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我喜欢写故事,写自己喜欢的故事,喜欢以一种新的视角、方式写故事。这就是说,在我看到很多网络文学已极其商业化的今天,我依然利用零零碎碎的时间写了这部书。
为什么呢?首先有个老问题摆在眼前,就是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如果你在旅行,那你会说过程重要,如果你在考试,那你会说结果重要。但我想对于人生来说,还是过程重要,因为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死。
但再仔细想想,这个结果之前的结果也许更重要!能者纵能叱咤风云,也不过百年,一朝入土,万物皆空,连记忆都带不走。但人们依然执着地活着,不断地留下前进的脚印,不断地收集洒落的回忆,在意识或潜意识里都只为了在死前那一刻,能够微笑地闭上双眼,我们把这个一闪而过的瞬间叫做“含笑九泉”,其实,就只是一瞬间,这就是死之前的结果。
我们为了这个遥远而经常被忘记的瞬间,付出了自己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过程,哪有结果?
我们不仅要爱己,还要爱人。但人生无论怎么经营、怎么设计,都是无法圆满的,所以人总有遗憾。我们不怕遗憾,只怕遗憾太多。每个人的遗憾总数都是固定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遗憾的数量。但是不论我们动与不动,遗憾总会产生,也许消除此处的一个遗憾,在彼处就多出一个遗憾来,反之亦然。所以在“为”与“不为”之间,我们常常没得选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握住每个珍爱的经历,在经历中感动,在感动中精彩。
以前,我常想背个背包去流浪,去经历或者倾听各种各样的故事。因为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是主角,有时候则是配角,无论在自己或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我们都能够感受到同样的精彩。后来,我发现我跟大都数想环游世界的人一样没办法实现这种梦想,而我又特别喜欢创意,因为创意是创造的源泉,是文明进步的台阶,所以,我唯有在心里面旅行了。现在,我已在路上。
其次,我希望我能坚持为文学而文学,所以我试图讲好我的每一个故事,不为别的而堆砌文字,因为我觉得那是对文字的亵渎。对此,我仅指“堆砌文字”这件事。记得有一次,我打开一个文学网站,那是我第一次访问那个网站,我就看到一个作者的独白,里面大概是说写书是一件枯燥、无趣的事,说如果没有读者的支持,他就无法坚持下去之类的。试问一下,这样的作者是真正热爱文学吗?能写出好作品吗?当人们热爱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怎么会觉得枯燥、无趣呢?
我不擅长啰嗦,也太不喜欢严肃、沉重的文字,但以上的话是此次写作的原因与意图,不交代我没法继续往下写。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书中的男一号(现代话叫**丝男)是个有理想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人,跟我们一样,都只是凡世中的一颗尘埃,但是他有幸(或者被迫)踏上寻梦的旅途。他在途中结识了男二号——一个纯粹陪玩的驴友,他们一起走进一个又一个令我痴迷的世界。这就是说,令人始料未及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向他们涌来,无论他们喜欢还是不喜欢。但人生的际遇不正是如此吗?
过程,已涵盖了整个人生的意义。
当然,暮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经历是白费的,没有一种感动是奢侈的,没有遇见故事的旅途是苍白的,没有经过雕琢的理想是不理想的。
感动是无关形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