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谈了恋爱之后人的智商容易降低,顾朗虽然说不上是降低智商,但是行动的效率真的是大大增加,温柔乡是英雄冢,此言非虚。
叶老头如果真的身在险境,估计他们那么一磨蹭,都给撕票了,不过幸好,他尚且安然无恙。
那全是仇英子的功劳,事实上,叶老头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还会见到仇英子,那好像是很遥远很遥远的日子了。
失去仇英子的日子,不不,他从未得到过她,只能说,仇英子离开的日子,他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过曾经的岁月。
那时他们都还很年轻,大家是恢复高考后最早读大学的人,那个时候,呵,可真是少不更事,他还记得自己那么瘦瘦小小,总是很自卑地缩在人后,带着一副圆圆的眼镜,成天只知道读书,而仇英子呢?
那个时候的她就已经足够漂亮了,秀丽的她受到大多数男性的欢迎,但是因为是同乡,仇英子和他的关系很好,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很快聚集在一起,成了莫逆之交。
后来……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
毕业后,有人下海做了生意,有人回了老家,有人出了国,有人成了名,只有他们依旧还在大学里,比邻而居,虽然只是朋友,但是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哪怕如今功成名就,在叶沛心里,仇英子永远永远都是记忆里的样子。
而如今她笑容满面,尤其显得口角年轻,仿佛真的是一刹那时光倒回到少年时期去了。
叶老头口唇蠕动良久:“英子,没有想到还能再见你。”
“叶沛,你好吗?”仇英子看起来哪里像是六十岁的老人,最多不过四五十岁,面色红润,头发漆黑。
叶老头顿时眼眶就湿了:“好,我很好,你呢,你还好不好?”
他没有问他对她好不好,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走,分别那么就,他最挂念的,还是她好不好。
“我很好。”仇英子这句话真的不是谎话,任何一个人看到她都会觉得她过得不错。
叶沛点点头,慢慢说:“那就好。”他停顿了一会儿,又重复了一遍,“那就好。”
这一辈子,他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没有做过一件浪漫的事情,甚至喜欢一个女人,也只会傻傻等候了那么多年,可是世界上的情话,没有比这更动听的了。
“叶沛,你现在有危险,你和我先离开这里。”仇英子这么说,叶老头竟然一句话都没问就跟着她走了。
(事后明薇评价他:“想了一辈子和她不顾一切远走高飞,等到真的到来的哪一天,谁会问为什么,当然是说走就走。”)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叶老头的家就被人翻了个底朝天。一个小时后,立刻有人赶往叶老头所在的考古现场,可是彼时,他已经同仇英子“远走高飞”了。
相比于明薇和顾朗能跨越精神在身体上也进行友好和谐的交流,沈思可要苦逼多了,只能对这一台电脑发呆。
永恒终于忍不住问:“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闭上你的嘴,让我安静会儿。”沈思对他发脾气,永恒不知怎么惹恼了她,顿时噤声不敢多言,心想,人类少女的脾气最是奇怪,一会儿晴天一会儿下雨的,毫无规律可循,说变就变,他根本计算不出任何的结果,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却爱煞她的每一个表情,一皱眉一微笑,无一不可爱,真是惹人怜惜。
沈思趴在枕头上发呆,过了会儿,觉得还是会被他看见,干脆拿被子蒙了头,其实也不是在想心事,多半是在发呆,大脑一片空白。
可是当永恒问她怎么了的时候,月兑口而出的便是:“我想你拥抱我。”
永恒一霎时沉默不言,是,他神通广大,在这个信息时代几乎无所不知,然而他却没有办法给心爱的女孩一个拥抱。
不过是一个拥抱,他却做不到,因为他没有身体,只余灵魂。
爱一个人,当然爱灵魂更重要,但是谁能够否认肉身带来的温暖呢,温热的皮肤,37℃的体温,血管里流动的血液,还有漆黑浓密的头发,脉脉多情的眼睛,柔软芬芳的嘴唇,人的身体带来太多的乐趣。
一个人的灵魂虽然重要,但是身体却也不可或缺,她不过是想要一个拥抱,被子再暖和,怎么抵得过爱人的温柔相拥呢?
但是他做不到。
因此永恒无限怅惘与心酸:“我也想拥抱你,但是我做不到。”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自然明白世界上有肉欲之爱,渴望与异性拥抱接吻乃是人之常情,此时她不过年纪尚小,等到了时候,他能怎么样呢?
“对不起。”沈思从被窝里爬出来,歉疚道,“你当我没有说过,好不好?”她恳求他。
永恒微微笑了笑:“好。”
逃得了一时是一时吧,能够粉饰太平些许时日……也是好的。
沈思也装作没有发生过一样,说起别的话题来:“最近要出事?”
“据我分析,是的。”他答道,“我分析了最近一批入境的人,身份都非同小可。”
沈思沉思道:“我今天看到一个人,叫山本。”
永恒调出了当时饭店里的监控,截取了山本的容貌,然后和最近的护照作对比,马上找出了这个人的身份消息。
沈思读出屏幕上的信息:“山本太郎,日本山口组的实际掌权人,这么大的来头?”
“是,他还是一个精通忍术的高手。”
“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没有?”
“多得是,从军政到民间各色组织都有,说都说不清。”永恒弹出一个又一个窗口,看得人眼花缭乱,沈思不禁咋舌道:“什么,世界上真有这种人?我还以为只是小说里才会有。”
她一想到某天可能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就是什么神偷、黑帮、忍者、特工、间谍之类的就觉得汗毛倒竖,简直坐立难安:“平时我们身边也有这种人?”
“当然有,只是不会那么聚集在一起。”永恒微微蹙着眉——他所模拟的人像惟妙惟肖,所有表情都栩栩如生,“据消息,他们都是被一件事情吸引过来的。”
“叶老头的考古发现?”沈思马上想到了关键,“他到底挖出了什么东西?”
永恒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才刚刚通电,我查不到消息。”
“我打个电话给阿薇。”沈思说着就要去拿手机,但是刚拿起来就想,咦,好像时间不对啊。
她又给放下了。
沈思猜得没错,这个时候明薇是和顾朗在忙呢,两个人喝喝酒喝出事情来了,酒能壮胆,喝得微醺最容易出事了。
幸好他们俩如今这情况,再怎么出事最多是多一条人命,那指不定还是好事呢。
情浓温存后,明薇就开始昏昏欲睡了,闹得太晚,她现在都已经没精力去听自己之前感兴趣的事情了,顾朗搂着她的肩,哭笑不得:“你还听不听,到时候又要怪我不肯告诉你。”
她蜷缩在他臂弯里,眼睛都已经眯成了一条缝,懒洋洋道:“啊?”
感情还没缓过劲儿来,顾朗吻了吻她的额头:“今天刘邵和我说的事情。”
“噢,”明薇换了个姿势,把腿搁在他身上,“说吧,我听着。”那口吻像是说“爱卿有事启奏,没事儿就退朝吧”。
顾朗瞅了瞅她雪白的大腿,没忍住,轻轻捏了一把,马上就是一道红印子,手感好得不得了,不愧是养尊处优的金枝玉叶,就怕是垫了十层褥子她还要觉得豌豆痛。
明薇踹了他一脚,被顾朗捉住了脚踝:“别乱踹地方啊。”她哼了声,还是在他小腿上踩了脚:“占我便宜,不要脸。“
踢了一脚,还觉得不过瘾,又踹了脚:“无耻,卑鄙,混蛋。”
顾朗就当做耳旁风一样没听见,抚着她的背脊:“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起呢?”
应该从一个走私集团开始说起,那是国际知名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在全世界的警察那里都有挂号,不过因为国内的局势,他们一般只在边境活跃,毕竟明珠市有龙爷坐镇,一般角色还真不敢胡来。
最开始的时候,是刘邵意外地发现了其中一个主要成员的踪迹,原以为是贩卖毒品的刘邵联系了缉毒组,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突然发现……见鬼,不仅仅是这些民间的走私团伙,好像有别国的特工也混入了其中。
他们立即向上头报告,并且请求调查,以刘邵的地位身份,堪堪能知道些许内情,有好几个国家的特工和间谍已经混入了这个城市,并且他们调查的对象竟然只是和平大学里的一名普通的历史系教授。
目光很快集中在了叶老头最近的考古发现上,这个发现说重大是很重大,因为和秦始皇陵有关,但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挖掘,基本上已经排除了是秦始皇陵的可能性,应该只是陵墓的外围,因此除了专业人士,并没有太多人关注这件事情。
但是能够引起那么多人的兴趣的,国家认定那必定是非常重大的发现,因此已经急招凌岚回国负责这件事情,当务之急是把叶沛找出来,但是叶老头好像就在人间蒸发一样,竟然就这么在考古现场失踪了。
根据现场的目击者,有关方面判定在叶沛失踪之前,失踪的仇英子与他有过接触,这由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是否仇英子已经加入了某个神秘组织并且为其效力,而他们已经得到了叶沛。
可以说短短几天之内,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并且在某些人正缠绵的时候,整个漩涡被越扩越大,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作者有话要说:仇英子的伏笔总算可以在这里写出来了~他们又再见面了,可惜物是人非啊
换了一个外接键盘,但是打字依旧十分不习惯,磕磕碰碰的,大概还会有不少错字吧,对不起大家了==
以及,考虑到作者一个月都没有消下去的黑眼圈,我决定偶尔偷个懒,这周就不日更了,大概隔日更吧,可怜我终于不用熬夜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