娘翘家后,林源和苏苏就再也没有在外面吃过饭,蔬菜是自己院子里种的,荤菜没买过,不是吃点家里养的鸡下的鸡蛋,就是林源进山打点野味,平时家里只买米面和油盐酱醋。
“哥!……好吧。”苏苏刚想反对,但转念一想,哥哥马上就要外出打工,这一去就是大半年,兄妹俩难得有时间再聚在一起吃饭了,犹豫了一下下,同意了,难得奢侈一把吧。
兄妹俩走到前门大街,在苏苏的坚持下,两人先去了吉祥钱庄,把那张一百两的银票兑换成了十张十两的小票额,苏苏硬是塞给了哥哥五十两,让他留着在外用。
林源实在是拗不过苏苏,最终只能收下了。其实他的那块玉佩当了一百五十两,他花了一两银子给苏苏买了两套衣服,其余的都兑换成了散银,将家里的米缸装满后,身上还剩几十两银子呢。
这一百两是他特意留给苏苏的,只是说谎的时候没注意,说漏了,弄得苏苏以为他身上没钱,所以死活要塞给他一半备用。现在他也不好随意改口,只能收下这五十两,再另做打算。
前门大街是黄溏县最热闹的地方,平时就是一个集市,里面开着很多高档的酒楼和客栈,还有一些布料店古玩店南北货店等等。林源前两天刚来过,在来福当铺当了那块玉佩,还在成衣店买了两身衣服。
照着林源的意思,兄妹俩去最大的那间酒楼好好吃一顿,也就花费半两银子的事。但苏苏死活不肯,拉着林源的胳膊,在路边的小摊上吃得不亦乐乎,从豆腐花吃到马蹄糕,花费虽然不多,却吃得肚子滚圆,就像个小孩子似的。呃……其实她还算是个孩子。
林源想到之后有一段时间不在小妹身边,也就随了她的兴,陪着她把集市吃了个遍。
傍晚回去的时候,兄妹俩又买了一条十多斤重的大青鱼和一只金华火腿送到了隔壁的高大娘家。一来感谢阿桃冒着危险在殷县令家照顾苏苏,其次林源想着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万一苏苏有什么事,高大娘也可以帮衬一把,这样自己在外也能放心点。
兄妹俩突如其来的上门送礼,把高大娘弄糊涂了,阿桃吃住都在县太爷家,平时不在家里,所以高大娘并不知情。等她知道了苏苏的事后,见兄妹俩这么客气上门来送礼,着实推却了一番,本不想收礼物,但最终拗不过他们,还是收下了。
送完礼,兄妹俩要走,高大娘见天色已晚,就硬是留了两兄妹吃晚饭。高大娘是个****,她的老伴早就去世了,两人只育有一女,就是阿桃。阿桃现在县太爷家中帮佣,家里就剩她一人,日子过得着实冷清。苏苏貌美嘴甜,林源斯文儒雅,上天很厚待这对兄妹,赋予了他们绝好的容貌以及良好的修养,很招人喜欢。
高大娘就很喜欢苏苏,但更喜欢林源,这要是自己的女婿该多好啊!所以对林源的请求想都没想,一口就应承下来。不就是照顾他妹妹嘛,小事一桩,这要是处的好了,彼此更加熟稔,以后的事就好开口了。
林源把小妹安顿好后,第二天就拎着小妹给他整理的包袱,出门打工了。
林源其实并没有走远,前两天,他在殷县令家附近租了一间房子。那是一个单间,以前那里住在一个孤寡老头,前段时间老人过世了,他没有子女,只有一个远房侄子。
老人过世后,侄子安葬了老人,继承了这间房子,因为住在隔壁县,来往不方便,就想着出售换点钱。只是这间房子并不大,且不带跨院,地理位置也不好,又刚办过白事,所以没人愿意购买。于是,老人的侄子退而求其次,就想到了出租此屋。
那天也凑巧,林源求了阿桃帮着照顾苏苏,回来的路上就一直在回忆殷县令最后的下场,他记得一年后,殷县令因为贪污受贿事发,被革职查办了。抄家那天,他的一个朋友土根正好在场,亲眼目睹县太爷家后院的那棵老杏树下,挖出来一个瓦罐,里面塞满了金条,称了一下,足足有一百两。黄金的价值是白银的五十倍,那就是五千两白银。
想到这里,林源正好经过县令家后院,回头望了一眼那老粗老粗的古杏,暗暗叹道,真是可惜,明知道树下埋着黄金,却没有办法拿到,不然挖了出来占为己有,即可以把狗官气到吐血,又算劫富济贫,可以救济下被狗官剥削的黄溏百姓。
正暗自可惜着,忽然看见离县太爷家后院的不远处,有一间房子挂牌出租,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回去就翻出了父亲留给他的玉佩,经过一晚的慎重思考后,第二天拿到当铺当了,换了一百五十两银子。然后找到屋主,一次性付了一年的租金,把这间房子租了下来。随后又偷偷买了一些工具,譬如铲子沙袋等等。
等了两天,等到在县太爷家门口接到小妹,回家后给她安排好了一切,自己就离开了家,准备开工。
此时,林源就在这间屋内,它的地理位置距离殷县令家后院的那颗古杏树不远,直径距离也就十来米。殷县令家的大门前是一条很繁荣的街道,但是他家的房子很大很进深,延伸至后院已经靠着河边,那里已经是很偏远的地方了,所以这间房子的地段并不好,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很是偏僻冷清。
林源在来的路上买了十几个菜包肉包,以及大量的米面。到那后,又将屋里的水缸拎满水。做好准备工作后,林源摩拳擦掌地准备开工了。
工作内容是在屋内挖地道,目的地是县令家后院那颗古杏树下面。这里地处偏僻,外面偶然有人经过,躲在屋内偷偷地挖地道没人会注意。林源换上了一身旧衣服,挽起袖管和裤管,辨明方向后,专心致志地挖起了地道。
从晚上一直挖到凌晨,林源把挖出来的泥土装在一个个麻袋中,趁着夜深人静,偷偷地运到河边,倒在河里毁尸灭迹。白天则在屋内睡大觉,吃东西补充体力。
就这样,林源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有时坚持不下去了,就想想不远处的那个装满黄金的瓦罐,然后跟打了鸡血似的,又变得精神抖擞,继续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