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李素正要说些什么,突然脸色涨得青紫,青筋暴凸,他狠狠瞪了那个男子与水清吟一眼,便转身点足运着绝佳的轻功离去。
男子没有要追的打算,向树林的出口走去。
水清吟见男子要走,便急急跑了过来,紧紧拽着男子的衣袖,用自以为最动人最好听的声调说道:“帅哥,不要走!请问家住何方,是否娶亲?”
好在她古代的小说看得多,也会说几句酸溜溜的话,她初来古代,对什么都不清楚,不如傍住这个帅哥。
“放手!”男子满脸不耐,冷声道。
“不放!公子,奴家父母双亡,无依无靠,为感谢公子的救命之恩,奴家愿以身相许。”水清吟说得可怜兮兮的,说出的台词是最俗套的。
“哼!”男子冷哼一声,手动之间便扯回衣袖,看也不看水清吟一眼,便踏足欲飞。
“不要跑!”水清吟大喊一声,整个人飞扑了过去,抱住了男子的大腿,迫使他飞不得。
“把手拿开!”男子的脸色更加难看,危险地半眯起眼眸,右手已成刀形,准备随时出击。
“公子,你难道就忍心让我一个柔弱女子留在这里,要是出事了,你良心过得去吗?”水清吟努力从眼睛里挤出几滴眼泪,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你的死活与我无关!”他皱紧眉头,语气不带有半丝温度。
“有关!有关!哪里会与你无关,毕竟做人不可以见死不救嘛!你刚才救了我一次,那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把我送出这片树林。”水清吟厚颜无耻地说道,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何时说过我是好人?救你?笑话!只不过是我看了觉得碍眼而已!”他勾唇冷笑,他做事向来是不管理由,凭心情而为。
“我不管!我就是赖上你了!反正你救了我,就要负责!”水清吟气结,只能耍无赖了,他越这样,她就越要缠着他。
“哼!找死!”他平生最讨厌死缠不休的女人,他踏起另一只脚作势要踢开她。
“哇!别、别踢!我放手还不行吗!”水清吟一见他的动作,马上识相的松开手。
男子看都不看她一眼,提足飞身,眨眼间便消失不见。
“额!就这样走了?”水清吟巴眨着美目,看着空空的手。
她撇嘴,哼!光长得帅有什么用,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她疲惫地坐在了地上,先休息一会再离开这里。
这时,想起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她有些茫然不知所措。突然,她脑中涌起一个大胆的想法,一个女子身上带有这么多钱财该不会是偷来的吧?
咳咳!其实当贼也是不错的,不用干活,又轻松又省力,最重要的是可以不劳而获,多好呀!不如她也当贼吧!反正她也会跆拳道。
好!就这么决定了,她一拍大腿就决定了今后要走的路。
不过,她得查清楚这个与她同名同姓的女贼到底是怎么死的,不然哪天祸及到她,那就呜呼哀哉了,像那个妖孽美男就是个例子。
虽然妖孽美男的意思就是说她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他杀的,但是杀人总得有个原因吧!她隐隐感觉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哎呀!她是无辜的,一穿越来就莫名其妙地要遭人追杀,未免也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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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月兑去一身黑衣,换上粉色衣裙的水清吟显得俏丽动人,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百,惹得路过的男子口水直喷,而女子利眼如箭直剜着她。
从树林出来后,水清吟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路上也打听到不少关于这个朝代的讯息。原来这是一个没有历史记载的架空朝代,名叫夜廷国,目前她所在的这座城名叫夜归城。
她更是依照着水清吟这个名字打听到关于她这具身体原主的事,原来真的被她猜中了,古代的这个水清吟还真的是女贼,而且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女神偷。
在现代的她只是长相平凡,如今平白捡了一副绝世美貌,这具身体有着一张好皮相,一张小巧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大而有神的杏眼,黑白分明而盈盈如秋水,葱鼻似玉管,朱唇不点而红,皮肤吹弹可破般,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一起美得惊心动魄,比起那个妖孽美男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两天不管她走到哪里都会听到关于一个名叫宫竞烈的人的传闻,听说这个人是宫家堡的堡主,长得俊美不凡,富甲一方,只是不近。
切!她才不相信一个正常男人会不近,除非他那里不行,呵呵!不如她去试他一试,顺便偷走他的钱财,反正他钱。
于是,水清吟就把宫竞烈锁定为第一次下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