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碧草连天的高尔夫球场,曾经打出12杆惊人成绩的高手,此时却接连失手,与普通人并无两样。
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绿晴,毫不留情地打趣,“这几天是不是女朋友交得太多了,应付不过来,所以才心不在焉?”
江恒旭沮丧地把球杆往地上一摔,然后躺在草地上,望着蓝天白云,不再说话。
绿晴笑嘻嘻地走到他的身边,蹲下来推他的胳膊,“喂,你这几天怎么怪怪的?老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说我爱上了一个人,你相信吗?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可是我却爱上了她。”他的眼前白裙飞扬,那么美丽,那么月兑俗的女孩会成为他的女朋友吗?
绿晴伸出手来放在他的额头上,“你没有发烧吧?”
江恒旭整个人像弹簧一样弹跳起来,气得大叫,“难道在你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公子吗?”
绿晴笑得前俯后仰,“我建议你现在拿个话筒去外面采访下,如果别人说你是一个纯情好男人,你要什么样的生日礼物我都会满足。”
绿晴的话不无道理,在大家的眼里,江恒旭就是一个典型的公子,他和大多数富家子弟一样,生活放荡,情史丰富。
江恒旭懊恼地抱住自己的头,开始后悔以前的放荡不羁。
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他挺拔而修长的身材将普通的白色t恤和灰色卡其布长裤穿成名贵奢侈品牌,他提着球杆缓缓地向前走,眉宇之间清高雅淡,里面泛着清冷漠然的光,没有任何的温度和情感,明明在看你,可是却又觉得他的眼底里没有任何东西存在,不需要语言,不需要动作,只需要一个眼神,便让你感觉到差距。
似乎你与他之间存在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那是一种与生俱生,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质。
江恒旭望着他对绿晴说,“你以为远慎就是好男人吗?想当年他刚来美国的时候,天天到夜店里去寻欢作乐,每天喝得乱醉如泥,身边的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比我疯狂多了。如果不是那场车祸,说不定他现在还在酒吧里抱着辣妹喝酒呢!”
绿晴不相信地望着远慎,“真的吗?远慎竟然也有这样的一面,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远慎的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江恒旭说的那一段醉生梦死的生活,他一点儿记忆也没有。仿佛那一段时间是人生的一个黑洞,吞噬了他脑海里的所有记忆,只留下一具没有记忆的躯壳行走在纷繁的尘世间。
他还记得五年前,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张泪眼婆娑的脸,他们又哭又笑,握着他的手,一遍又一遍地感谢上帝。
他迷茫地望着他们,望着这一群陌生的人,不知道他们为何会如此激动。
“远慎,我是妈妈呀!”一位带着名贵钻石项链的中年女子轻轻抚模着他的脸庞,十分动情地流着眼泪。
“哥哥,哥哥,你终于醒过来了!”年轻女孩哭着扑进了他的怀抱。
一位穿着黑色西装,气度不凡的中年男人握着他的手,眼睛里泪光闪闪,“孩子,你终于醒了!”
他只觉得陌生,陌生地让人害怕。
神情严肃的医生告诉他,那一场车祸致使他的脑部神经受损,他失忆了。肥皂剧无聊的桥段出现在他的身上,他无可奈何只能试着接受。
他这才知道原来他叫顾远慎,那个抚模他脸庞的中年女人是他的母亲,年轻的女孩是他的妹妹,而中年男人是他的父亲。
一双洁白纤细的玉手在她的眼前晃动,打断了他的思绪。
“远慎,你在想什么呢?”
他摇头,声音清淡,“没有想什么。”
绿晴抱着他的手臂,亲昵地说,“远慎,刚才恒旭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不敢去表白。要不,我们也去瞧瞧。看一看到底什么样的女孩把我们的风流少爷吸引地神魂颠倒,顺便给他助威,好吗?”
远慎轻轻摇头,“还是你和他一起去吧,我下午还有事。”
绿晴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不满地撅起了嘴。
江恒旭使劲地瞪了远慎一眼,“喂,我们不是好兄弟吗?现在在我人生的关键时刻,你都不知道扯我一把吗?你看你们两个人都在一起了,我孤家寡人不可怜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动心的女孩,此时你不支持我,更待何时呢?再说,你们两个人是情侣,沾沾情侣的喜气,说不定我明天的表白就会成功。”
虽然是狗屁逻辑,一点儿不通,但是远慎还是点头同意。
谁让他是他最好的朋友呢?
自从十七岁到美国后,江恒旭是除了家人之外最亲近的朋友,他们一起闯过祸,一起耍过酒疯,一起追过女人,甚至两个人还一起开了一家公司。
关系如此亲密的朋友需要他的支持,他怎能坐视不理呢?
得到了好朋友的支持后,江恒旭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情绪高涨地连林绿晴都担心,如果追不上那位美女的话,像江恒旭这样的公子会不会伤心。可是,她觉得自己是多虑了,以江恒旭这样的长相和家世,即使他不主动出击,女孩也会前赴后继地扑上来,况且现在是他主动在出击,成功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十成也会有九成。
豪华的迈巴赫跑车上,林绿晴扭过头来望着江恒旭,“一想到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江大公子这么费尽心思地追女孩,还真是幸运呢!”
江恒旭假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都怪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太过美好,以至于只一眼,我便跟掉了魂似的,从此便跌进了她的美丽陷阱中,不能自拔。”
在前面开车的顾远慎听到这一番肉麻地几乎让人浑身一颤的话后,冷笑了一声,“这真是我听过的最令人肉麻的表白,但是还是希望你马到成功。”
江恒旭乐呵呵地说,“我要是成功地把这个神仙一样的女孩追到手,就立即举办盛大的party,好好地庆祝一番。”
林绿晴担忧地说,“可是,既然是天上的仙女,就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你要是举办party,会不会把她又吓跑了呢?”
她的话一出,远慎立即笑了,江恒旭竟然脑子发热去喜欢上一个与他的气质和喜好完全不搭边的人,这还真是搞笑。
对于这个问题,江恒旭懵了一下,好半天才嚅嗫地说,“这个,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不办了。”
有名的公子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林绿晴不由地感叹,“看来这个女孩还真的是不简单呀!”
江恒旭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十分认真地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那么美,美得就像……”
他的话还未说完,绿晴就打断道,“你就是因为人家漂亮才关注人家的!”
“绿晴,”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绿晴漂亮的脸庞,看得人家都不好意思了,才一本正经地说,“没有认识她之前,我觉得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可是现在我觉得她比你还漂亮,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我觉得站在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很俗,俗地让人不想看第二眼.”
绿晴气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远慎无奈地摇头,“江恒旭,你真真是魔怔了!”刚说出“魔怔”两个字,他突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似乎曾经有人也这么说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