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严寒,山上与市区相差实在太远,出发前,傅家俊特意带多了一件羽绒外套,只为冷的时候让她披上。再一次踏足雪山,他们已是两人行。比起之前互不相识,互不相干,这一次,两人却有了共同目的。
程晓晴千叮万嘱,只怕傅家俊头脑发热,忽然就在山上跑了起来。高原反应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他突然有点什么事,自己也难辞其咎。
在山下,周围一片银装素裹,比起那天前来,天气似乎又冷了。身着藏服的她,握着手稿纸,边走边写。蓝白色的衣服,将她称托得宛如仙女一般。
“晓晴,能说说你为什么喜欢写作吗?”傅家俊自己没什么特别专长,以前特别讨厌一身文艺的人,总觉得他们装腔作势,虚伪得很。不过,自从认识程晓晴后,这些观念已经打破了不少。
程晓晴眺望远方,许多人都问过她这个问题,每一次回答,对着每一个人,都得到不同的理解。有些人支持她,有些人不理解,甚至嘲笑她是自持清高。
“喜欢文字,是因为人生如同一次海上航行。我们的记忆力有限,唯独文字可以永远保留。我的文章不在于字数,而在于精华,好的文字,句句滴水穿石,深入人的心间。”
她像一朵蔷薇,盛开时绽放属于自己的美。青春的岁月里,骄傲的活着,将爱好发扬光大,持之以恒,所以才有今天这样的成绩。
傅家俊聆听她的每一句话,言语间那丝淡然,透露了她孤傲的性情。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写作的人,都会这样呢?他站在程晓晴的身旁,忽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
“我还记得上一次在山上见到你,差点误以为你是少数民族。只因为你那颗乐于助人的心,实在不像是大城市走出来的。”傅家俊自从知道她来自上海,时常百思不得其解。一个以女性强势而闻名的地方,竟然出了程晓晴这种性格的人。
白茫茫的山,洁白无瑕。而她的存在,更像寒风中桀骜的一匹野马。时而温顺,时而不羁。
程晓晴不以为然,每个地方都有地方特色,上海也不例外。虽然有很多势利小人,但这不代表没有好心人。就像那天那个小孩跌倒,她脑子里除了帮忙,还是帮忙。
如果做任何事都要掂量半天的话,到最后什么也做不成。
“我始终认为,人需要信仰!这里的信仰,不仅仅指的是宗教。更多的是爱好,或者是寄托,恰好很多人没有,所以他们时常做出让人难以苟同的事。”程晓晴瞬间有感,用笔在手稿纸上写了数行字。
傅家俊对她的言论表示赞同,眼睛瞟过那娟秀的字体,问道:“你的字体很端正,人家说字如其人,不知道程小姐你的信仰是什么呢?”
“我的信仰就是文字,坚信用心将情感写出来,那才会有好的作品!正因为这样,所以我觉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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