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门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开学后又恢复了原有的生机勃勃,刚吃了晚饭,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我看了看手机,刚过7点,按照以前惯例,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已经练完球了,那么。『**言*情**』……嘿嘿!我偷偷的笑了笑。
“小仙,等等我……”夏菡气喘嘘嘘的跑了过来,左手提着一盒寿司,右手还拿着一个肥鸡腿,嘴角边还点缀着用辣椒做成的小红花,我不得不在她常说的那句“我很淑女的”上面打无数个问号,她那句话我已经听了8年,当然我也怀疑了8年。
我停下来,回过头看看她,又看看时间。
夏菡又狠狠地又咬了一口鸡腿,溢出来的油应该都可以炒一盘小菜了。
“干嘛呢,走那么快?”夏菡一脸的无辜。
“你衣柜下面的抽屉里放着5盒巧克力,书桌右边的柜子里放着3包薯片,左边抽屉除了放着一包牛肉干之外还放着一块了霉的蛋挞。”
对于她这种一级吃货,不正中要害,她是不会警惕的,看她瞪大的眼睛,我的话起作用了,可我还没有说完,“如果你再不快点,我先回去,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很有可能出现洗劫一空的场面,但我可以大善心,把那块霉的蛋挞留给你,你觉得怎么样呢?”
夏菡惊讶的看着我,还透着恐惧,她知道我这种仅次于她的二级吃货说得出做得到,因为在过去的8年里,据不完全统计,我至少这样做过5次,此刻她心里应该想比我早回到寝室,立刻把柜子锁上,或者把零食藏到更隐秘的地方,我也清楚我催促她的原因并不是她的零食,而是因为一个人。
我叫许小仙,有时候别人会开玩笑叫我许仙,但如果我真是许仙,那么夏菡就是白娘子,虽然她同白娘子相比,只有“白”这个唯一共同点。她是我从初中就开始的死党,从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是同班,而将我们链接在一起的唯一爱好就是吃,旁人都会觉得是种缘分,而我会质疑是不是丘比特把箭给射偏了。我高中的理想大学是厦门大学,因为那是中国唯一一所跨海大学,而夏菡的理想大学就是我们呆了6年的冠兴十一中学对面的冠兴大学,她说离开这里就吃不到“老头牌”土豆,就吃不到“宇哥”的招牌鸡腿,还有提起来就让人直吞口水的“三顾”小火锅……然而从初中开始,不同的老师仿佛都串通起来说着同样的咒语:不努力,以后就只能进对面的冠兴大学。于是在我高考场上失利挥和夏菡超常挥下,我们又进了同一个学校一个班,于是我开始流着泪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种“缘分”,即便我与厦门大学的调档线相差100多分。
从学校后门到女生宿舍大概需要15分钟的路程,而这也是从篮球场到男生宿舍唯一的一条道路,根据我打听来的情报,每周周三的下午正是我们学院篮球队练球的时间,正常情况下,他们会练到晚上7点左右,然后再回寝室,而我每周三的晚餐必然会选择出去吃,算好时间,然后回去的路上就可以撞见他们,当然也可以看到他,而这样见面的几率也是随机的。
我一边走一边认真的扫视着,完全忽视了夏菡,迎面走来的男男女女一个个从我旁边穿过,有情侣,有朋友,有去上图书馆的,有去上课的,有散步的,有开社团会议的。『**言*情**』……每一个人都怀揣着属于自己的那颗种子,走在属于自己的路上,期待着它的开花结果。而我的那颗种子,也深深的藏在心底,无人知晓。路上断断续续有穿着球服的男生,他们拍打着篮球,说说笑笑,而每次篮球着地的声音都会激起我内心的涟漪,没有比那种声音更让我敏感,更让我期待的了。
越到女生宿舍,心里越着急,越想放慢脚步,这时,一群穿红色球衣的男生穿过层层暮色行来,越近越清晰,第一眼见着的是小余,小余是篮球队队长,而他正走在小余的旁边,我暗自高兴,一步走上前,故意冲小余打了声招呼,也顺便偷瞄了他,红色的球衣已被汗水打湿了一大片,路灯下的他,脸上洋溢着朦胧的微笑,正如第一次见到他,感觉依旧,但是,除了他迷人的微笑,其余的我一无所知,甚至连他的名字我都不知道。虽然是偷瞄,我已知足,就像一个小小的幸福在心底偷偷的绽放着,希望“许小仙”这个名字有一天也会闪现在他的脑海里,挂在他的嘴边上。
夏菡完全不知道我约她出来吃饭只为我的计划做铺垫,因为这一切都看似正常极了。
“有没有觉得今晚的月亮好大好圆,而且感觉好近?”我心里的欣喜还停留在那短短的几秒。
夏菡沿着我的视线望去,除了那只油腻的鸡腿,就连那盒寿司不知何时已被她装进胃里,应该是怕我吃了吧。“白痴!那是路灯,只是树枝挡住了灯杆而已。”夏菡狠狠地冲我说道。
我俩互相看了看,噗嗤的笑了,我知道我不是白痴,是花痴,寻知桥上的灯突然亮了,弧形的桥身在一个个串起的小灯映衬下,显得格外精致有型,如同当下的我们。
我拿出钥匙,开心的打开寝室门,但是迎面扑来的是一股莫名的紧张,两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我和夏菡,感觉我们两个再往前一步就有不明暗器杀过来似的。
老大南宫雪翘着二郎腿,就差叼支烟了,说:“夏菡,一边去,没你的事哈。”南宫雪说话时还夹着诡异的微笑,脚尖的拖鞋富有频率的摆动着,只觉得这种场景似曾相识,后来才想到,他就是女版的“火云邪神”。
顿时,我听到身后夏菡轻松下来吐气的声音。
“老大,怎么啦,搞得这么紧张。”夏菡看着假正经的南宫雪说。
“小仙有事瞒着我们。”南宫雪浅笑着对我挤了挤眉毛,眼里透着光芒,像要把我开肠破肚,瞧瞧我到底藏着什么。
“我能有什么事呀。”我不露痕迹的微笑着打量了正对着镜子敷面膜的萧逸妃。
“6月26日,周三,今天是这学期最后一堂物理化学课,我坐在他后面,静静的看着他的身影,他没有认真听课”南宫雪一边说,一边还摇着脑袋,接着缓缓的从她的抽屉里掏出来一笔记本,在我眼前摇晃。
我越听越熟悉,一见那笔记本立即紧张起来,这里面藏了我所有的秘密,我来不及思考为什么这笔记本在她手里,只是仓惶着跑过去抢了过来。此刻真想挖条地道逃出去,不过不切实际,因为这是三楼,即便真有地道,我相信南宫雪已早早的站在地道的出口,等待着我自投罗网,然后她还会嚣张的补上一句“你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最后还仰天大笑三声。
“里面写的什么呀?”显然没人理会夏菡。
“不瞒你,我和萧逸妃都看了,乖乖招了吧,他是o?”看来她的重点是关心笔记本里的“他”是谁,而完全不考虑偷看**后我的感受,好吧,已经习惯她的**独裁了,谁叫她是我们寝室的老大呢,管天管地管空气,至少空间覆盖我们326寝室,但是我确实不知道他叫什么。
我沉寂了半刻,把不满压制下来,接着把笔记本塞进我的包里,在他们面前已经完全透明的我费力的挤出了一句“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许小仙是不是喜欢上谁了?”夏菡的思维完全没有跟上故事情节的展,现在才观察出来,所以我经常认为一定是夏菡食品添加剂吃多了才造成现在“天然呆”的局面,至少我认为她比我吃的多。
淡定许久一直像个局外人的萧逸妃撕下面膜,活月兑月兑像掉入凡间的仙子,倾国倾城,一张陶瓷脸红晕开来,冲我笑了笑,“对不起,我一时没忍住,成了老大的同谋,偷看了你的日记。”
我立刻憋着嘴两眼汪汪的望着萧逸妃,想努力挤出几滴眼泪来表达我此刻的感动心情,因为比起南宫雪,萧逸妃的态度好多了,可我硬是挤不出来。
“你喜欢的这个人是同我们一个学院的,暗恋了他这么久,既没和他说过话又不知道他的名字,仅仅只有一个代号23,搞得跟特种兵似的,如果不是看了你的日记,我还真不相信这世上有像你这样纯情的女子。”萧逸妃打开乳液瓶,准备补水,天生就是美人胚子的她再加上后天的呵护,用“绝代佳人”来形容也觉得逊色,所以别人从16岁开始就已是某时尚杂志的御用模特了,当然,她也是我学校众多男**丝心中的女神校花。
听到这里,我确信她们已把我笔记本里所有的内容都看了,“如果我有一副像你一样芙蓉如面、娇艳惊人、冠压群芳的皮囊,那么表白失败就完全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了。”
当所有人都无视夏菡后,她也便有自知自明的吃起薯片来,当然依旧关注着情节的展。
“哟!你也有不自信的时候,平日里在讲台上振振有词的班长,组织活动时神采奕奕的学习部部长到哪儿去了。”讽刺是南宫雪的专长,也已成了我们寝室一种化,“你说你在我们学院也小有名气,怕啥呀,你就直接走上去,就说姐喜欢上你了,他要是不干,你就霸王硬上弓,没准他还觉得你有个性,看上你了呢,再说了你又不差,不就是胸小了点,腿短了点,还有这脸粗糙了点嘛。”南宫雪一边说还一边指划着我的腿、脸,当然还有我的胸。
然而,南宫雪越说越来劲,“明早有生物化学,和药学班的公共课,而且要交作业,没人会逃课吧,既然你不知道,那你就给我们指指,没准我们有人认识呢。”
“我可以说不吗?”我弱弱的问一句。
“不可以!”三人居然异口同声的答道。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局面已不可扭转,我转过头无奈的望了望夏菡,夏菡嘟了嘟嘴,幸灾乐祸的嗤笑着,毫无察觉的将那个霉的蛋挞一口吃了进去,我抑郁的摇了摇头,她真是一点也没变,网上说**大小和智商成正比,放在她身上一点都没有体现,同为吃货,我俩却有天壤之别,我就是那种遭人厌恶吃什么都不长的人,而夏菡就是那种吃得多长得多的人,她还始终喜欢挑选显瘦的衣服,只有她从未察觉,再显瘦的衣服搁她身上都不显瘦,她也喜欢赖床,于是,我们有时会尊称她为“觉主”。
快要睡觉的时候,学霸于薇从图书馆回来了,她在我们班上可是武双全的学霸,曾经打破多项长跑短跑校记录,大一的时候也是我院女篮队的一员,后来为了考研,她离开了女篮,一心投在学习上,但是只要学院有什么体育活动,她依旧会积极参加,所以她是最可能知道23号的人,但我终究没有问。
没人跟于薇说今晚的事,因为大家都懒得说。而那本笔记本也是今早上课的时候不小心从包里漏出来而恰好被我旁边的南宫雪捡到,才上演了今晚的一幕。
那是大一下学期的时候,临近期末前的一个月,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为了期末考试,不得不扎根我们的营地—图书馆,为了占图书馆的一个位子,我们会早早的啃着各种早餐站在图书馆外排队恭候开门的管理员。即便平日里见不找的人这时也一定会出现在这里,因为这里既是群英荟萃,也是武林大会,这里汇聚了各类重点,各种窍门。即便全学期不上课,只需在临考前的一个月在这里扎营修炼一个月,也能应付大学的考试了。
他,就是我在这个月里见到的,傍晚时刻,我抱着一摞书准备去图书馆,刚出女生宿舍大门,没注意脚一扭,两本书落到了地上,我捡起书,头一抬,一群穿着红色球服的男生谈笑风生着从我面前经过,而真正被我注视着的却只有他一个,也许是离我最近,从身后扫过来的夕阳照在他脸上,却如同朝阳般阳光,他的微笑在余晖中荡漾、散开,如同盛开的花朵,与洁白整齐的牙齿相得益彰,深邃的眼眸,直挺的鼻梁,侧脸的轮廓精致得如同从漫画里走出的人物,闪耀在他的头尖儿上汗珠摇摇欲坠,无不张扬着阳光与正能量。才觉这世上真有这样一种人,他笑时,觉得全世界都亮了,甜蜜得犹如粉红色棉花糖,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他球服背后的“23”号字样深深的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在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之前,23号就成了他的代号。就这样记下了他,直到有一天上课不经意看到他,我才知道他也是我们学院的,我既惊喜也疑惑,疑惑是在这快一年的时间里,上了那么多的公共课,现在才现有这个人的存在,不是相见恨晚,而是从未察觉。
初见的画面在心里如同一张永不褪色的画被我回忆了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