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一个作者[快穿] 第一回

作者 : 饮弓

第一回:狠心男主为后宫抛弃亲爹,苦逼的书穿作者啊你将何去何从?

我叫王小明,现在是龙战佣兵团的一个精灵刺客。我还有一个隐藏身份,我其实是这本书的作者。

没错,我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其实是我在在刚刚成为写手的时候,完成的第一本小说。而我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唔,那大概是因为某种不可抗力的因素吧~总之,现在我成功当上了主角小弟团的其中之一。

按理说,像我这样的穿越人士,怎么也得享受享受超主角待遇吧?为什么我只能做个小弟呢,那还要从这篇文的设定说起。在这本儿叫《创世·神纪》的书里,主角的尼尔的金手指,是天上天下的独一份儿。之所以他是主角,而我是小弟,那是因为他的身体里有创世神沉睡的神格而我没有,不仅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所以吧,能当小弟我就很知足了,等着过了几个月主角在蔷薇帝国大展身手的时候,能不能抱上大腿还说不定呢!

我看着睡在我不远处的,英俊得甩我这个精灵好几条街的男主角,沉重的叹息了一声。本来我刚到这里,在水里看见自己现在这张脸的时候,还是十分满意的。精灵!精灵!多么有含金量的血统!但在我遇到主角和他的后宫团之后,我就明白,这种等级的颜,那真不叫个事儿!不是我军实力不够,那实在是敌军太过狡猾!

想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悲从中来。我都有这么多的挂了,怎么还是当不上主角呢?不过做作者也好,因为我是作者,所以我能听到我创作出来的,角色的心声。

也就是说,我还是个读心少年。虽然这个功能乍一听很牛13,但是吧,要使用这个附带效果真是太痛苦了。想想看,只要你睁着眼,就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在你耳朵边儿絮絮叨叨,那是个什么感受?看过大话西游吧,知道罗家英演的唐僧吧,我现在的处境,就是被二十个那样儿的唐僧环绕着,全天候无死角。

艾利克斯看上去心情不太好

我滴天,主角什么时候醒了?他凑到我跟前我一点都没察觉!我给他的心声吓得一哆嗦,一抬头他那张毫无瑕疵的脸都快贴我脸上来了!

我们俩就这么大眼瞪小眼,气氛略有些尴尬。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尼尔的人设里就有高冷的设定,不爱讲话那是他的天性。至于我嘛,因为宅太久,非自愿的变成了一个面瘫无口青年。

这么冷在这儿也不是个事,好歹他现在是我大哥。想到这里,我咽了两口口水,干巴巴的说:“我不累,你接着休息吧。”。不然明天可没精力应付你那些拈酸吃醋的后宫啊!

我不想休息

好吧,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小弟,这个时候就应该满足老大的要求。既然他不想去休息,那我也就不多说写什么了。我别开头,往旁边挪了挪。他特自觉的靠我坐下了。我看了看泛着点蓝色的天空,估模着过不了多久天也要亮了,我们等会儿就该继续出发了。

这一段剧情就是尼尔带着他的后宫佣兵,啊不对,是龙战佣兵团,接受了他龙族妹子克里斯蒂娜的委托,去找一份神秘的宝藏。这份宝藏实际上是龙神遗的遗物,而尼尔要在遗迹里觉醒一部分神格,同时把龙族妹子收入后宫之中。

正当我绞尽脑汁回忆着龙神遗迹里到底有什么好东西的时候,忽然觉得肩头一重。回头一看,特么的男主角靠在我肩头睡着了!要不要这样压榨我啊我是小弟不是多功能枕头+暖炉套装啊!!你这样靠着我睡,等会儿我这边肩膀肯定酸的不要不要的啊!而且刚刚是谁说不想休息的啊!真是干!

我正想一巴掌把他拍醒呢,耳边就收到了一声愤怒的咆哮。

尼尔哥哥为什么不是睡在我身边的!

顺着火辣辣的眼神望过去,我看到同行的符咒师,红发美女爱娜正死死盯着我的肩膀不放。接着她迎上我的视线,扔给我两个风情万种的白眼。

妹子,我也不想的啊!

我无奈的低下头,为自己悲惨的命运模两把心酸的眼泪。可这时候,害我被妹子讨厌的罪魁祸首睁开了他澄澈的蓝眼睛,对着我眨了眨。

你的设定里没有卖萌这个技能吧!我擦!你这是ooc你知道吗!知道吗!你当着我这个亲爹的面ooc,你知道我有多心痛嘛!!

艾利克斯的肩膀硌得我脖子痛,应该要把他养肥一点。

你这熊孩子你嫌弃哥瘦你抱着你丰满的妹子睡去就好啊!我可是刺客!刺客长胖了还怎么保持敏捷啊!你见过球一样的刺客吗??

我怨念的眼神完全被他无视了,他按着我的肩膀站起来,然后开始招呼陆续醒来的妹子们。我也麻利的从地上爬起来,把靴筒里的匕首拔出来对着太阳擦了擦。等会儿还得去前面开路,这一帮子佣兵团员全·部·都·是·路·痴·啊啊啊啊!你们到底是怎么混到今天的我就不明白了!

“我们快点出发,日落之前应该能到。”

尼尔把那张我其实根本没看懂的藏宝图递给了我,然后摆出了一个凝重的表情。我把羊皮纸卷儿塞进怀里,掏出个指南针看了看,找准了正北方走了过去。男主紧紧跟着我,他后面是那些个后宫妹子们。

艾利克斯真是太可靠了

那是因为你们太不靠谱了!而且根据设定,那个宝藏就在森冷的中央啊随便找一条路一直走就可以到了啊!我回头望了依然一脸平静的男主一眼,同时选择性忽略了他的后宫们对我的吐槽。

真是的,要是我来得早,这些妹子们应该早就投入了我的怀抱才对!算了,念在你是我亲儿子的份儿上,我不和你计较。

我们就这么顶着日头走啊,走啊,走啊,走啊,反正,就是走了很久!当我扒开一丛特别高的杂草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点不属于森冷的银光。

到了吗??不,不是宝藏。

那是一个人,确切来说,是一个精灵。他尖尖的耳朵从银色长发的缝隙里露了出来。

等我们走近了仔细一看,我特么顿时心理就不平衡了!一样是精灵,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啊!我比不过主角就算了,怎么同族也比我帅这么多啊!他就是一头拉风的银色长发,我就只有普通至极的黑色短发,而且五官上也差了太多啊!为啥我就不能长成这样啊OJZ!穿越大神你真的是爱我的吗?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

我按捺下心头的一丝丝失落,蹲拿手去戳一戳他。可还没等我沾满了草屑的手套碰到他呢,他就醒了过来。

咦?为什么他的脸一下放得这么大,我嘴唇上那个软软的,凉凉的又是啥?

…………

千言万语,此时只能化作一句卧·槽!

我伸手去拔出放在靴筒里的匕首,想要给这个家伙一点color细一细!但是有人比我动作更快,在我的匕首抽出来之前,先看到的是一道金灿灿的!亮瞎狗眼的豪光!

原本在我面前的精灵退到一边的树下,躲开了来自主角的一击。但是尼尔并不想就这么罢休的样子,他拎着他那把光效非凡的巨剑如狼似虎的朝着精灵扑了上去。真不愧是我家主角,亲爹给你点赞!

哇,好可惜,被尼尔打断了

我擦你在可惜什么啊薇儿!就算我比不上你家尼尔哥哥我也是你们的团员好吗!我刚刚可是让一个男人轻薄了诶你在可惜什么啊!你的属性是不是出现了某种偏差啊!

就在我瞪着内心泛起荡漾小花的薇儿发呆的那么一小会时间里,这个精灵就和尼尔滚成了一个球。我的意思是,他们打斗产生的光效把他们包裹了起来,从我这边看过去就是一个巨大的光球。那打得真叫一个激烈!真叫一个精彩!真叫一个……总之,在两团光球滚了一会儿之后,精灵狼狈的靠在了一边的大树上,而尼尔手中的神器抵着他的脖子。

“我认输,抱歉,不过你得给我个机会解释一下。”

有什么好解释的啊你都亲上来了啊混蛋!我真想亲自揍你一百遍啊一百遍,可恶!这还是我的初吻啊我都留了二十多年的说……

我不想听你解释,你这个混蛋。

说得好!尼尔,这就是个混蛋你果断揍他一顿就好不要听他解释!

“见面亲吻,是我们精灵族的礼仪……”

去你大爷的我才不知道在这篇文里精灵族还有这种礼仪!你少当着作者的面唬人了我告诉你,小心我……等等,我写过这样的角色吗?

我仔细的打量起了看上去有些狼狈的精灵。及腰的银色长发和水晶般剔透的银色双眸,比妹子还要细腻的皮肤,和只比男主差一点点的容貌。我可以确定,在我的书里,我绝对没有写过这种拉风的角色,起码,就算精灵族却是有这样的人,但他肯定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是剧情改变了吗?还是……

我闭上了眼,仔细去听被我刻意忽略掉的,嘈杂的心声。

……礼仪?不要信啊尼尔才没有这种礼仪!

这个精灵帅哥可比艾利克斯强多了!!爱娜,你对我有什么不满啊!

亲吻?哎呀,好想去精灵国看一看哦呵呵呵薇儿女神你是崩坏了吗TVT

这个精灵看上去比我们的精灵要好吃一点,唔,就这么决定了,这一只清蒸,艾利克斯烧烤,哎,要是还能再遇到一个,就可以精灵三吃了卧槽克里斯蒂娜你在想什么血腥的东西啊精灵是食材吗而且我看上去哪里没有这个家伙好吃啊!混蛋我也是很鲜女敕的好吗!我还有肌肉呢……

等等,我……的确没有听到这家伙的心声,这中外挂式的能力应该不能被屏蔽吧,那就是……他是作者所不知道的人物,所以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货是个穿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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