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香 第3章 比技招亲

作者 : 子怀

贞香的好景不长。也许命中注定她的书缘浅,仅受了点儿启蒙教育就无缘学堂了,这两个月除了学会一点诗书和简单的算术,连个“半罐子”都算不上。可小妹贞莲就不一样了,她在学堂念了两年书,直到鬼子进城。她不断地学化,长见识,葛春海这位课外辅导员不断地向她灌输革命道理和医药知识,后来,她的人生别开生面,走上了一条壮丽之路。

关于迎娶贞香,高得贵给出李家的期限并不长,他笃定地说开春后就要成就好事。在高得贵看来,李家招女婿不是什么大事,比不得他的儿子娶亲。可李万顺不这么想。招赘之前,他精心准备了一番。找人修缮房屋,让幺狗牵上毛驴去采买物品,还把东门有名的木匠万井山请到家里,管吃管喝管烟酒,用个把月的时间打了一套精美的家具。万事俱备,只欠上门女婿了。为在短时间内挑个好女婿,李万顺又去请教诸葛轩,葛宇轩捻须思忖,笑吟吟地给他支了一招。

“你就来个‘比技招亲’吧。”

李万顺一听眉开眼笑,笑呵呵地辞谢诸葛轩。他想,大户人家为寻到好女婿,自古有“比武招亲”一说。舞刀弄枪耍功夫,比的是武功,那武功是为了在江湖立足或称霸。可我李家既算不上大户,也不想称霸,靠辛劳挣得的一点家底,能够安生立命就不错了。安身立命靠什么?当然得靠手艺。现在兵荒马乱的,不知哪一天这豆腐档和小酒馆开不下去,又要去四处流浪,飘泊途中还得靠手艺吃饭。招个有手艺的上门女婿,家里有了顶梁柱,贞兰一辈子也有个依靠。

为招婿而广告四方,李万顺让幺狗到处张贴葛宇轩给他写好的“招赘告示”。茶馆、戏园子、澡堂子、满街鸡毛小店都贴上了李家招婿的告示,比技招亲的消息一下子在整个云江县传开,搞出了不小的动静,把县城当大厨的、做裁缝的、做木匠的、剃头的、打铁的、补锅的、刮痧拔火罐的,全都吸引来了。还有几个傻小子跑来酒馆告示前打听,问做包子的挑鸡眼的算不算有一技之长,能不能报名。幺狗回答得很干脆,他眼一瞪说:“自认为有本事的,都可以来报名”。

比技招亲这天,东门酒馆旁的空地上用十几张八仙桌搭了个台子,台子上用几匹红布铺得红彤彤,红彤彤的台上坐着小姐李贞兰和当家的老爷李万顺。

贞兰低眉垂目,浅含笑,楚楚温柔端坐在那里。她今天略施粉黛,上身穿着绛红色金丝绒高领上衣,上套蓝色贴身小坎肩,下穿宝蓝素花绵绸长裙。不同寻常的是她手里拿着一把带吊穗的绢面绣花扇。贞兰手执扇子遮着半个脸,樱桃小嘴时隐时现。在她的小脚上穿了一双鲜艳的缎子绣花鞋,鞋上粉色缎子衬托着红黄相间的丝线绣成的兰花,在裙裾边半遮半掩下煞是醒目,搁在台上就像件艺术品,让台下的人赏心悦目,盯着看不够。

李万顺今天也把自己收拾的很光鲜,洗面刮腮,还把头上抹了点油,在早晨温暖的阳光照耀下,头上泛着缕缕光亮。

台下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男女老少挤在一起,热闹比得过庙会。只见李万顺慢慢站起身来,离开座位,神采奕奕走向台前,一幅精神焕的样子。他笑眯眯的看着台下,就像长官检阅大兵。他清清嗓子拱手施礼,慢条斯理开了腔: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我李家‘比技招亲’的现场。先,祝各位参选的后生们快乐!”

话音刚落,掌声和叫好声响成一片。后生们期待地望着台上的小姐贞兰。李万顺侧身爱怜的瞅一眼女儿贞兰,再次向大家拱拱手。

“小女李贞兰,今年十七岁,虽不算国色天香,可浆洗缝补,刺绣做鞋,飞针走线擅长女红,而且……还有一双三寸小金莲。”

贞兰羞红了脸,她赶快拿扇子遮住半边脸,低下头,那一双金莲小脚不自在的往后缩了缩。台下众人欢呼,盯着台上的贞兰,品头论足。人群里众多青年男子是否怀揣技术不得而知,可一眼望去,个个跃跃欲试。

李万顺瞅瞅台下倍感欣慰。他继续说:“我李家靠勤劳致富,经营着豆腐坊和小饭馆,谈不上富贵,但也衣食无忧。为从长计,想招婿上门,一顶门户。不过,大家别担心,咱们有话在先,女婿进门无须更改名和姓,张三李四王二小子,原来姓啥就姓啥,只是啊,下一代要随我的姓,姓李。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女婿嘛,说白了就是我李家的顶梁柱、主心骨,我以后一定拿他当亲儿子看待。”

说到这儿,台下如同开了锅,拍手鼓掌的,叫好的,吹口哨的,一片鼓噪。那些参赛的后生更是喜笑颜开,情绪沸腾。李万顺面带微笑扫视台下,待声音略微平息后又慢条斯理的接着说开了。

“常言道,‘家财万贯,不如一技傍身’,我李家不谈门第,不论富贵,有意入赘者,请亮出你的手艺。好比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就让我们开开眼吧!”

话到末了,他伸出一只手在头顶划拉了几下,略微弯腰施礼,笑嘻嘻地收尾:“最后,入选不入选……祝后生们将来都行好运,万事亨通!”

这番话完毕,台下呱唧呱唧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跟着是大伙嬉嘻嘻哈哈,插科打诨,一片喧哗。李万顺到底是行走江湖卖过唱的,说起话来虽算不上绉绉,可四平八稳,把想说的都说白了,真是恰到好处。

“我要我要,我要贞兰!”

突然,一声高喊,热爆头胡三不知何时混进人堆,怪声怪调起哄:

“我要三寸金莲!”

“狗日的热爆头,又做梦娶媳妇了。”

众人打趣着一阵哄笑。两个请来看场子的壮汉为了维护秩序,跟随声音现了胡三,分头挤过人群,撵着胡三在人群里一阵混跑。胡三在人堆里左躲右藏,边跑边挑逗似的唱道:

小姐胸前的一对妈,

好似那莲蓬花,

恨不得上前一把抓。

小姐的一双手,

好似那白莲藕,

弯弯曲曲好枕头。

小姐的一双脚,

好似菱角脚,

走起路来像那喜鹊拍。

说罢开场白的李万顺看着台下的骚乱却不为所动,他脸上始终保持的微笑,待台下的鼓噪声略低,咧嘴一笑说:“就请我的好帮手……姜保全来主持吧。”

姜保全就是幺狗。幺狗和胡三同龄,也是孤儿,可他不像胡三好吃懒做。幺狗十来岁就跑东家,走西家,干零活混饭吃,两年前被李万顺收留在身边做帮工。此刻上台的幺狗一定受过李万顺的言传身教,不怯场,声音亮,面带笑容向大家从容地鞠了一个躬,然后朗声宣布:

“各位父老乡亲,你们好!‘比技招亲’正式开始!”幺狗报出第一个参选者的姓名:“金无缺,请上台来!”

金无缺蹭蹭跳上台来。他是金剪刀的宝贝儿子。只见他提着一个包袱卷,登台亮相,咧嘴一笑。

这可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后生。十八岁的金无缺打扮得出奇光鲜,头梳得油亮,和他脚下的那双皮鞋一样,可以照见人影。他身上好象还涂了香粉蜜,喷喷香。他那细长的眼睛笑成月牙般瞅着台下。靠前的人看他身上上好的衣料和裁剪做工,纷纷议论,说那定是他爹金剪刀的手艺。他穿着一件灰色粗呢敞襟外衣,一件浅蓝色细呢背心。背心上一条金链子系着一个珠宝挂件,那是一只形似兽角的小饰物。只见他抖抖肩,扫视众人,一幅养尊处优自命不凡的样子。他转身凝神贞兰,双手抱胸,一脸仰慕,尔后又朝羞怯的贞兰抛出一个媚眼。接着,他弯腰从包袱卷里拿出一件叠好的衣服,抖开来,是一件紫色的金丝绒旗袍。

“大家瞧瞧,这就是我的手工。看看,这领口、腰身裁剪得怎样,这针脚……很精细吧,还有这款式……哎,现在上海、汉口穿旗袍的女子洋气得很呐!”

台下的人啧声四起。金无缺慢条斯理把旗袍叠好放起来,又拿出一件藏青色的中山装抖一抖,月兑去自己的短外套,轻轻放在脚边,然后将中山装穿在自己身上,穿好了侧转身朝贞兰一笑,再转对众人开腔,口气颇为得意。

“这可是刚时兴的款式,叫‘中山装’,哦,只有京城、上海和省城有人穿,以后啊,我们这小县城也会兴起来的!”

幺狗走近金无缺问:“哎,金大公子,你是来应选,还是来为你家拉生意啊?”

金无缺瞪着幺狗说:“你胡说什么,我就是来应选的啊!”说罢,他忙扭头看一眼贞兰,缓和口气说:“我早就喜欢贞兰小姐,……今天自然要来。”

这时的贞兰眉头皱了一下,用扇子遮住眉眼。

幺狗接着又问:“金大公子,就算你是来应选的,可我们怎么知道这是你的手艺,而不是你父亲‘金剪刀’的手艺呢?要不,你给我们讲讲。”

“讲什么?”

“请你仔细介绍一下,这件中山装的工序和要领。”

金无缺乜斜着眼看看幺狗,鼻子里“哼”了一声,看样子他正要对这个小长工作,李万顺看出了苗头,马上站起身大声说:“幺狗啊,别说了,我相信这就是金大公子的手艺。不错!”

李万顺息事宁人,举起双手带头鼓掌。主人一鼓掌,台下也有人跟着鼓掌,虽然掌声稀稀拉拉,可金无缺再也不好作了,他看看一直用扇子遮脸的贞兰,怏怏不乐。为了面子,他临下台前硬撑着摆出轻松的样子,朝台下耸肩一笑。

大伙儿看清了,贞兰的扇子完全遮住了脸,扇子上方只露出眉毛和额头。没戏。小姐没点头。

有人喝起了倒彩。

金无缺悻悻然走下台。接着,一个又一个选手依次上台了。厨师、木匠、补锅的、修鞋的、做包子的、修钟表的……一溜下来,亮作品,再,作介绍,纷纷讲行话,个个抖机灵,直说得众人拭目,仰头看那贞兰小姐是点头,还是摇头。

比试进行着,却总不见贞兰点头。喧闹中,当家的不声不响走下台,踱步到人堆里去了。李万顺走着,留心着周围的后生,冷不丁现了两个面孔,倏地振奋。有两个人非同一般:一个是人称“小飞刀”的张小坤,另一个是人称“小皮影王”丁一芳。这两人一前一后混在人堆里,眼睛都瞅着台上。

李万顺纳闷了,他倆来干什么?是来参选的,还是来看热闹的。要说参选,可没见他们报名,要说看热闹……也不像。

狐疑中,李万顺悄悄走近张小坤,仔细瞅着不眨眼。

张小坤是铁匠,吉林长春人。传闻他飞檐走壁腿脚功夫好,还会耍飞刀。“九一八”事件后流浪来到江汉平原的云江县。两年前李万顺在街上见过他摆地摊卖刀具。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张小坤在东门街头为一个少女解围,只因飞刀削掉了小恶霸的一只耳朵,他被恶霸的家丁追杀,后来听说他又跑回了家乡。

没错!就是他。张小坤左眼的眉稍上有颗黑痣,看起来像一颗黑豆,一目了然。张小坤二十来岁,黝黑的皮肤,方正的脸庞,生的骨骼轻奇,天生就象个练武之人。李万顺心里琢磨开了:这可是一块埋在土里的好钢啊,有手艺,还有功夫,招上门女婿,他可是最好的人选……

瞧罢张小坤,李万顺又悄悄走近丁一芳。

“小皮影王”丁一芳和张小坤年龄相仿。李万顺看过他的皮影戏,略知他的身世。丁一芳幼年和姐姐相依为命,身背三棒鼓沿街串乡流浪,打渔鼓敲碟子唱小曲,九岁时姐姐病故离开人世,老皮影王赵九将他收入门下。擅长唱皮影,还擅长雕镂和撰词谱曲的赵九收下这关门弟子丁一芳,凭他走南闯北阅人无数的眼力,认定丁一芳是他要找寻的皮影传人。被赵九收徒后,颇有悟性又勤学苦练的丁一芳深得师傅喜爱,悉心传教。五年后,丁一芳在三江口皮影打擂台时,连唱七台大戏而获胜,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博得“小皮影王”的美名。

可是……李万顺瞅瞅丁一芳心里犯嘀咕:这小子长得太招摇了。颀长的身材,直挺的脊背,白白净净的皮肤,额头贴着几缕卷,生得风流倜傥,加上一副唱皮影的亮嗓音,闻说迷住了不少大姑娘和小媳妇,总有闲言碎语在江湖传荡。

不!丁一芳不合适,我李家不能要。李万顺暗自思忖,把丁一芳从心里抹去。

李万顺正思忖着,却见前面的张小坤推开人群,缓缓走上红舞台。好哇,张小坤不是来看热闹的!李万顺心内一阵欣喜

“这不是‘小飞刀’吗……”张小坤一上台,众人唏嘘,有人惊呼起来。

“张小坤,小飞刀!”

台下有人高声喊。台上的贞兰也睁大了眼睛。她拿开扇子看着张小坤,眼里含着惊异。张小坤窘迫地看看台下,慢慢扭头,想看又不敢看那端坐在台中央的小姐,身子有些别扭和僵硬。他呆呆的站着,手足无措的样子。一会儿,他向众人拱拱手,好似鼓了多大勇气才侧脸瞅一眼贞兰。这一眼,正和贞兰的眼波相交,把她的脸臊得通红,他连忙低头,那张黝黑的脸成了猪肝色,。

“我……我叫张小坤,是个铁……铁匠。”他磕巴磕巴地说。“我愿意……我愿意入赘李家。我们那疙瘩被日本鬼子祸害,我的家人……都死了。”

张小坤说到这儿鼻子红,眼里泪光闪闪。台下台上顿时安静。

不善言辞的张小坤渐渐恢复了常态,他从包袱里一一掏出自己的作品:剪刀、汤勺、小刀具……明晃晃,亮闪闪,精巧无比。他又从包袱里拿出一张牛皮纸,走到台边让台下的人用手又模又扯,证实这张牛皮纸的结实度,然后他拿起纸,用他的小刀对准了纸中央轻轻的一划,牛皮纸一切两半,刀口齐整无比。赢得众口称赞。

“好,刀口真锋利。”

“好手艺!”

不知何时到来的贞香在人群中使劲鼓掌,兴奋得两颊绯红。由于惦记姐姐的婚事,贞香上罢一节课就溜到这儿了。看了张小坤的表现,再看看姐姐贞兰的表情,她心中有数了。心想,恐怕这张小坤就是我未来的姐夫。她为姐姐高兴,小嘴一抿,脸上露出笑容。

“咦,姑娘,你乐啥?”

丁一芳站在贞香身旁,被她的纯真和俏丽所吸引。她身姿单薄清逸,浅浅地微笑,淡淡地矜持,最最难忘的是她生了一双晶莹顾盼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扬,恰有说不出的妩媚和娇俏。

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答:“我叫贞香。”

他说:“嗯,贞香,好名字。……你是贞兰的妹妹吧?”他朝台上努努嘴,又问:“你也喜欢这‘比技招亲’?”

她凝眸注视着台上不答话,娇憨的笑着。她的姿态摄住他的眼光和心神。他咳嗽一声,希望引起他的注意。

“嗯,贞香,我们认识一下吧,我是唱皮影戏的……”

“你说什么?你是唱皮影戏的?”

她侧目问。这个男人面容清瘦,眼光炯炯有神,头乌黑亮,尤其是额前搭着的一缕卷格外醒目,她不禁多看了一眼。

他点头。“嗯,我叫丁一芳。哎,你还没有回答我,喜不喜欢台上这出。”

她仍然不回答,微扬下巴问:“你来应选吗?”

“不,我来瞧热闹。”他坦然一笑。

她撇开他热情的眼神,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心不在焉的回答他。“是啊,我喜欢这‘比技招亲’。”说着,她低头抿嘴笑,轻声说道:“能自己挑选喜欢的人,不搞‘拉郎配’,多好啊。”

说罢“拉郎配”,她突然感觉不好意思,脸一红,闪身走了。走时,回眸一笑,那一笑醇美娇憨,让他怔怔地呆立。

好一个贞香!他盯着她的背影,嘴里喃喃念叨她的名字,再瞅瞅台上已觉了无趣味,便随即转身离开,消失在巷子口。

台上的张小坤正被众人叫好,李万顺看着起劲情不自禁的举起手,把手举到头顶上,冲台上拍巴掌,拍个不停。他的手拍红了,拍疼了,还一个劲儿的拍,那兴奋的样子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

贞兰看见父亲的表现,再看看张小坤,心里琢磨开了:这强壮的汉子虽笨口拙舌不善言辞,可看起来很实诚,他一定会疼女人的;况且他无亲无故,孤身一人漂泊多年,心里一定很渴望亲情。有这样的男人做丈夫,此身有靠了……贞兰想得入神,忘了身处何地,李万顺跨上台走到贞兰身旁,低声对她耳语着什么,只见贞兰的脸泛起一阵红晕,她瞅瞅张小坤,执扇子的手垂下来,露出整个脸,她深深的点了一下头,点罢头,手执扇子站起身,移动三寸金莲,被适时出现的翠姑搀扶着走下台去,只给大伙儿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小姐点头了!”众人纷纷议论。

幺狗走上台大声宣布:“李家的女婿选定了,就是张小坤!”

“好,小姐的郎君选得好!”

贞兰的表情和体态早已深入人心,台下的人盯着小姐的背影,一片喝彩声。

台上的张小坤腼腆的笑着,低头忙乱的收拾东西。台下众人意犹未尽,他们笑闹着久久不肯离去。人们恨不得这“比技招亲”就象连本大戏一样,直演到新人成亲入洞房。

李万顺向大家挥手,连连笑着说:“多谢多谢!多谢众位乡亲捧场!”

天随人愿啊,李万顺窃喜。他想,这“比技招亲”可是我李万顺有生以来最惬意的事。他感到自已一下子有了膀臂,有了后盾。他走近张小坤,让他拎起包裹,跟随自已回家。

张小坤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簇拥着,跟着李万顺走了。对张小坤来说,他不用再浪迹天涯,四处飘泊了。他有了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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