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麻生语遇到危险的同一时间,在世界的另一个位面的某一颗星球上却是另外的一个场景。
这天正是奥古斯丁帝国亨利斯大公爵讨伐大草原归来的日子,奥古斯丁帝国沉浸在一片喜洋洋的气氛之中,亨利斯大公骑着高大壮硕的战马缓缓地踏入整一片象征着繁华与权力的都。
亨利斯大公还未踏入帝都,那些期盼着亲人归来的人们便已经远远地站在了城门口,他们满怀憧憬与崇拜的看着护城河边穿着银白色铠甲,威风堂堂的亨利斯大公。
在人们的呼喊和崇拜之中,护城河的桥板缓缓的落下,几个穿着好看礼服的帝都守卫单膝在桥边,他们手里头的斗气激发出来,水面因为斗气的击打而喷发出漂亮形状的水柱,亨利斯大公爵骑着马从桥上走去,一丝水珠落在他的脸上,他那煞气十足的面孔扫过人们之后才露出了笑容。
亨利斯大公爵今年不过40岁,他的样子高挑挺拔,因为长期征战的一股,他眉目之间不免地带上了煞气,可这并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崇拜,如果没有亨利斯大公爵的存在,谁都不清楚,奥古斯丁帝国里还有谁能够为帝国血战沙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亨利斯家族仆人衣服的老头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老头并没有直接过去拦住亨利斯大公的路,他站在人群里,声音却不知怎么的传到了亨利斯大公的耳朵里。
“老爷,三少爷失踪已经有五天了!。”老仆的焦急神色与周围人们的喜悦神色格格不入。
一回来就听见这样的消息,亨利斯大公皱了皱眉宇,却丝毫没有半点慌乱,他不屑的哼了一声:“多叫几个人去查找,别兴师动众。”
吩咐完毕之后,亨利斯继续往皇宫的方向走去,而老仆听见了亨利斯大公的话之后,他只能暗暗地叹了叹气,感慨三少爷的命运不好。
谁都知道,亨利斯大公家有三个儿子,大少爷马希尔。亨利斯那可是帝都出名的天才,才16岁就已经是四级斗士,可谓是文韬武略,更因为他是将来的亨利斯大公,不少的权贵已经在马希尔14岁的那一年就开始不停的向亨利斯家族提亲,就算不是当主母,当一个小妾也是许多人眼巴巴盼望着的事情,不过马希尔一直拒绝亲事,他的意思是想自己来一场自由恋爱。
马希尔的想法不止是天真,而且还特别的可笑,但介于马希尔的身份,没有人敢取笑他,甚至还有少女故意去接近他。
而亨利斯家族的二少爷,伦道夫。亨利斯虽没有马希尔那样文韬武略却也是一个实力强横的四级斗士,按照亨利斯家族的内部意思来说,他们是准备给伦道夫培养成武将,将来对抗异族也是可以建功立业,因此不少的贵族也是非常看好伦道夫的。
至于三少爷。
提起这个三少爷,恐怕帝都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三少爷帕里克的出名并不在于他有多优秀,多厉害:三少爷之所以出名就在于三少爷是一个傻子,据说当年三少爷出生之后,神殿不肯给他赐福,因此三少爷就变成了傻子,在这个时代里,神殿的地位是非常超然的,而帕里克作为唯一一个被神殿拒绝赐福的贵族,在帝都可以说是非常的出名。
正因为三少爷的那些破事,老仆才会对亨利斯大公的态度感到心凉。
要是大少爷或者二少爷失踪五天,那整个帝都都可以说乱成一锅粥了,偏偏失踪的是三少爷,帕里克的失踪简直可以说是无人问津,说不定还有不少人会开宴会庆祝,毕竟三少爷是被神殿拒绝赐福的傻子。
老仆人叹了叹气,离开了人群,然而,他并不知道,在帝都三百多里地外的一口古井里,他们的三少爷已经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几片落叶掉在尸体的脸上,路过的行人丝毫都没有发现古井里的一切。
天空一抹白光快速地闪过,站在帝都塔楼的占星术师奇怪地看着天空,他们心里疑惑着,不明白大白天的为什么会有那么明显的流星痕迹。
‘修复破损伤口’-
重新组合资料-
‘重启开机’
电波的声音重重的捶了一下脑神经,电流刺激着因为重伤昏迷不醒的人,麻生语?*??恼隹?哿搜劬ΑⅫbr />
她淡蓝色的眼眸蒙上了一股白光,目光向四周的景色飘忽着。
随后,麻生语看见了碧蓝色的天空和狭窄,四四方方的墙壁,高墙上长着野草,枯黄的落叶偶尔在风的吹拂下落入了高墙里。
毫无疑问,麻生语现在正躺在一个枯井里。
“被爆炸弹飞了吗?。”
摇了摇一片混乱的脑袋,麻生语开始检查自己的状况:现在她的身体破损得非常的严重,要不是因为是经过改造的身体,可能早死了。
在确定没有什么大问题之后,她立即地打开通话系统准备联系博士,打开了聊天软件,她却发现,聊天界面一片灰暗。
之后系统的声音更是把她推入了谷底:“扫描不到网络,该地区不属于联邦统治面位,需要扫描星球资料请发放迷你卫星。”
麻生语听着系统的话之后,足足愣了半个钟头,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有穿越到其他世界的一天,更想不到这个世界还是联邦爪牙触及不到的世界。
联邦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它几乎控制了整个宇宙,要是说这个世界无法连接联邦,那么也就代表着,麻生语想回到文明世界的可能性是零。
博士,你tmd在逗我吗?
麻生语抽搐着嘴角,只能无奈的承认,她现在回不去了!。
躺了许久,麻生语才站了起来,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从刚才到现在居然一直坐在一具尸体上面:那个倒霉的尸体君还保持着临死前的痛苦表情,虽然面目被毁得看不出是什么,但他有一头和麻生语一样的金黄色头发,而且穿着还是非常的漂亮华贵。
一看就是那种被人绑架撕票的倒霉鬼。
“啧啧,这个就是这个星球的原住民吗?。”
麻生语蹲体检查那具尸体的样子,那个尸体的衣服麻生语并不陌生,在很多中古世纪的游戏里都有那种款式的衣服,棕灰色的绑腿裤子,黑色的毛皮大衣,白色花式的衬衫,一般来说,这种款式都是系统商城的服装。
麻生语用智能手环扫描了一下那具倒霉的尸体君,她毫不意外地发现,那个倒霉的尸体君是被人一道捅了心脏死掉的,临死之前还吃过毒药:从扫描的数据分析看来,尸体君的外貌和麻生语非常的相似,唯一的区别就是,麻生语是女的,尸体君是男的。
“嘛,算了,看在我是外星友人的面子上,你就把衣服给我,我就好心好意的帮你火化了。”麻生语一边说着,一边把尸体君的衣服扒了下来换上,丝毫不在意这个衣服的来历。
许久之后,麻生语才从古井里面爬了出来,当她爬出来之后,她已经是变成了亨利斯家族三少爷的样子了,而真正的亨利斯三少爷现在则是变成一堆骨灰埋在古井下面,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麻生语还模仿古人,找个破木头渣子给那个倒霉的尸体君做墓碑。
麻生语这一辈子假冒过很多人,就是没有假冒过男人,特别还是异世界的土著,她找出了镜子在林子里左右打量了了很久,确定自己没有露陷之后才安心的上路。
麻生语并不清楚,那个倒霉的尸体君是谁,她之所以假扮尸体君目的只是想更好的隐藏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
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算是外星人。
漫无目的地一路向北走,一开始麻生语走进了一个小村子,小村子才三四百人,看上去是旅人比较多的地方,酒馆什么的也是一应俱全,在那个村子里有不少穿着中古世纪款式的路人,和那些路人的衣服相比,麻生语身上的衣服材质好不知道上千倍,这也让麻生语更加确定,那个倒霉的尸体君一定是被人绑架撕票的倒霉鬼。
在那个小村子呆了三天,麻生语可以说是‘坏事做尽’她先是敲昏了一个穿着狼皮大衣的土豪,然后扫描土豪的脑袋,读取这个世界语言系统,之后还很不客气的抢了土豪一袋子的金币。
土豪醒来之后只发现自己钱不见了,却不知道是谁干的,气得土豪到处的张贴通缉令。
从土豪先生的脑袋里,麻生语知道了一些基础的事情,比如:这个世界有三个大陆,分别是奥古斯丁大陆,圣教廷大陆,龙族大陆,那三大陆分别住着,人类,神棍,龙族。
奥古斯丁大陆就是人类的根据地,至于那个叫什么圣教廷大陆的地方,在麻生语看来就是一群神棍的根据地,上面住着一群自称是神的仆人的人类。
至于龙族,那就非常好理解了,那不就是非人类种族的智慧生物,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外星人,麻生语表示,龙族在联邦也是有的。
另外,这个世界比较有趣的是,这个世界有一种功夫叫做斗气,这玩意是联邦完全没有的,如果博士在现场的话,说不定会兴奋的抓走一个人去解剖,好在穿越过来的是麻生语,而不是那些科学疯子。
基于对斗气的好奇,第二天,麻生语就潜入了一家武馆,据说那个武馆的教练是一个退役的镖师,有四级斗气。
于是,那悲剧的教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心怀不轨的麻生语整整围观了七天,从衣食住行,到吃喝拉撒都被看光了。
本来麻生语想直接扫描那个镖师的脑袋,原住民没有联邦人那样随时随地戴着信号干挠器,按理说应该是很容易就能够读取记忆的,可是这一次麻生语却是阴沟里翻了船,不但扫描不出来,还因为浪费太多能量,智能手环出现了短崭的关机。
最后麻生语才确定,斗气这种东西是能保护宿主的内部结构不受干扰的好东西。
按照麻生语自己的理解来看,斗气能够强化人类的身体,使他们获得媲美甚至高于人造人的力量与体质,是一种非常神秘的能量。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类非常的依赖斗气,一旦失去斗气就立即变回弱小的人类,另外,这个世界的智慧生物不止人类,除了龙族之外似乎还有一切稀少古怪的智慧生物也会斗气。
在围观完教练之后,麻生语更多的是出没各个家庭的后院,偶而偷只鸡,模只狗,别误会,她并不需要吃那些东西,她只是在研究异世界的动物,因为根据那个教练的说法,这个世界存在一种叫做‘魔兽’的神奇生物,那种生物会呼风唤雨,还会拟态变成人类的样子,听上去就让人不明觉厉。
后来,一支佣兵团出现在了小镇,小镇的人们说,那是从南方魔兽沼泽来的佣兵团,那支佣兵团的实力平均三级斗士的水平,他们带了一个铁笼子,里面关着一只非常庞大的独角犀牛,据说,那只犀牛是一只二级的火焰魔兽,会喷火的。
夜里麻生语跑去打算偷犀牛,结果差点被那只犀牛给喷了一身的火焰,还好她跑的快,不然就悲剧了。
有了犀牛的事件之后,麻生语对魔兽的事情也越发的好奇,她白天的时候跑出接触那些佣兵团的人,旁敲侧击之下才明白,魔兽这种神奇的生物真的很神奇,完全出乎麻生语对自然生物的理解,属于迷一样的生物。
后来,佣兵团带来的那只犀牛魔兽最后的下场还是被麻生语无情的解剖了,最后麻生语扔了一袋子金币给佣兵团,悄然的飘走。
离开了第一个村子,麻生语抵达了一个小镇,那个小镇就比村子繁华多了!至少地面不再是泥土地,而是水泥地。
小镇很大,很繁华,此时的天气正值秋天,天高气爽,站在那样复古的建筑物面前,让人心情不免地激荡起来。
站在人群里,麻生语一眼看去,十个人有八个穿的比她好,小镇的贵族比较多,商人也很多,在买卖的货物方面比村子还要繁多。
甚至,不少的小地摊居然公然的贩卖一种叫做‘蹦蹦’的魔兽,经麻生语初步鉴定,蹦蹦就是一种比兔子大一倍的兔子,吃肉的。
不过,与繁华相对的,这里的治安却非常的糟糕,麻生语从街头走到街尾,碰到了三个扒手,四个骗子,五个传销的,六个假冒的乞丐,一路上没有看见一个巡逻的治安官,或许那些治安官都被偷怕了,自己都不敢出来巡逻。
在小镇呆了三天,麻生语没有获取到什么新鲜的资料,倒是因为那个小镇犯罪者太多,她意外的收获到了不少反扒,反诈骗的知识。
在第三天的早上,天还没有亮,麻生语就爬上了一辆送货的马车,她这一辈子还没有乘坐过那么原始的交通工具,这初体验留给她的唯一印象就是——那马车,颠簸得腰酸背疼腿抽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