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厘红尘 第四十二章 西山公墓多了个坟冢

作者 : 郭晨俊

当笔博赶回来的时候,她已经飞到了该飞到的地方,那个地方在遥远的远方,穿过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越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跨过巍峨耸峙的高山,迈过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在天涯的最边缘,在悬崖峭壁之上,在最高最寒冷的地方,屹立了。

笔博摇不醒她,她始终保持着微笑。笔博感觉周围一切都悄无声息了,他只听到天轰轰烈烈倒塌的声音,像是支天的柱子倾塌了一根。他紧张,惊讶,伤心,难过,哭都已经忘了怎么哭了。可是她还是不醒,因为此时此刻,她正屹立在红尘外,向深爱着她的人祈福,她永远不打算回来了。

一丝寒风从窗户的缝隙中钻过,在桌子放着的那张纸摇曳了两下,引起了笔博的注意。他走过去,拿起那张纸,上面不太美观但依旧俊秀的字体映入他的眼帘:

嗨,亲爱的笔博,当你看到这些字的时候呢,我应该已经走了。我是这么想的,既然早死晚死都是死,那我还不如早点死呢!也不再拖累你,了却对你的思念。傻瓜,其实在你受伤住进医院的时候,我在医院看你的时候就已经看上你了,那时候你还在病床上睡觉。不信的话你问错二,我还说过你帅呢!你醒的时候,我们头一次四目相对,你问我是谁,我给你说了,然后我发现你的眼神里头隐藏着对我一丝的好感。后来你就跟我表白,我当时真的心跳很快,我都没有接受过人的表白,我当时都不敢抬头看你。我拒绝你,是为了不伤害你,我向你隐瞒我的职业,也是不想伤害你。可是纸包不住火,最后还是让那个讨厌人的傻逼说出来了。我知道你知道我是个小姐后很伤心,撇下我就跑了。我也很伤心,那天下着大雨我都没有回去,我只是想让大雨把我淋的更清醒一点,可是大雨只是把我淋感冒了。从那时起,我就想退出小姐这个行业,然后死心跟你在一起。可是当我把辞职信递给老板的时候,他当即就掴我两巴掌,说你以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啊!合同还没到期呢!我打算一走了之,可是如果我那样做得话,他们就会去告我卖—yin,我不想让我自己身败名裂。那天来了一个很不同寻常的人,举止很古怪,我猜出了他肯定不是什么能见得光的人,就让他带套,不然的话不提供服务。可是他态度很强硬,而且他的怀里包了很多钱,我猜想那钱也绝对不是从正道来的。最后,我想还是算了吧,这样的人,就不贪他的钱了,准备跑出去换个小姐。可是他将门锁住了,要强行和我发生性关系,我拼死抵抗,他力气特别大,还是让他得逞了。我好后悔,因为那艾滋病毒应该就是从他身上带给我的。我不怪谁,只怪我倒霉,所以我也就很快就想通了,我觉得我最遗憾的事就是没和你发生过关系。这几年来,那么多不认识的人都上过我的身,可偏偏就你没有。在染上病后,我就希望能完成这个夙愿,我怕你嫌我脏,就让你带套,可是你还是拒绝了,你说那样的话你也会被传染的。我不想让你也染上这种该死的病毒,我要你好好活着,赶紧把我忘了,找一个漂漂亮亮的女朋友,没有那么多毛病,单纯一点,最好还是处—女,我知道你喜欢处—女,因为处—女干净。这样的话,我也就开心了。我爸妈从小就不太喜欢我,不过我家还有个小弟弟,他能给俺爸妈续香火。还有就是这张纸下面的两张银行卡,一张是建行的,密码是901205,是不是很熟悉?因为这是你的生日;另一张是农行的,密码是910223,是我的生日。这两张卡里是我这几年的积蓄,合起来有快20万吧,你拿给我的爸妈点,然后剩下的你花吧。不过要麻烦你处理一下我的后事,也不用多隆重,随便找个地方把我埋了就行,最好是荒郊野外,你知道我喜欢大自然嘛!至于这身衣服挺好看的,就是穿给你看的,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到哦!不然我会很伤心的。以后没有我了,你就照顾好自己,别还是晚上睡觉乱蹬被子,昨天晚上让我给你盖了好几回。嗯,我能写的也就这么多了,不然的话我还希望多写点,你知道人家喜欢跟你说话嘛!不过以后就说不成了,以后要是想我了就到我墓前看看我,放心,我不会吓你的。嘿嘿,开个玩笑。如果有来生的话,那我从小就要找到你,天天跟在你后边,烦死你,然后让你娶我,不娶我都不行。唉,实在没啥写了,就这样吧,再见了,亲爱的笔博,你可不要哭哦!看见你哭我也会哭的。

笔博早已是泣不成声,泪滴在纸上,打湿了几行字。他放下那张纸,走到床前,认真的看着刘熙照最后一面。翘起的睫毛,匀称的鼻梁,柔滑的脸蛋,樱桃般的小口。笔博觉得,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不管她生与死,那个最美丽的女人都是他的,没有人能抢得走。他俯在床上,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额头,还感觉很温暖。

床头柜上摆放着两张照片,看上去很甜蜜的样子,左边是笔博自己的,右边刘熙照的照片,不,应该算她的遗照了,上面是她年轻的脸上堆满的阳光灿烂的笑容。

而他却再也笑不出来,他只想哭。

西山公墓。又多了一个墓坑。那天飘着的雪花格外缓慢2,摇摇摆摆,慢慢悠悠,飘在笔博浓密的头发上便融化了。他不再说什么,他选择沉默。鼻孔里呼出白色的哈气和良久伫立在眼前的只有一座座墓碑。整个西山公墓,只有他一个活人,和一群孤独寂寞的死人。

在刘熙照的墓碑上,是那张正青春的脸,上面伴随着阳光灿烂的笑容。正中间写着:刘熙照之墓。

除此之外,下面是笔博要求刻上去的几个楷书字体:今生,立此存照。

那是一段永久驻守的爱情,三言两语岂能唱尽。那些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社会里欺骗爱情的人,都会在这段爱情面前羞赧和颤抖。

2:读者朋友们,不好意思,2013年一滴雪都没下,这里是我意—yin了,希望具有考据癖的读者能放我一马。顺便再在这里抱怨两下这破天破气候,妈的大冬天一片雪花都不下,这哪里有个冬天的样子。南方的读者先不要吵,我知道你们那里本来就不咋会下雪,我说的是北方。我是河南人,河南跟随北方的气候,冬天理应是会下雪的。可是这两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雪大概也投身现代化建设去了,无瑕再分出精力下来。这让我好生失望,作为一个喜欢雪的孩子,此时此刻,我躲在阳光并不明媚的天气里,幻想着到了我们后辈的时候,他们会不会从课本上读到雪,然后抬头问:老师,什么是雪啊?

那大概是一个悲哀,可是我们束手无策。

走出了西山公墓,这个世界又压抑了不少。这一年犹如走马观花般匆匆而过。好波澜起伏。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伴随着悲欢离合,夹杂着生离死别。

快过年了,在外奔波一年的人们纷纷赶回了家乡。像小镇这样为大城市输送大量劳动力的镇,汽车站的客车进进出出。一大批又一大批的人走出车站,驻足,观望着小镇细微的变化,再暗叹一声:家乡真好,空气新鲜,美女良多。小镇的老一辈的人已经开始忙着购置年货,他们过年的意识永远比年轻人强。小镇的大街上又开始繁华起来,平时不见一个人的大街现在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这很让人疑惑平时这些人都在哪藏着。卖春联的,卖鞭炮的,卖灶糖的,卖肉的,卖所有该卖的年货的,打成一片,好不热闹。最喜欢这样的小繁华,手里握着一段小年华。

笔博失落的游离在灯红酒绿的街道上,他的眼神暗淡无光,脚步拖沓无力,整个人看上去颓废不堪,萎靡不振。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几撮好试的胡渣已经冒了出来。他在大街上胡思乱想着,他想这个世界也不过如此。他还想,上次经受打击的时候是在得知刘熙照是个小—姐之后,上上次是在得知刘熙照是个非处—女之后,上上上次这个样子的时候是在给刘熙照表白失败后。而这次,是在刘熙照死后。总之,几次失落,都与刘熙照有关。恐怕以后再也不会为刘熙照这样了。他确实爱她。可是,爱的人死了,死了。死是什么概念?就是再也见不着了。这个人,今生,只能存在印象里了。

他坚信她并没有死,她只是站在红尘外,站在天涯的最边缘,向爱她的人祈福。

前几天,笔博安置完刘熙照的后事,找到了她的父母。他说,有一个人,他很爱他的女朋友,爱到可以为她付出生命的程度,可是她的女朋友却劈腿了。哦,意思是他女朋友给他戴了顶绿帽子。他很伤心难过,从而极度厌恶女人,厌恶社会,就这样他成了一个反社会反人类的人。那天晚上他在大街上醉醺醺地走着,很不幸,您女儿刚下班出去逛街,被他盯上了。他要强行和您女儿发生性关系。熙照铮铮铁骨,誓死抗拒,但是女孩毕竟力量薄弱,最后还是让那人得逞了。于是,熙照为了自证清白,自杀了。不过,那名强—奸您女儿的人,已经被捉住了,判的也是死刑。我已经遵循她自杀前的遗嘱,将熙照安葬在市西边的西山公墓了,您们可以抽空去看她。

他编得天衣无缝,然而说得却几度哽咽,有好几次都实在说不下去了。他要做的就是编织一个善意的谎言,隐瞒刘熙照的父亲母亲一辈子。

刘熙照爸妈听完这些,哭声惊天动地,响彻云霄,凄惨不已。刘熙照的母亲撕扯着笔博的袖口大叫:还我闺女!还我闺女!这个挨千刀的,我的闺女啊!

笔博只是静静伫立在那里,纹丝不动,任凭她母亲不理智的撕扯。

操这个世道。操这个坑死人不偿命的世道。

几天没吃饭,原本就消瘦的笔博整个人变得更消瘦。脸色看上去蜡黄,明显缺乏营养。走在路上,看上去随时具有晕倒的危险。这时路边蹲坐的一个穿着黑皮衣的人说:年轻人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要不要算一卦?

笔博想起了庐山,那个给了他一本黄色图集作为秘笈故作玄虚的江湖术士,回忆的阀门瞬时被打开,他又想起了错二骑摩托载着自己的那场车祸,是那场车祸让他遇到了刘熙照;他想起了跟刘熙照一起买情侣内—裤的情形,还有在大街上接吻被楼上的大妈泼一头水的情形。她在他生命里偶然地出现,又快速的消失,像一个过客,他们在这期间一直保持着朦胧又暧—昧的关系。

那穿黑皮衣的算卦先生看着这位年轻人站着不动,似是在犹豫到底算不算这一卦,就又趁热打铁地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笔博这才回过神来,他已经不信这一套了,没有理他,转身进了一家饭店。

这家饭店很热闹。不过是过年,每家饭店都很热闹。出了饭店,也很热闹。笔博刚一进门,就看到了错二那张又矬又二的脸。他正喝酒喝在兴头上,举杯不邀明月,倒是邀了两个美女,这一对影,也他妈成三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错二喝酒从来不会上脸,他跟许多正常人都不大一样。别人要么喝酒会脸红,要么是不表现在脸上。但他不一样,他喝酒喝得越多,脸会逐渐变得更白。到最后,都是煞白煞白、惨白惨白的,跟鬼附体一样。现在一看这白脸,比旁边站着的美女的大腿还要白,笔博能猜得**不离十,错二肯定喝晕了。不然的话,他绝对不会看不出来那个一直灌他喝酒的人手里拿的是雪碧。而他手里被满上一杯又一杯真切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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