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她一直都不算勇敢。
以前,在爸爸还像个爸爸的时候,她是爸妈手中的掌上明珠,他们不需要她勇敢,只要她乖巧听话不惹事。
后来,爸爸变了,妈妈总劝她不要生爸爸的气,说他不是故意,只是工作不顺利。
于是,渐渐的,她变得越来越会忍气吞声,越来越不懂得发脾气,也越来越没有胆量。
可是,这一回,她必须勇敢,她要拿出这二十二年来积聚起来的力量——为了不让严默和她一起死。
温素锦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也许是肾上腺激发了她的潜能,她竟然凭着一己之力把身后那个孔武有力的男人推得连连后退。
再退几步就是一条河,而那,就是她的目的。
河水会削减炸弹的威力,河床会挡住爆炸时产生的冲击,这样,他就安全了。
“温素锦,你敢!!”
严默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温素锦回头看了他一眼,只一眼,当作告别。
严默的身手再矫捷,终究也比不上强大的惯性,“噗通”一声,当温素锦连同那个男人的身影从眼前消失的时候,他又一次感觉到了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
这些年来,他以为自己变强了,可到这一刻,他恍然明白,原来他一直在原地踏步。
他还是和当年一样弱小,他连救下自己想救的人都做不到。
姗姗来迟的警车终于在这个时候赶到了事发现场,呼啸的警笛让严默听起来觉得刺耳极了。
“同志,是不是你们报的警?我们在那头找到一个昏迷在路边的男人,他就是歹徒吗?除了你和那边那两个女士,还有其他受害者吗?同志?同志?”
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听不到他在问他问题吗?
严默就那样看着河面,静静地站着,像是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松动。
好安静,安静得太不寻常……
那个炸弹没有爆炸!!
年轻的警-察刚想抬手拍严默的肩以引起他的注意,却见他忽然回过头来,拎起他的衣领大喊:“救人!赶紧下去救人!!”
*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路痴,温素锦恰巧是其中一个,她的方向感天生奇差,就连刚去过的地方都会迷路。
可是,有一个地方,她绝对不会找错,那就是t大的篮球场。
在那里,刚刚上高一的她第一次看到了代表t大出场的严默。
那时候的他,刚刚上大二,却已经成了校队的主力,她到现在还记得,当他出场的时候,那群在观众席上的女生有多疯狂。
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开始认定,打篮球的男生永远都是帅气的,而严默便是这群帅气的男生中最帅的那一个。
她曾经为了找他,在t大的花园里迷过路,他一定不记得,他曾经替她指过路。
可是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是她第一次离他那么近,虽然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不耐烦,可是还是让她着迷。
女生就是这样,总是很容易在初恋中走火入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